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总(最新、完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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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巫巫山山县县兴兴营营煤煤矿矿监测监控管理规定2目录一、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5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4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15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6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8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0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21十一、安全监测监控员岗位责任制24十二、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26十三、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7十四、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30十五、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32十六、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33十七、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8十八、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40十九、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413二十、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42二十一、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43二十二、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44二十三、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45二十四、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46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我矿现使用的KJ912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过一根线缆设备混挂,采用“一网一站一线一标准”的系统架构和数字式智能传感器方式,系统传输和处理的数据量大、效率高、实时性强、结构简洁,安全管控更加有效。地面监控中心装备监测监控主机2台,均装有KJ912型监控软件,1台为监测监控系统上传软件主机。井下部分现安设甲烷传感器25台,一氧化碳传感器5台,开停传感器5台,风速传感器5台,温度传感器4台,馈电传感器5台,烟雾传感器3台,其它传感器22台。目前监测监控配有安全监测工共7人,均经过培训持有特殊作业证件。其中4名女工负责监察地面监控中心,4名男工主要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与安装。5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总工:肖清德通风科长:方晓鹤通风队长:任海洋监测组长:任海洋技术员:黄太建、贺国辉监控员:龚小山、曹红、易正清维检员:任仲春、任照伦6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长同意。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六、监控组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7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升井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共审批。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信息调度室,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报警头灯,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议、自救器。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8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4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二、瓦斯监控系统、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入井人员必须佩带报警头灯、自救器。六、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仪,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9八、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查报警仪、报警头灯等采取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十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头灯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记录及台帐:1、设备、仪表台帐;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10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监控中心值班日志;7、监控中心文件、通知收发记录;8、监控中心电话记录;9、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记录;10、要害场所出入登记表。二、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报表:1、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2、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三、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图纸:1、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及装置布置图;2、断电控制接线图。四、要求1、记录、台帐填写要求1)值机员上班时实行交接班,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确认全部了解情况并合乎交接班标准时,实行在《监控中心值班日志》上签字,证明完全交接班,下班人方可离岗。2)非监控中心人员进入中心站,要遵守监控中心的规定,填写《要害场所出入登记表》。113)收到或发出传真、文件、通知等时,需填写《监控中心收发记录》,并根据规定汇报有关领导及分管单位。4)瓦斯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如井下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直流供电、无法上传数据、中心站软、硬件故障等问题原因及正常时间,填写《瓦斯监控系统故障登记表》。5)瓦斯监控系统信息异常,如瓦斯高报、瓦斯高控、瓦斯低报、瓦斯低控、局扇开停、主扇开停、风速、温度、负压、水位等所有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原因及正常时间,填写《瓦斯监控系统信息异常记录表》。6)当班所有出现的情况,包括收发记录、人员出入情况、瓦斯监控系统问题、更换探头等填写在《监控中心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上。7)当班所有出现的情况,如瓦斯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报、指示等,并填写《监控中心异常情况汇报记录》。8)当班所接、打电话的领导及业务单位对监控系统异常或故障情况的处理意见时,填写在《监控中心电话记录》上。9)每班定点三次将监控数据填写在《中心站运行日志》。10)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由检修人员填写《监控中心设备检修记录》。11)根据监控设备增加、报废情况定期填写《监控系统设备、仪表使用台帐》。1212)进行瓦斯断电试验时,填写《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记录》。2、报表填写、打印要求1)0点班值机员接班后,负责打印前日安全监测监控重点日报表(内容包括各地点瓦斯、风速、抽放管道流量、温度、负压等模拟量)。2)安全监测机构在每月5日、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将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汇总填表,经主管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3、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图要求1)必须按《通风安全图例》统一图例填图;2)必须季绘制、月补充、特殊情况(指新上传感器地点重点地区,如:新开口工作面,串联工作面等)要及时补充填图;3)所有巷道标注必须清晰明了不得跨巷标注。无图例的,依采掘工程平面原图例为准.4)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的,要在有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的传感器上方划一标注线,注明其报警点、断电点和断电范围。5)绘安全监测系统图时,还必须填清每个传感器的使用地点和各段监测线路的长度等。4、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1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二、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14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远行。八、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卫生。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十、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工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15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每班必须认真监控矿井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监控员要将每日打印的瓦斯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天要组织矿井相关安全人员利用瓦斯综合分折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一、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16好不得下井安装。二、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记录。三、由于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的稳定性大于等于7d。因此。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恒流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作好检修记录。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四、为保证甲烷超限断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