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生产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2011-08-16发布2011-08-18实施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发布1生产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设备外委修理的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提高工作实效,合理控制费用,确保设备外委修理质量,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设备外委修理的范围、委托程序、价格的确定、修理后的验收、费用结算等内容,适用于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所属生产设备的外委修理。第二章外委修理的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备修理包括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返厂修理、现场维修等零星修理事项,包括机组检修、外委劳务、技术服务、车辆修理、办公设备、生活福利设施的设备维修等内容。第四条全厂计算机、打印机的修理由综合部负责。第五条对更换下来的配件或设备进行“修废利旧”的,由能源装备部、供销部、企管部、纪检办负责。第六条外委加工件的委托、加工事宜由能源装备部负责。第三章委托修理程序第七条外委修理由使用单位填报“设备外委维修审批单”,主要内容包括:外委立项原因、范围、内容,估算修理费用,报能源装备部。“设备外委维修审批单”由能源装备部保存。第八条估算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的修理项目以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不能招标的必须说明原因,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以议标的方式确立价格,签订技术协议及维修合同。2第九条估算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由能源装备部根据修理性质按下列方式确定修理单位及修理价格。(一)估算价格在一万元及以上且小于二十万元的修理项目,由能源装备部、企管部共同确认外委维修承包商,以招议标的方式确立修理单位。对于必须原厂返修或紧急抢修的项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直接确立修理单位。经谈判后确立修理价格,并与对方签订修理技术协议及维修合同,按照合同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二)估算价在一万元以下的修理项目,经谈判后确立修理价格。设备修理、并验收完毕后,由经办部门依据发票、验收单等资料填写“费用结算审批单”,送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共同审批后,办理付款。(三)设备返厂或外送维修,必须要有保证设备不被损毁或灭失的措施。第四章修理后的验收第十条由企管部、能源装备部负责组织设备外委修理后的验收并填写验收单,使用单位参加验收。重要设备的验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第五章费用的结算第十一条结算原则(一)为保证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各项修理费用必须按照维修合同条款的要求,及时予以结算。(二)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对方单位应当提供维修类的增值税发票。(三)如在使用期间出现设备维修质量问题,经能源装备部及使用单位共同确认后,及时通知财务部、企管部终止费用结算。3(四)如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生产被迫中断,或对联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出卖方承担,在设备维修款中予以扣除。(五)如设备产能、寿命达不到协议要求,出卖方必须免费处理或更换,所产生的改造、维修及备件更换等后续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1.《设备外委维修审批单》2.《设备维修验收单》3.《设备外委维修流程图》设备外委维修审批表申请时间: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估算费用(元)外委原因、范围及要求询价记录维修单位报价(元)会签推荐单位金额企管部:能源装备部:使用单位:公司分管领导备注设备维修验收单编号:验收时间:序号维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维修范围验收结论验收会签设备外委修理流程图设备外委修理审批单并估算金额是否≦1万元招标比价草拟合同及合同谈判签订合同设备验收合格否是填制“结算审批单”凭验收单发票付款申请单财经部予以结算是否﹤20万元比价并确立维修单位结束是否谈判并确立维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