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土地环保公路科Shuguangcaiyouchang•本办法规定了采油厂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的行为规范,保护油区的环境,促进油田的可持续发展。•本办法适用于曙光采油厂所属各单位和在其辖区内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它单位,是《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补充。1范围2.1本程序采用GB/T19000—ISO9000—2000、GB/T24001-1996标准规定的术语以及SY/T6276—1997标准规定的定义。2.2环境建设项目“三同时”: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术语3职责3.1土地环保公路科是曙光采油厂环境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油厂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3.2厂机关各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的部门职责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3.3采油厂所属各单位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3.4辖区内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它单位,负责其所从事活动中的环保管理,并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4管理内容4.1环境监督管理4.1.1各作业区、大队、站、所等三级单位必须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作业区(或大队)与站(或小队)之间的环保网络,并配有专职或兼职环保员。4.1.2.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股份公司以及油田公司和本厂环境保护的规定。4.1.2.2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1.2.3监督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参与本单位工程项目厂址选择、方案论证、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4.1.2.4组织推广使用防止污染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传递科技情报和信息,对环保设施的引进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做好技术经济论证。4.1.2.5组织对本单位工业污染源的调查,建立工业污染源档案,掌握各种污染源点的变化动态,对超标排放污染物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向厂环保主管部门报告。4.1.2作业区(大队)环保员工作职责•4.1.2.6建立本单位环保统计台帐,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及时向厂环保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资料和数据。•4.1.2.7组织完成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组织创建“清洁生产示范区块”和评选“环境保护先进班组”、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4.1.2.8每月组织对本单位进行一次环保检查,组织环境整治。监督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制止一切乱排、乱放污染环境的行为,追究污染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监督实施。•4.1.2.9负责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执行国家政策和补偿标准,对被污染单位和个人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并报厂主管部门审批。•4.1.2.10积极协调与地方政府、单位、群众的关系,为油田生产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4.1.2作业区(大队)环保员工作职责4.1.3实行以甲方为主体的区域管理机制;实行建设项目甲方负责制,对进驻本辖区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对其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4.1.4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每年由厂向各单位下达环保承包指标,签定《环保承包责任书》,根据《环境保护承包考核办法》,依照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4.1.5每月由油公司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联合站的污水进行采样监测,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4.1.6厂环保主管部门每季度同基层单位到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布,并纳入季度奖金进行考核。4管理内容4.2采油污染与防治4.2.1各采油作业区的主任工作负全责;站长应对本站所管辖的区内的环保工作负全责。4.2.2采油站的设备必须整洁,站内和站外没有乱排乱放污油、污水、垃圾的现象。井场及站上严禁设不防渗油池,地面清洁平整,无跑、冒、滴、漏现象。加热炉必须控制好火嘴,烟尘的排放不能超过林格曼黑度一级。4.2.3井场内外及采油树不得有油污,无盘根跑油现象;水泥平台的地沟及油坑内污油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平台要见本色,沟内的水要清澈透明。4.2.4井场内平整,无杂草和芦苇。严禁在井场内堆积杂物和油泥。4.2.5油井作业时,采油站必须要求作业队用塑料布将驴头、支架及井口周围设施包上、放油管及抽油杆的地面必须铺上塑料布、作业完井后督促作业队在72小时(汛期24小时)内清污交井,并认真填写《环保交接书》,不按时清污的作业区要自行组织清理,清污费用按每口井500~1000元的标准从劳务费中扣除,没有环保交接书的作业井,采油作业区不准结算。4.2.6必须加强对管线的巡回检查制度,发现管线穿孔事故要及时向厂环保科汇报,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在三天内将污染清理干净。4.2采油污染与防治4.2.7由于突发性事故造成井喷时,采油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在规定时间内将油污清理干净,并在2小时内向厂环保科汇报。4.2.8加强对停产井、报废井、捞油井的管理,对停产井和报废井必须将井口封死,以防井口冒油造成污染。对捞油井,捞完油后,采油作业区带车人员必须要求捞油队将井口油污清理干净,装好井口,否则污染由采油作业区负责。4.2.9新井、大修、侧钻等措施井,施工完后,施工主管单位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将现场清理干净。交接时,采油作业区主管环保的领导或环保员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并在交接书上签字,没有采油作业区的签字,主管部门不得给施工单位结算,否则出现责任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交接时要严格按照“五不接”的要求,即:井场内有工业、生活垃圾不接;井场泥浆没有清理干净不接;井场内有散失器材不接;泥浆池外渗及液面到围堤的距离低于20cm不接;井场外有污染没有处理完不接。4.2.10采油作业区必须对本辖区内由于外单位施工、外单位车辆乱排乱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责令造成污染的单位赔偿一切损失,如果没有抓住肇事单位和车辆,所造成的污染由所辖的采油作业区负责。4.2.11采油作业区所属的净化点,地面不得有油污和私设土油池,地面要清洁平整,站上设备和车辆必须有专人管理,回收的原油要及时净化后输入系统,不能积存。4.3热注污染与防治4.3.1热注站不能乱排乱放污油和污水,反冲洗水必须想办法进行回收,已安装污水回收设施的站,必须充分利用起来,不得闲置。4.3.2热注站周围不能乱扔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各种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定期进行处理。4.3.3热注站的卸油台周围及油罐底下不能有油污,站内不能设不防渗油池,油罐底层的污水不能往站外乱排乱放,必须回收处理。4.3.4锅炉在燃烧过程中必须控制好火嘴,烟尘的排放不能超过林格曼黑度一级。4.4集输系统的污染与防治4.4.1联合站要实现清污分流,含油污水应全部纳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4.4.2加强对污水零排放工程的管理,联合站产生的污水要全部纳入回注系统,不准外排。4.4.3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消除装置上的跑、冒、滴、漏。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准擅自闲置“三废”处理设施。4.4.4加强对外输管线的巡回检查制度。发生管线泄漏应立即上报并积极组织抢修、拦截和回收。努力控制污染扩大,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污染清理干净。4.4.5联合站要接纳各作业区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含油污水,并将污水纳入处理系统进行处理。4.4.6联合站要做好污水的监测工作,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要达到回注标准。4.5.1其它单位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4.5.2施工单位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在保修期内应对污染事故负全部责任。4.5.3在对油井进行工艺措施施工过程中,剩余的化学药品和污油、污水必须进行回收处理,不准随便乱排乱放。4.5其它单位的污染与防治4.6污染事故的管理4.6.1因管线穿孔、井喷等各种原因发生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在2小时内书面或口头向厂环保科汇报。发现外单位人员、车辆污染我区域现象,应立即报告并予以扣留车辆。4.6.2发生污染事故后,所属单位应立即组织车辆回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污染清理彻底。4.6.3发生污染事故后,作业区的主管领导及环保员首先与被污染单位接触,协商污染赔偿事宜。对污染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作业区与被污染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后报厂环保科结算,对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污染事故,由厂环保科同作业区主管领导或环保员与被污染单位共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5相关文件及记录5.1相关文件QHSE/LY06-7.29-ZY-01环境保护承包考核办法5.2相关记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