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8页第一章总则为了科学、合理、公证、安全有序地实施兴宁市和山河(国道至东沟段)堤防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在未说明时,简称合同),保证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由监理人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并通知承包人执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和合同承包人都应遵照本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在本监理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监理人需要修改本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将修改结果提前7天时间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求修改本监理实施细则时,承包人应将其修改意见提前7天提交监理人以得到监理人的同意,并由监理人将修改结果书面通知承包人。一、编制依据:本监理实施细则依据为兴宁市和山河(国道至东沟段)堤防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国内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XNHS-SG-01编写而成。(以下简称《细则》),其规定对合同不构成变更。二、适用范围:本《细则》仅适用于兴宁市和山河(国道至东沟段)堤防改造工程的施工。三、监理人的组织和授权监理人委任张向奎为兴宁市和山河(国道至东沟段)堤防改造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包括:1、总监理工程师受河南华北水电工程监理中心的委派,是现场监理部建设监理的全权负责人,组织领导现场全体人员开展监理业务。2、全面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熟悉合同文件,第2页共48页有效地组织开展现场合同管理工作。3、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发布开工、停工、复工指令。4、代表监理人参加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关于供图协议的商定和签订,签发提交给承包人的各种施工图纸。5、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6、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参加的生产协调会,和有关工程的各种重要会议。调解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可能出现的争议。7、签署工程变更等有关文件,签署监理人发出的各种重要通知和函件。8、审查、确定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9、组织研究有关索赔、调价及合同纠纷,并进行妥善处理。10、主持分部、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证书;审批承包人编制的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及签署工程竣工证书,办理工程移交;签署工程缺陷责任书。11、审核批准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进度付款申报表,签署工程付款凭证。12、审定监理部向发包人提交的监理周报、月报。13、负责向委派单位(河南华北水电工程监理中心)及上级监理主管部门汇报工程监理工作。14、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监理工程师履行以上各项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委任靳杰锋为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在施工现场代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赋予的权力。总监理工程师赋于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下列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授权包括: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第3页共48页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测量基准点、基准标高;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4、根据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安排、设备使用、材料使用、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5、依据合同监督工程质量,进行工程质量的认证和否决,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质量情况;6、根据合同控制施工进度,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度情况;7、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计量,确认承包人的工程计量结果,并报总监理工程师;8、监督承包人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并就施工现场存在的施工安全和环境问题尽快上报总监理工程师;9、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批;10、按日做好监理日记并监督承包人的施工日记、试验室记录;11、受总监理工程师安排调查索赔事件;12、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撤换不称职的承包人工作人员;13、负责下达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收签并上报承包人提交监理人的申请;14、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质量处理、安全处理工作;15、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对于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决定,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有权确认、修改或否决。总监理工程师对其委任及其授权修改时,应书面通知有关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第4页共48页负责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情况机构担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是否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办总监张向奎工程师水工建筑是7副总监王松伟工程师水工建筑是6现场部部长曲辉工程师水工建筑是6监理员靳杰锋监理员水工建筑否5监理员张圣峰监理员工民建否4监理员刘东海监理员工程地质否4监理员张少强监理员路桥、工程测量否2办公室主任许丽艳文秘否2注:监理部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安排进驻现场地监理人员四、适用工程范围内使用全部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名称、文号:兴宁市和山河(国道至东沟段)堤防改造工程施工除应符合合同文件的技术规范及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202-8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SDJ213-83)等有关规范的要求。五、发包人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条件: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时限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已商定。