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凉州分所: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及《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制定了《武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遵照实施。一、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实施工作,要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实施作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的有关工作机制,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实施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经费支持。二、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同时,应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经营单位的守2法意识和卫生管理能力,提高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维权能力,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三、为保证全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实施的规范、有序,市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工作方案成立市级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技术咨询、疑难解答、效果评估和督导检查等,并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存在的问题等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和要求。四、为及时了解各县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进展,市卫生局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市卫生局重点工作月通报内容,定期公布各县区工作进展,督促各县区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开展情况要实行阶段性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及2009年工作计划、各类评分表请从武威市卫生局网站最新文件栏目下载。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3武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及《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意义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借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实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风险度管理的一种监督工作方式。通过对公共场所进行风险分析和卫生信誉分级,培育激励机制,调动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通过建立卫生信誉度分级和公示制度,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4自2009年开始,结合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在全市按行业、分步骤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逐步实现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全行业、全方位覆盖。今年,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制度,年底前,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及凉州分所对所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具体计划见附件)。二、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和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和许可审查。三、实施原则1.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2.属地管理。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由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机构负责。3.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54.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四、实施方法1.确定量化分级评价内容。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中《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制定的,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内容、项目进行,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标准(见附件1)。2.日常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对已获得和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许可审查时,应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3.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4.卫生监督频次的确定。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限制。卫生信誉度卫生监督评价结论监督频次A级优秀不少于1次/年B级良好不少于2次/年C级一般不少于3次/年五、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并及时、客观、准确地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7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的颜色、大小等格式与内容由省卫生厅统一设计下发,各县区自行印制并确定合适的张贴方式。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的管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的编号格式统一为:XXXXXX-YYYYY号(XXXXXX为行政区域代码,YYYYY为本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六、效果评估各县区卫生局要及时总结本县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实施情况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向市卫生局进行书面反馈。市卫生局根据各县区实施情况开展效果评估,推荐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共性的问题,及时完善和调整工作安排、进度,确保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顺利实施。市卫生局联系人:师武文电话:2213381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子祥电话:6163290电子邮箱:wwswsjds02@126.com附件:1、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计划2.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3、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4.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85.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6.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样式)附件2009年武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2009年,我市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年底前,全市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率不低于50%,同时在城区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开展量化分级制度试点。二、工作安排(一)宣传培训阶段(5月15日前)1.各县区卫生局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工作方案及计划5月10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机构内部开展对《公共场所9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3.对辖区住宿(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等管理相对人进行培训。4.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二)协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30日)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健全辖区内的住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管档案,更新完善经营单位基本数据,摸清基本卫生状况底数,摸底情况5月20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帮助住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根据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进行对照检查,督促经营单位整改落实。3.各县区及凉州分所宣传培训阶段与协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于6月15日前同电子版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三)评定公示阶段(7月-10月)1.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开展辖区内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同时下达文书通知管理相对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对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住宿(公共)场所发放卫10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张贴在场所的醒目位置,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12月)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工作情况的定期总结与上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系。2.各县区2009年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连同电子版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3.市卫生局将根据我市住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实施情况,积极总结经验,开展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效果评估,为下一阶段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实施积累有益经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