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设备管理操作规程及制度一、机电管理干部上岗制度1、机电管理干部除参加必要的会议,处理日常工作外,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岗位执行纪律和制度情况、安全生产及设备运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决策处理,并按要求填写干部上岗记录。2、机电管理干部除认真执行自己的岗位责任外,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上岗范围及上岗次数。3、对于主提升机房、主扇风机房、主排水泵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等重要场所,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每月至少上岗检查三次,并留有检查记录。4、机电管理干部上岗检查内容:(1)、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现场执行情况;(2)、检查各种记录是否符合要求;(3)、检查机房、峒室、设备的卫生情况;(4)、检查设备性能、安全运转情况;(5)、处理各种违章现象;(6)、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派专人迅速处理。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非机电科管理人员、维修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2、本矿人员须持有调度室指令卡或机电科派人带领方可进入,并认真填写出入人员记录。3、外单位人员进入时,须有矿有关单位证明信,调度室盖章,机电科签字或派专人带领方可入内,并认真填写出入人员记录。-2-4、岗位值班或工作人员有权阻止一切非因公进入的人员。5、门口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三、供电安全管理制度1、因生产需要新增安的高压电气设备及电缆(6KV),必须全面检查,进行绝缘电阻摇测和耐压试验,并把测试结果报机电区存档。试验合格后,按供电设计及施工安全措施进行施工。2、备用供电回路、供电设备与使用回路及设备应同等对待,定期进行测试,并每月轮换使用一次。确保备用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3、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员进行检查,并由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严禁入井使用,违者罚款200元。4、为加强防爆设备及电缆的现场管理,机电区依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两次检查,凡失爆一处及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一处罚款1000元。5、在地面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时,必须提前一天到机电区办理“停电工作票”,变电所值班员凭“停电工作票”填写操作票,然后按操作规程执行停电任务,否则不许停电,违者罚款100元。6、凡在采区变电所停电时,停电人员必须将停电原因,所需时间和影响范围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认定许可后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员,严格按停送电制度执行。7、在配电点停电时,一律由电钳执行,停电开关一律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否则一律按“三违”论处。8、无论在何处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如用电话联系送-3-电时,必在报清停电人姓名,否则配电工拒绝送电)。9、采区变电所因事故(接地)跳闸时,必须巡查跳闸单位。当查出跳闸单位时,只能给正常单位送电,严禁给跳闸单位送电。并把跳闸情况汇报调度室,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送电,违者罚款200元。10、如遇紧急情况,配电工有权采取应急停电,但事后一定要按停电场所地要求,补办停电气续,否则按隐瞒事故论处,并罚款50元。11、凡安装检漏继电器的场所,检漏继电器必须坚持使用,任何人无权停用。配电工必须每班进行一次就地试验,设备组每半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报机电区存档。12、各掘进区队,必须坚持使用风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掘进头不许生产,任何人无权停用或拆除,发现闭锁失灵时,安全、机电、调度等部门,有权停止作业并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13、需要增容用电的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机电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机电区设计验算后,下发负荷增容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据“负荷增容通知单”的要求搭火。否则按违章论处,并罚款100元。14、井上下所有电器设备的保护整定,机电区要依据《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负荷调整及电流整定计算。并由机电区签发“整定计算通知单”,使用单位按照“整定计算通知单”的数据,进行整定,否则罚款50元。15、为加强接地系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禁止几台设备或几处接地极串联接地。(2)局部接地极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管形接地极,-4-钢管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3)主接地极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4)接地母线应采用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铁或断面积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5)连接导线应采用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铁或断面积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6)严禁铝质材料作为接地件。(7)每季度由设备组负责对井下接地极及高压电机进行测试一次,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欧姆,高压电机绝缘电阻不低于6兆欧,并将测试结果报送机电区存档,否则罚款100元。16、每年的3月和10月底以前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由机电区组织对6KV架空线进行检修,并整理检查结果,报机电区存档。17、运行中的变压器,于每年的4月底以前,由设备组负责对所有高防开关、变压器油进行取样化验,并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存档,对不合格的变压器油进行更换,违者罚款100元。18井下严禁带电搬迁设备(包括电缆)。搬迁设备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22条所规定的内容。19、检修清扫高压设备及线路时,必须停电作业。并进行验电、放电,挂好接地线,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否则严禁施工。20、每年4月底由设备组负责对避雷器及地面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送机电区存档,否则罚款200元。21、每年的4月和10月由设备组负责对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5-棒)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并将测试报告送机电区存档。测试不合格的由机电区负责更换,否则罚款200元。22、设备组对井下供电图板,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随时调整更新,采区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排水系统图、压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每月更新一次。对地面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更新,并将每次调整资料分类存档,否则罚供电管理技术员50元。四、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胶带选型应根据现场使用条件选用,其规格型号应满足运输要求。