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1页共6页2000-12-20换版2001-01-01实施1.目的:规范生产设备事故的划分、分析和处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单位所属生产设备的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3制度3.1事故的划分3.1.1生产设备事故按类别分为: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3.1.1.1机械事故:凡由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事故。按电力部电建(1996)381号文中的《电力建设施工生产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损失价值大小程度划分为:①记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千-5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②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15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15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③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万-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生产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事故。④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⑤生产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3.1.1.2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驶,造成的机动车辆损坏或人员的伤亡,均定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可按下列情况进行分类: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轻微事故:a)一次造成轻伤l—2人。b)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事故:a)一次造成重伤l—2人。b)一次造成轻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故:a)一次造成死亡l—2人。b)一次造成重伤3—10人。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2页共6页2000-12-20换版2001-01-01实施c)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事故:a)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b)一次造成重伤l1人以上。c)一次造成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d)一次造成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e)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3.1.2生产设备事故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如由于自然灾害、意外灾祸或事先即无法预料,事后又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属非责任事故。3.2生产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费:一般按生产设备损坏后至恢复生产能力所需人工费,材料费、配件费、机械费计算确定;若生产设备因事故报废时,其损失费为该生产设备的净值减去可回收的残值,如果生产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其一次性支出的医疗费、抚恤费或赔偿费也属生产设备事故的直接损失范围。3.3事故的报告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当事人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如涉及人身伤亡或有扩大事故损失可能的,应先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或采取应急措施。3.3.1发生机械设备记录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于十日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表》(附表72)上报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工程部、安监处(有人员伤亡时),重大以上事故还要立即报告公司直管经理,然后再于十日内报送《设备事故报告表》(附表72)。3.3.2凡是发生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或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结案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填报《交通事故报告表》(附表73),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本市3天,郊县5天,外埠7天)上报公司工程部。3.3.3如果事故结案需要较长时间,当事单位要将事故经过和设备损坏情况、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填写事故报告表按规定期限上报,待事故处理结束后,再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部,作为事故报告表附件保存。3.4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对已发生的机械事故,发生事故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并详细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以便确定事故的性质和等级。发生交通事故后项目部或专业公司车管人员和有关领导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3页共6页2000-12-20换版2001-01-01实施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配合,尽快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3.4.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3.4.1.1发生机械记录事故和交通轻微事故由项目部或专业公司行政正职负责组织分析和处理。3.4.1.2发生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及重大交通事故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3.4.1.3发生重大机械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由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组长的事故调查组进行分析和处理。3.4.1.4发生特大机械事故需遵照DL558—9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4.1.1执行。3.4.2事故的责任划分3.4.2.1机械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次要责任。a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直接责任。b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主要责任。c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领导责任。d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次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遵照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3.4.2.2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是依据社会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决,确定当事人应负的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a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一方应负全部责任。b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c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d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违章作用大小划分责任。3.5事故的处罚对设备事故的处理,应以教育为主;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违章驾驶造成的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的,须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性质、事故损失及责任者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4页共6页2000-12-20换版2001-01-01实施分类进行处罚。3.5.1机械事故的处罚:3.5.1.1机械损坏,损失价值在2千-5万元以下的记录事故。a直接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处以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b主要责任者罚款200-800元,处以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c领导责任者罚款100-500元。d次要责任者罚款50-200无。3.5.1.2机械零部件损坏,损失价值在5万—5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a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退出工作岗位,转入劳动服务公司学习有关安全规程1-3个月,并处以记大过以上留厂查看及以下的处分。b主要责任者罚款800-2500元,退出工作岗位,转入劳动服务公司学习有关安全规程1-3个月,并处以记过以上留厂查看及以下的处分。c领导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停发当月奖金,处以记大过以下处分。d次要责任者罚款200-800元,停发当月奖金,处以记过以下处分。3.5.1.3机械零部件损坏,损失价值在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a直接责任者被解除劳动合同。b主要责任者罚款2500-3500元,退出工作岗位,转入劳动服务公司学习有关安全规程3-6个月,并处以记大过以上留厂查看及以下的处分。c领导责任者罚款1000-2500元,退出工作岗位10—30天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并处以记过以上留厂查看及以下的处分。d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停发1-3月奖金,处以记过以下处分。3.5.1.4发生重大机械事故和特大机械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由事故调查组决定。3.5.2交通事故的处罚:3.5.2.1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轻伤l—2人,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轻微事故。a全部责任者罚款200—500元。b主要责任者罚款150—400元。c同等责任者罚款100—300元。d次要责任者罚款50—200元。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5页共6页2000-12-20换版2001-01-01实施3.5.2.2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重伤l—2人或一次轻伤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的一般事故。a全部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1-6个月;给予记过以下行政处分;退出工作岗位学习1-7天,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b主要责任者罚款400—15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1-3个月;给予记过以下行政处分;退出工作岗位学习1-7天,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c同等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1个月以内。d次要责任者罚款200—8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1个月以内。3.5.2.3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l—2人或一次造成重伤3—10人,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的重大事故。a全部责任者罚款2000—30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6-12个月并处以记大过以上的处分;转入劳动服务公司待岗学习两个月以上。b主要责任者罚款1500—20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6-12个月并处以记大过以下的处分;转入劳动服务公司待岗学习两个月以上。c同等责任者罚款1000-15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1-6个月;处以记大过以下的处分。d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0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1-6个月。3.5.2.4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造成重伤l1人以上或一次造成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一次造成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a全部责任者被解除劳动合同.b主要责任者罚款2000—3000元,吊销内部准驾证,转入劳动服务公司待岗学习六个月。c同等责任者罚款1500—20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6-12个月并处以记大过以上的处分;转入劳动服务公司待岗两个月以上;d次要责任者罚款1000-1500元;吊扣内部准驾证1-6个月;处以记大过以下的处分。3.5.2.5驾驶员被吊扣”准驾证”期间,脱离岗位时停发奖金。从事其它工作时酌情发奖。3.5.2.6其它情况a发生非交通事故的车辆损坏事故,按机械设备事故处理。b凡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按上述条例加倍处罚,并吊销内部准驾证。c未经有关领导同意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按上述条例加倍处罚。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6页共6页2000-12-20换版2001-01-01实施d司机将机动车私自交给非司机或非我单位司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该司机被解除劳动合同。e司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将按公司的有关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管理规定对责任司机进行处罚。3.5.4各种生产设备大修后,使用期在三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或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分析鉴定,属修理质量问题(或因使用不合格配件造成事故)由承修单位负责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用外,并对照以上划分事故类别,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验收人员进行罚款;3.5.5机械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发生事故,经济损失虽小,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生产和严重威胁安全者,项目部或专业公司应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备案。3.6发生未遂事故必须按事故对待,由本单位酌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