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现行地方政府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分析及其对策——以温州市为例姓名:章婧璐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公共管理指导教师:斯亚平20090607现行地方政府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分析及其对策——以温州市为例作者:章婧璐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王慧博征地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江西社会科学2009,(4)在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用制度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动用政府征地权的一种制度安排.从现实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征地制度较为有效地保障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可以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尽快出台土地征用法;明确产权主体,界定产权权能;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清晰界定公共利益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建立健全征地监督机制.2.学位论文高娜健全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基本思路及对策研究2005为了加速我国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使其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得以完善和健全,以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解决因制度自身缺陷和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本文在对土地征用制度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土地补偿理论给予评述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沿革和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在借鉴国外土地征用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基本思路及对策建议.3.学位论文王来禄西安高新开发区土地征用制度创新2005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目前新的形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征地范围乱;土地补偿低;征地费用分配不合理;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单一。征地中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完全贯彻落实,需要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是现行土地征用制度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操作性不强。针对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过去14年的土地开发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结合开发区的实际对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和弊端逐步进行了创新和改革。4.期刊论文杨树凌时代呼唤新型土地征用制度-国土资源2004,(1)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征用制度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制度框架,只有量的增加,没有质的飞跃.它是以农用地的植物生产力为理论基础,核定征用土地年产值,再参照当地农民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安置倍数,形成土地征用年产值倍数补偿安置模式.土地越肥沃,人均耕地越多,土地补偿安置额越高是这种模式的价格变动规律.5.学位论文陈永恩我国征地制度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2008土地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目的而强制取得其他民事主体土地并给予补偿的一种行为。我国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土地征用获得。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农村集体和农民不可避免的要失去部分土地。由于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在目前许多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征地制度仍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做法,使得在征地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为了加速我国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使其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得以完善和健全,以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解决因制度自身缺陷和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本文在对土地征用制度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土地补偿理论给予评述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沿革和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在借鉴国外土地征用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基本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绪论部分针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阐述了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征地的研究动态进行了简要综述和评价,提出全文的研究思路和构思。第一章简要论述了土地征用的基本涵义和特征以及土地征用补偿的理论依据及补偿原则,为本文的研究理论基础。第二章简要论述了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沿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章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作了历史回顾,然后剖析了当前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揭示了征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第四章对部分国家(地区)土地征用制度简要介绍,总结了各国(地区)与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差异,并借鉴先进经验,从中得到改革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启示。第五章:针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原因,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健全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基本思路及对策。6.期刊论文刘卫东.楼立明对我国土地征用及其管理现状的反思-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2004,30(1)土地征用是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下,为了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将集体农用土地强制转变为国有土地,并对失地农民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和安置的行为.由于我国土地征用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低价征用土地的现象,使土地征用带有一定的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权益的嫌疑,甚至出现了对现行的征地制度的完全否定.本文针对目前政府管理部门和学术研究中关于征地的种种迷思,对于建立高效、公平和合理的土地征用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7.学位论文崔嘉昕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2006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需求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各地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集体和农民的根本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基本权利,引发了极为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卜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农民的征地(即土地征用或征用土地)补偿已做了明确规定,但该法定的补偿标准、方案带有强列的计划经济色彩,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文章探讨了当前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现状。