2、胶带采购应依据选定的型号,从具备资质条件的厂家中进行选购。3、对新皮带的验收,设备组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胶带先办理不合格标记和登记,并进行退货处理。4、新胶带下井应先办理领用手续。仓库管理人员应从验收合格的胶带中发放。5、使用单位应加强皮带传动件的管理和维护,搞好皮带输送机卫生,确保胶带正常运行。对刮破、砸坏等非正常损坏,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井下撤换的皮带应及时上井,并妥善存放。7、设备组应对所有皮带进行统一管理,建帐登记。严禁乱领、乱用、乱发放。五、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机电区供电组设专人分管杂散电流的管理工作。2、机电区副区长直接负责,防止杂散电流的各项具体工作。3、矿井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53、354条规定的铺设质量要求,并由机电区牵头,技术科、调度室、安监站参加质量验收,确保达到-6-完好标准。4、机电设备组监督运输队,加强井下牵引网络的维护工作,定期检修。5、机电区供电组负责杂散电流的定期测量工作,一经发现超过允许值,及时对相应路段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杂散电流降到允许值(60Ma)6、机电区设备组做好杂散电流测试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六、停电工作票的规定1、在下列变电硐室的高压电气设备、馈入及馈出电缆、架空线线路上进行停电检修、试验工作或其他变配电机房硐室需要停电时要执行停电工作票制:(1)、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他主要变电所;(2)、采区变电所检修需要在井下中央变电所或水平变电所停电时,必须执行停电工作票;(3)、凡在有人值班的变配电硐室和机房的高压设备及高压线路(电缆)的电源上进行检修或试验工作时,必须执行“停电工作票”制(事故情况除外)。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原子笔填写,一份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时移交。3、工作票由矿规定的签发人签发,其他签发人签发无效,工作票签发人名单要张贴在变电所内,工作票签发人不准担任该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工作票时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4、工作票移交值班员后,按工作票要求和顺序逐项办理,并会同工作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向值班员交代检修情况,并经检查验收双方在停电工作票上签字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工作地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及其以外的高压电缆和架空线检修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填入检修记录簿内。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员可拒绝办理工作票:(1)不是规定的签发人签发的工作票;(2)工作票已涂改;(3)工作票的内容与实际不符;(4)工作票内容和安全措施填写不清或有争议的;6、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原值班地点,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交电气负责人保存一年。-7-7、在检修电缆和架空线路需要分组进行工作时,必须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不得各行事,并列出分组名单,确定小组负责人,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8、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七、停送电倒闸操作票的规定1、停送电倒闸工作票只在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变电所执行。2、停送电倒闸操作票由现场值班长填写,由较熟悉的值班员负责校核和监护。3、操作票填写要简明扼要,只填写顺序和编号。在一张操作票上只填写一个操作任务。4、倒闸操作前,应根据操作票的顺序先在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经检查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5、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实际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严格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复查一项,并做一个记号“∨”,操作票执行完毕后,须加盖“已执行”印章,操作票要保存一年。6、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配、装设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7、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工作负责人报告,查情况后方准进行操作。八、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1、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时,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2、凡在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机房、硐室,值班人员(司机)负责本岗位范围高压电气设备的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标志牌;检修人员工作期间,在现场对检修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3、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检修(维护)前,检修人员必须明确工作任务,了解现场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检修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实行专人监护。-8-4、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值班人员(司机)对设备检修质量、工具材料清理、人员撤离等项进行全面检查,正确无误后;值班人员(司机)在专人监护下,撤除临时接地线和警示标志牌,按规定程序操作送电。5、值班员(司机)必须熟悉本岗位范围的高、底压供电系统、控制系统和设备主要性能。6、在任何情况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主保安意识,严禁在未做安全技术措施防护区域进行操作。7、所有变电所值班人员,主要固定设备岗位的维修人员和操作司机,要有分管技术员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业务学习,每次不得少于两个小时,并建立技术学习考核制度。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机电设备组必须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不定期对购进或在用矿用产品进行检查,发现证件不全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供应科必须严把采购关对采购的矿用产品进行资质审查,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采购,否则由责任人退货,一切费用自负。3、对购进的产品,设备组及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做到“帐、卡、物和安全标志”四统一。证件不全、无安全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发放和使用,并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建档管理,否则给予罚款、降级直至开除等处分。4、以上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否则若因使用无安全标志产品而造成事故,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罚款、降职、撤职、开除矿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分。5、井下使用单位对设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