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安全监控组织机构图…………………………………………12、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3、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7、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9、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0、安全监控系统仪器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1、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维修制度12、安全监控值机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3、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4安全监控系统交接班制度15、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安全监控组织机构图组长:赵喜军副组长:牛上锋李鹏成员:王晓军赵志应张郭应维护人员:王沁锋刘丰兵陈栋栋值机人员:李银霞陈军霞赵菲菲段云霞贾云霞王翠萍何育霞王毓曼矿长:赵喜军总工:牛上锋矿长助理兼通风科长:李鹏通风科监控组瓦检组维护人员值机人员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监控人员应孰悉机房内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基本的维护方法。2、定期测试设备性能,发现并排除故障,尤其是一些易出问题的器件。3、机房内各种设备统一集中管理,并归类造册,能及时地提供瓦斯监控信息。4、及时备份重要的软件系统或数据二份,定期做好卫生工作。5、机房内各物品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情况,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做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6、做好机房的安全防卫工作,遇到偶然事件,及时与值班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联系解决。7、监控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建设性建议,主管人员应及时帮助解决。8、保持机房安静和清洁卫生,不要大声喧哗和讨论,不得抽烟、吃零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9、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以及磁盘。10、矿井安全监控室不准放置娱乐设备及床铺。11、该制度的执行情况由通风部门不定期检查,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监测、监控中心所有设备分别指定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维修。2、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所有监测监控设备(含附件、配件)逐件建帐登记。3、监测监控工作前后,必须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连接方式等,并作记录。4、按规定期限对设备进行校准计量工作,保证设备良好,精度准确。5、设备管理实行严格的月检、季检和年检制度,确保设备帐物相符、性能完好。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监测、监控中心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实行分类管理。2、所有新购进的设备制作设备台帐和管理卡片,要求厂家提供设备的煤安标志和各类合格证。3、监测、监控中心机房主机里的监测数据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并有据可查。4、监测、监控系统主机必须双备份,运转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能马上投稿运行。5、所有校验的设备必须建立校验台帐,分类管理。6、监测、监控系统相关记录、制度以及管理台帐必须按要求存档管理。7、确保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相关资料有据可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测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市安监煤炭信息调度中心认证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2、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认真负责,不准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班固定二人值班,负责日常监测工作。4、监控人员要认真监听、监测、真实记录各种情况,认真填写工作日志。5、值班时所操作的各类设备、仪器、仪表,必须认真、仔细、准确地按规程操作,严防差错,发现故障及时报告。6、值班期间,对机房的一切设备、资料实行管理,任何设备、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用、借阅和复制给他人,且严防丢失和损坏。7、爱护装备器材,做好正常的维护保养工作,要保持机房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8、要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瓦斯断电仪、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和数据上传的全部功能。2、瓦斯监控系统的防雷电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3、管理人员必须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传输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传输的可靠性。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每月对传输设备进行定期试验。6、所有监测监控系统仪器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保证仪器的使用准确、可靠和完好、不得把不符合标准的仪器发放使用。7、监测监控系统仪器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按操作规程安装和使用,不准随意拆卸、摔打。8、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对照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值班员,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为把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管理好、应用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有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予以保障。1、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做到和市局、县局和矿监测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正常运行。2、要有能正常运行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配备IP调度指挥电话,各类传感器要定期校验并放位准确。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市、县能稳定联网运行,传输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真实及时。4、要建立机构,明确管理部门,健全管理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每班2人以上、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和调度指挥。5、必须坚持瓦斯监测日报制度,每天按时上报监测监控数据汇总情况和处理结果。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监测、监控中心所有设备分别指定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维修。2、建立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所有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在主机上显示有故障时,应立即查明原因。3、查明原因后,应尽快井下监测监控维修人员进行处理。4、监测监控操作工在接班时,必须检查上一个班的记录,看是否有故障地点,如果有不正常的要问清上一班的工作人员故障原因和需要做的工作。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安全监测监控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矿调度程序,由负责安全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2、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监控室(传真或邮件方式),报告须具有矿值班领导签字。3、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监控室备案,直至瓦斯恢复正常。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系统软、硬件故障,应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与厂家联系尽快修复,同时报告县监控中心监控室,并责令井下的瓦斯员每半个小时用光学瓦斯检测仪测量瓦斯一次,所测的瓦斯值由监控室值机人员上报县监控中心监控室,直至故障排除。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对收到县监控中心和镇监控室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6、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由县监控中心备案,以备核查。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对收到的市、县监控中心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整改情况每两小时上报县监控中心一次,直至整改完成,其结果要有市或县安监部门验收确认方可组织生产。安全监控系统仪器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瓦斯断电仪和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2、瓦斯监控系统的防雷电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3、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主机不少于2台,1台备用。4、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5、全部监控仪器必须建立台帐,注明现有数量、备用量、维修台数、设备型号、购进日期、报废时间以及“三证”标志。6、所有监控仪器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保证仪器的使用准确、可靠和完好、不得把不符合标准的仪器发放使用。7、仪器维护管理人员经常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对零部件损坏,丢失等问题要及时维修,并详细做好记录。8、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要专人负责。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9、监控仪器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按操作规程安装和使用,不准随意拆卸、摔打。10、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11、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对照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值班员,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维修制度1、监测、监控中心所有设备分别指定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维修。2、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所有监测监控设备(含附件、配件)逐件建帐登记。3、监测监控工作前后,必须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连接方式等,并作记录。4、按规定期限对设备进行校准计量工作,保证设备良好,精度准确。5、设备管理实行严格的月检、季检和年检制度,确保设备帐物相符、性能完好。安全监控值机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井下监控值班员: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2、应备有必要的维修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3、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4、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5、在井下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它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6、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尺度。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且不影响人员行走和车辆通过。7、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8、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9、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扬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10、每10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11、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12、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13、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14、每隔10天要将仪器仪表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调校。地面监控值班员:1、瓦斯监测工必须将在用的设备逐台上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2、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3、交接班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4、接班后,首先和监控组长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5、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值班人员汇报。6、应每隔30分钟检查一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7、每天早班地面值班人员必须将前一天的瓦斯日报表打印出来,由通风技术主管审查向上级领导审阅签字。8、地面监控工与井下监控工协调配合进行10天一次的井下异地断电功能的测试工作。9、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