本文从我国征地制度中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征地范围、农民权益损失、征地程序出发,深入分析了我国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对现行征地制度提出了改进方向,提出农民的合理的补偿原则、征地的合理范围、改进征地的程序,论述了农民安置关键在保障的思路。本文从制度建设上和具体补偿的计算方法上为我国征地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新的建议。笔者深知,征地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工程,仍需在工作中进一步探索研究。8.学位论文郭继远完善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经济学分析2007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地转为非农利用。现有征地补偿制度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存在征地程序不合理、补偿形式限于单一的货币补偿并且偏低等问题。由此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问题。本文首先对征地补偿制度、公共利益、征地程序三个重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借鉴道格拉斯.C.诺斯对制度的定义,征地补偿制度是指一系列被制订出来的政策、法规,它旨在规范政府、企业、被征地农户的行为,对失地农户进行补偿。对于存在争议的公共利益本文理解为非盈利性质的个人利益的简单叠加。对于征地程序的解释是至少包括:(1)知情权;(2)参与权;(3)上诉权。文章第二章回顾了以往和征地补偿有关的研究。关于征地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土地制度的创新角度来寻找解决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的方法,研究的重点放在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的创新上。二是把研究的焦点集中在构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上。以上两方面的研究主要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失地补偿和征地运行成本对征地问题进行了研究。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对征地范围进行限制,同时还注重了失地农民的发展权利。这些研究成果拓宽了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视野,对于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从以上的研究观点中可以看出:许多学者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内容看,其重点都在养老风险的防范和土地征用制度上,在改革土地征用程序和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上论述的比较详细。但是对于征地补偿有的仅仅限于分析经济补偿,有的只是侧重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研究。虽然各地在探讨失地农民的补偿和社会保障都有一定的机制,但是各地的做法都有一定的随意性,并无一个统一的制度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进行保障。与征地补偿制度有关的一些重要理论本章也做了一些阐述:土地发展权理论、外部性理论、制度成本与效率、收入分配理论。第三章基于相关征地补偿法律、政策变化,分析考察了建国以来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发展历程。从建国到今天,我国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大致经历了起步、调整、发展和新发展等四个变迁阶段。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演进中存在着很强的路径依赖性。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形成,而我国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虽然几经变革,但还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还处于新发展中的进一步改进阶段。通过对我国的征地补偿的现状分析,我国的征地补偿制度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处理征地补偿的问题。现在征地补偿问题一般是由当地政府和地政部门联合来处理的,政府既是参与者又是裁决者,不能公平的处理征地补偿问题。2、我国法律对于征地补偿标准规明显违背市场经济的原则,导致土地补偿标准过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失地农民经济上的困境。3、对于土地补偿的分配和使用,法律规定的比较模糊,这样导致土地补偿分配混乱,不能有效的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4、失地农民对于征地补偿不满意的,并没有一个上诉的途径。5、征地补偿方式单一。目前,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我国大多数地方以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其他安置方式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涉及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在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和医疗等方面留下了隐患,因而也时常引起征地纠纷,不利于社会安定。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的人口密度都比中国内地大,这些国家和地区同我国均位于亚洲,又都属于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所以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城市化过程中是如何处理征地补偿问题的,在征地过程中既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又发展了经济,其经验值得借鉴。第四章分析了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的征地补偿制度,借鉴它们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可以得到如下启示:(1)遵循市场原则,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和项目;(2)实现土地征用补偿方式的多样化;(3)建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针对目前我国土地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征地补偿的经验,笔者对征地补偿制度有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1)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明晰农民的土地权益;(2)严格限定土地征收范围;(3)提高补偿标准,改变单一货币补偿方式;(4)完善土地征收程序;(5)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9.期刊论文胡兰玲.HULan-ling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法律思考-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1)土地征用权的行使范围,是我国如何完善土地征用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土地征用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是判定土地征用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被滥用的唯一标准.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是解决土地征用权冲突的法理依据和关键问题.在土地征用中,应提高补偿费和安置费,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10.会议论文郭庆华土地征用制度中的政府角色分析及职能定位2009@@土地征用是国家特有的权力,是国家取得集体(私人)土地的一种特殊方式。它是基于国家因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对土地各种丰义利进行征用的一种制度。土地征用过程中,国家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土地征用行为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讲并不以土地权利人的同意为条件,所以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平衡各方利益,给予土地权利人公平、合理补偿,成为土地征用行为实施的关键,否则就会给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私人利益造成损害,进而引发公共问题。建国以来,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经历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过程,从土地征用范围,土地征用程序,土地补偿等环节都经历了修改和完善,但由于目前我国土地所有制和使用制关系的特殊性,土地征用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革。从总体上说并没有打破集体土地国家统一征收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当前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矛盾依然突出,与市场经济发展也不相协调,土地征用利益分配问题已成为工农产品“剪刀差”之后,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社会问题。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93922a67-1542-4bc8-985a-9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