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2012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潍教字[2012]11号)精神,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原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生态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及计划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的招生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原经济开发区;潍坊四中的招生范围为坊子区;寒亭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寒亭区;滨海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滨海开发区;潍坊实验中学(民办高中,原峡山中学)、峡山二中的招生范围为峡山生态区,潍坊实验中学民校生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以峡山区和中心市区为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大类,普通生、艺体特长生计划中的六分之五为统招生、六分之一为择校生。指标生计划包含在普通生的统招计划内,推荐生计划包含在指标生计划内(各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从今年起,允许五星级普通高中潍坊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艺术特长生。每校招生计划原则上2个班,不超过50人。特长生招生计划包括在统招生范围内。特长生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市教育局监督指导的录取机制。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后实施。潍坊一中继续面向全省(以潍坊市为主)招收中加合作办学高中课程班学生120名,由潍坊一中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实施。二、完善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一)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今年市区各普通高中统招生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中,区(市属开发区)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由其教育部门根据初中应届毕业生数、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即上年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情况)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市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首先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区(市属开发区)初三在籍应届毕业学生数、近三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成绩和上年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分配到各区(市属开发区)、市属初中学校,然后由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根据所属初中应届毕业生数、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和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再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各区(市属开发区)在分配指标生时,初中应届毕业生数、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和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三者的权重为5:3:2,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情况以同等权重计。要将学生家长对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所占权重不得低于10%。各区(市属开发区)对所属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价方案和指标生分配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核后实施。名额具体分配情况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统一公布。(二)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择校生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指标。原则上,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凡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须在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误后报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作为指标生录取的依据。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从201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三、报名与填报志愿(一)报名市区高中招生考试的报名对象为今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考生应是市区户口,非市区户口或无市区初中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市区参加高中升学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5日—30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户口簿;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三张;4.考试报名费。考生报名坚持自愿原则。报考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根据规定的报考范围,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报名,不得委托他人(包括其监护人)代报;考生只能到一所高中学校报名,严禁再到其他学校报名,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升学的和单独报考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到指定高中学校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其中,奎文区所属初中学校和潍坊广文中学、文华国际学校的毕业生到潍坊中学报名;潍城区、原经济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的毕业生到潍坊七中报名;高新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的毕业生到潍坊一中报名;峡山生态区所属初中学校的毕业生到潍坊实验中学报名;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的毕业生分别到区属高中学校报名。初一、初二年级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到市教科院学业水平考试中心报名。(二)考生志愿设置与填报1.关于考生志愿的设置与填报。考生志愿分两大类:一是普通高中志愿,二是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又分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类。普通高中两类志愿需分别报名、分别填报,两者不得同时填报。报考艺体特长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达到规定要求者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志愿设两个,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高中学校。指标生不需单独填报志愿,填报统招生志愿即相当于填报指标生志愿。考生应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否则为无效志愿。职业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同时填报一个职业学校志愿。自由选择报考志愿是考生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干涉。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慎重,一经被高中学校录取,不得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2.关于借读生的报考。(1)市区户口而在市区外借读(有潍坊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借读学校证明和学籍主管部门证明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根据户口所在区域,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其中在潍坊市各县、市借读的,可参加原就读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及在初中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等学科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2)非市区户口而在市区借读(有市区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市区报考的,需持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劳动用工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根据借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域,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如需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有关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证明。(3)无潍坊市初中学籍,或临时由外省、市转入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在市区参加高中升学的,需于4月12-14日根据有关规定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指定学校报考。无市区初中学籍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提供由学籍主管部门和就读初中学校提供的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或认定等级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和相关标志性成果等。无潍坊市学籍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对于高中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备案。各区、市属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各中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外来投资经商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的有关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其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参加中考的权益。3.关于报名的有关材料。各高中学校的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请于5月3日报送市教科院考试中心。各种报名考试用表可于报名前从潍坊教育信息港()“公告栏”下载。(三)考生资格审查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防替考和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报考。1.报名时审查。报名时,各高中学校首先要审查考生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凡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符合相关规定的除外)不予报名;然后进行两对照:一是将户口簿和有关证明材料上的学生姓名与市区初中学生学籍名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进行对照;二是将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和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进行对照。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者,以及未在市教育局注册学籍者(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均不予报名。2.报名后审查。为严格学籍管理,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市区报名信息与初中学籍档案对照,无学籍者则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凡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对高中学校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严肃处理。3.入学时审查。高中新生入学时,学生必须交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注册高中学籍的依据。凡准考证照片与新生不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四、考试与评价(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或高中招生考试。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学生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及考试时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1科;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5科。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科目各科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B、C、D、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考试组织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将考生考试等级通知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考生分数和等级公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市区统一组织。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时间上午下午6月12日(星期二)语文(8:30-10:30)物理(14:00-15:30)思想品德(16:30-17:30)6月13日(星期三)数学(8:30-10:30)化学(14:00-15:30)历史(16:30-17:30)6月14日(星期四)英语(8:30-10:30)6月15日(星期五)地理(8:30-9:30)生物(10:30-11:30)2.关于体育与健康考试。今年继续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招生录取,考试成绩分A、B、C、D、E五个等级,录取时与物理、化学科目等值对待。考试组织工作,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原经济开发区)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组织;其它区(市属开发区)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统一考试体育与健康的通知》(潍教办字[2011]22号)精神执行,考试科目等按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部署进行。考试原始成绩于4月30日前统一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由市教科院统一划分等级后公布。无潍坊市初中学籍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校所在区域,分别参加中心市区或其他各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考试。报考直属高中的,随潍坊广文中学学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报考其他高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