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相关政策解读2017年9月《中医药法》部分法条解读医改中医药政策要点一三目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重点内容二•习总书记治国理政的系列讲话中的中医观•中医药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我们自己也喜欢看中医•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2017年1月,中国向世界卫生组织赠送针灸铜人雕塑习近平•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这个世界难题•“看病难,看病贵”李克强•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刘延东2015年2月15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二O五所社区中医馆时说:“走过很多社区,但像这样在社区里办中医馆的就你们一家。开设中医科、中药房很全面,现在发展中医药,很多患者喜欢看中医,因为副作用小,疗效好,中草药价格相对便宜,像我们自己也喜欢看中医。”我国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巩固全民基本医保,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个县。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提高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地方病防治能力,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增加到35元。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了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推进医改,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好这个世界性难题。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在介绍2014年重点工作时指出:刘延东副总理批示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生态资源•1996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大卫生”、“大健康”并重观念•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坚持中西医并重,须将中医药融入卫生与健康所有政策,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2016年8月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民健康:“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突出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的中医药内容第一篇“总体战略”中的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二章“战略主题”中均提到“中西医并重”。第二篇“普及健康生活”:第三篇“优化健康服务”:将中医药内容独立设立第九章“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并分为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等三部分表述。第十章“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第二节“促进健康老龄化”中提出: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第四篇“完善健康保障”:第十二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第一节“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中提出: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第五篇“建设健康环境”:第十五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第二节“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中提出:积极推进中药(材)标准国际化进程。第六篇“发展健康产业”:第十八章“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中提出: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第二十章“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第一节“加强医药技术创新”中提出:加强中药新药等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优质中药等内容。第七篇“健全支撑与保障”:第二十二章“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第一节“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提出:加强药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十三章“推动健康科技创新”第一节“构建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中提出:依托现有机构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第二节“推进医学科技进步”中提出:重点部署中医药现代化等任务,显著增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第二十五章“加强健康法治建设”中提出:推动颁布并实施中医药法。第二十六章“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中提出: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27号)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2016年12月)《中医药法》(2016年12月25日通过)《中医药法》的部分法条解读一11(一)中医药立法的进程2003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列》2005年国家中医药局起草《中医药法(草案)》2006年全国人大453名代表提交14分议案、提案2008年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3年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4—2015年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一档立法计划2014年7月—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12月9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审议2015年12月21至27日全国人大18次常委会第一次审议12(一)中医药立法的进程2016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中医药法(草案)》完成了第二次审议。2016年12月19日至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中医药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13(一)中医药立法的进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过程中,立法机关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主要有:两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中医药法草案印发全国各省和中央有关部门、中医药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深入广东、福建等五省调研,听取各部门和专家意见召开立法通过前评估会就主要问题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卫计委、中医局等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会议以144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医药法》。2016年12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十九号主席令,《中医药法》正式公布,定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1612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回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问题。2016年12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对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17(二)中医药立法的总体思路一是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制度规范。三是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保障医疗安全。四是处理好与现行法律的关系,仅对不适应的制度作适当调整。五是重点突出,统筹兼顾,促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8第一章总则(10条)第二章中医药服务(10条)第三章中药保护与发展(12条)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5条)第五章中医药科学研究(4条)第六章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5条)第七章保障措施(6条)第八章法律责任(7条)第九章附则(4条)(三)《中医药法》内容分类《中医药法》(共分9章63条)1、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第14条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第15条3、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30条4、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第44条5、修订《中医药标准制定办法》——第50条、(四)《中医药法》的配套细则与规定201、(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立法宗旨(五)《中医药法》的部分法条212、(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建立独立系统的中医管理体系第一章总则县(2855)地市(333)省(32)国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部级)卫计委管理机构7个(副厅级)卫计委内设机构15个(正处级)卫计委加挂牌子10个(未明确)我国目前中医管理体系现状要发展中医药事业,没有中医药自己的管理体系是不行的。过去中医一直处在从属、边缘化的地位,有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才有了娘家。但现在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只有十几个省市有中医药管理局,有一部分在卫计委里的中医处加挂了一个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地市、县市很少或甚至没有中医药管理局,很多县卫计委里连一个中医股都没有。中医界一直自嘲是“高位截瘫”,上面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间没有身子,下面没有腿。这次《中医药法》专门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各省市自治区都应该成立中医药管理局,有条件的地市卫计委也要成立中医管理局,县卫计委里至少应该有一个中医股。243、(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保护中医医疗机构第二章中医药服务254、(第十四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中医诊所备案制第二章中医药服务——2017年7月出台细则265、(第十五条)师承与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解决历史遗留的民间中医合法行医这一重要问题第二章中医药服务——2017年7月出台细则27中医药法:“第十五条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制定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分类人员分类申报条件取得途径执业范围中医执业医师学院派中医药院校毕业学生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中医长期从事中医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无学历2、无中医学历省级中医管理部门考核中医?乡村医生1、中专以上医学学历2、在村卫生室工作20年以上3、取得省级培训证书县级主管部门颁发证书村卫生室292015年,全国平均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0.33人(中医药十三五规划指标为0.4人),有8个省的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北京、四川、内蒙古、甘肃、天津、重庆、青海、浙江)。0.730.550.510.460.440.420.420.410.390.360.340.340.330.330.320.310.310.310.310.30.30.290.280.270.270.270.260.240.240.210.210.1900.10.20.30.40.50.60.70.8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社会上一些人对这一条有误区。有一大批经过长期师带徒、确实身怀绝技、能解决很多疑难杂症的人,可以依据这一条进入中医师队伍中。有一些爱好中医、但没有扎实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疗效的人,也想通过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