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十八大报告》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霍洪宝一、大学生就业可能涉及的法律《教师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刑法》《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一、大学生就业可能涉及的法律公务员法工资促进就业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劳动法》主要内容二、《劳动法》主要内容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其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劳动合同法》增补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四、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劳动者的义务争议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诉讼争议解决途径五、劳动争议的法定解决途径六、大学生应该知道的劳动法相关问题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内容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加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未成年工的范围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特殊女性保护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公务员范围权利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七、《公务员法》适用范围获取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参加培训提出申诉控告申请辞职提出批评建议不被非法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与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公务员权利八、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务员的义务诉讼申诉控告仲裁九、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