第二章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第5页共48页一、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1、根据合同规定及现场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在规定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并由承包人签收。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应尽快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三份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以得到监理人的同意。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检查完承包人的开工条件后,可做出同意开工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完善开工工作的决定。如果同意开工,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上签字,返还承包人一份并抄报发包人一份。2、在开工报告得到监理人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工程师应就施工场地、测量基准点、基准标高向承包人办理移交。承包人应尽快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监理工程师。3、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在收到本监理实施细则的2天内,指派一名施工现场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和与监理人的日常联系,并将这一委任书面提交总监理工程师,以得到监理人的同意。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经理应在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其委任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人员质量守则》、《施工人员安全与环境保护守则》以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现场经理应保证《施工人员质量守则》和《施工人员安全与环境保护守则》在施工人员中贯彻落实,承包人要求更换其施工现场经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指派一名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并将这一委任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以征得同意。承包人要求更换其现场安全员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第6页共48页5、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在开工报告得到监理人同意后14天内组织专人与监理人一起做好本标段的项目划分工作,并在14天内将项目划分表送交监理人审批。二、混凝土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承包人混凝土浇筑开仓前填写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交监理人审批后方可开仓浇筑。申请内容包括:备料情况、基面清理、钢筋绑扎、细部结构、混凝土系统准备。第7页共48页第三章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一、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理细则(一)、土料1、用于筑堤土料应在指定土料场采运,土料质量、含水量和各压实指标等均应抽样检验合格。2、土料区开挖前,必须将其表层的杂质和耕作土、植物根系等清除,以保证土料的质量。3、淤泥土、杂质土、冻土块、膨胀土、分散性粘土等特殊土料,均不能用于堤身填筑。4、本工程所指定土料场为205国道旁的鸡麻颈土料场。(二)、水泥1、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应低于32.5号。2、水泥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并应对品种、标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为确保质量,对每批进场的水泥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3、水泥的运输、保管应遵守下列规定:(1)运输水泥的车辆应有防雨、防潮设施。在运输过程中要严防水泥受潮。(2)水泥仓库应设在干燥地点并要有有效的排水设施,使水泥仓库经常保持干燥。同时,水泥仓库应通风良好。(3)不同标号、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堆放,不得混合堆放。每堆水泥应标明品种、标号、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和到货日期。出厂日第8页共48页期和到货日期不得混淆。(4)水泥储存时间应尽量缩短,严格执行先到先用的原则。(5)水泥受潮、标号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者,使用前必须先进行试验,按其试验结果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已经结块变质的水泥不得使用。有条件者应优先使用散装水泥。(三)、块石1、砌体所用的块石,必须质地坚硬,石质均匀,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0Mpa。2、严禁采用风化岩、石灰岩作为砌筑石料,如发现风化岩、石灰岩石料进入砌体,必须立即拆除。3、用作砌体的块(片)石,最小厚度不得小于25cm,最大长宽比不得超过3:1。有条件时宜采用尺寸较大的石块。4、砌体镶面应一律采用粗块石,主面石块最小长度(宽度)不小于300mm,其外露面应平整美观。5、进入砌筑面的石料需经过浸水或冲洗处理,其表面应呈湿润状态。6、表面附有黄皮、斑锈的石料需凿除干净方准用于砌筑。石料表面附着油污、泥浆者必须清洗干净,油污无法清除的石料不准用于砌筑。(四)、碎石1、用作骨料或反滤料的碎(砾)石,要求质地坚硬,其抗压强度应不低于80Mpa,不得采用石灰岩碎石。2、碎石的颗粒级配,最大粒径和杂质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第9页共48页碎(砾)石技术要求部位碎(砾)石级配(%)允许最大粒径(mm)允许针片状颗粒含量(%)允许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SO3)(%)允许含泥量(冲洗法)(%)粒径d(mm)5~1515~4040~60路面、护坡骨料及垫层45~6055~4040<15<1<1其它混凝土骨料30~4030~4020~4060<15<1<1(五)、砂1、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颗粒级配良好,最小颗粒不得小于0.25mm。2、拌和砼或砂浆用的砂料,宜采用细度模数为2.5~3.0的中砂。而用于垫层的砂料,则必须采用细度模数为3.1~3.7的粗砂。3、天然河砂要过筛,砂料中的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不得大于1%;密度小于2g/cm3的轻物质含量不得大于1%;含泥量不得大于3%,且不得含有粘土团块。一切草根、树皮、煤渣、石灰以及其它杂物必须清除干净。4、严禁以石粉作为砂料的代替料。尤其是用作反滤层的粗砂,必须严格掌握质量要求。5、本工程砂料主要来源于水口砂场和五华县华城砂场。(六)、工程用水1、工程用水系指冲洗砂石料、拌和砼和砂浆以及养护砼和砌体的用水。2、凡适合于饮用的水均可作为工程用水。3、严禁有油污或浑浊的水作为工程用水。4、使用非饮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硫酸盐含量(按SO4计),不得超过2700mg/l。(2)含盐量不得超过5000mg/l。第10页共48页(3)PH值不得小于4。(4)采用河水作为工程用水时,洪水期要注意在取水地点采取滤清措施,目测水清亮才可使用。二、中间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质量控制1、开工前工程监理的程序和措施承包人在施工放样28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前21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2)计算放样数据。(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测和校正情况。(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工程开工前28天,要求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