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生产车间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整经车间、经编车间、勤务杂工。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着装符合生产作业安全要求:女生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得着披肩发,进入生产车间需束装整理;男生不得裸背、穿影响作业的奇装异服。第五条按时上、下班(经编车间参加班前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遇事要请假。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第六条工作时间内,车间班长、员工工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长申请委托他人2/35看守机台后方能离岗。第七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班长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第八条车间内遇上公司来宾或公司管理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班长应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员工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第九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进行。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第十一条不得将餐饮用具放置在设备上,防治漏电、杂物掉入生产设备中,造成不良后果。第十二条保管班组的辅助工具,下班时及时收集、清盘,防止遗失。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工作,要细致。第十三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3/35第十四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配件工具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及时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承担。第十五条员工领取个人独用生产用品、工具必须通过厂长开具领物单到仓库领取。第十六条车间公用物品、配件、工具由班长申请,由厂长开具领物单到配件仓库处领取。第十七条物品领取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制度。第十八条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第十九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第二十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第二十一条生产工艺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技术总监,由其确认处理。4/35第二十二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生产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本机械设备配件、工具。如需换针、胶纸、扳手、卸针器、螺丝刀等,需到班长出领用,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以防耽误他人使用。第二十三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厂长、班长调配安排。第二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合格、不合格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机修保全、班长必须跟班作业,电工工作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到需要其到现场处理的,随叫随到,以保证生产管理通常、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第二十五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生产设备的清洁保养、定期完成机台的油渍、杂物的清理工作。第二十六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设备上不得堆放杂物、生活垃圾。生产配件、工具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第二十七条交班(下班)前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收拾好个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严格巡查班组的电、气、5/35水、开关,下班时,班组长务必关闭电源开关,节约成本。如有发现,下班电、气、水开关未及时关闭现象,一次性给予班组长口头警告,并负激励100元/次。第二十八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第二十九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予以核算工资。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第三章员工考核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一)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二)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三)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具体根据《生产车间6/35绩效考核制度》之规定执行(四)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以上考核由各车间按照《生产车间绩效考核制度》、《考勤管理》等制度要求为标准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第四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实施。7/35生产车间考勤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上下班遵守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二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生产车间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第三条车间所有员工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工作制度,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一)生产部门员工:08:00—12:00,夜班13:30—17:30;如遇生产任务过大或交货期紧急时,上班时间会顺延。(二)特殊原因临时调整岗的另行规定。第四条打卡在上班时间5分钟后15分钟以内(包含)视为迟到,1小时以上(不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8/35第五条打卡在下班时间5分钟后15分钟以内(包含)视为早退,1小时以上(不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第六条迟到早退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当月累计3次以下(包含3次)的不予处罚。第七条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包含10分钟)的,每次5元罚款处罚;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不包含10分钟)的,每超出1分钟按1元钱计算罚款。第七条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不包含3次)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第二章考勤打卡管理第八条所有生产车间员工上下班均需按时打卡。第九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替他人,他人代替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第一次予以罚款100元,第二次予以予罚款300元;第三次予开除,且不予结算工资。第十条因事早退,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第十一条若有以下列原因之一未打卡的,可凭相关证明申请班长或厂长签字证实视为已经打卡。(一)确实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工作,因一时疏忽忘记打卡的;(二)因工作需要,受公司、部门派遣外出的,或提9/35前完成生产任务,公司安排休息的。(三)因公司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打卡的(如打卡机故障、断电、停电,考勤卡未到位等)第十二条未经打卡且无法证明自己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工作的,视为旷工。第三章请销假制度第十三条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第十四条请假必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书,注明请假事由及时间,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第十五条严禁口头、电话、短信,或他人代传、事后请假行为,出现口头、电话、短信、他人代传、事后请假行为的视为旷工。第十六条若特殊情况导致无法事先请假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提出补假申请。办公室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后根据第十八条之规定审批权限审批送达请假材料办理补假手续。第十七条员工正常假尚未休完,不批事假;已休完正常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时,根据第十八条审批权限之规定履行申请程序。第十八条事假每季度不准超过15天,逾期不规视10/35为自动离职。第十九条批准权限(一)请假不超过1天的小时,由班长审批;超过2天的由车间主任审批,3天由厂长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的向厂长申请呈报副总经理经理批准,15天以上由行政部报备总经理,由总经理审批。(二)请假人员应在离开岗位前应参照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生产进度不受影响。(三)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第二十条请假逾期不返的视为自动离职,财务部门不予工资结算。第二十一条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第二十二条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第二十三条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视情节轻重公司予以扣除工资福利、清退等处理。第二十四条请假记录由审批受理人在每月1日前上报行政部整理汇总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转财务部门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11/35车间班前会管理制度第一条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第二条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聆听厂长或主任的安排部署,不得做一些与班前会无关的事项。第三条会议期间,避免频繁进出或早退,并主动将手机调至静音。第四条各车间班长每天接班前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班前会。第五条各车间班长在开班前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上一天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人员调配,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第六条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第七条班长要做好班前会,到会人员考勤记录。第八条班前会迟到、早退、缺席者将计入《当月绩效考核制度》考核项目。月累计3次以上(不包含3次)当月绩效考核工资递减30%。12/35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工作岗位。第二节交接班条件第二条交接班是衔接生产,交接责任,保证生产连续安全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做到交班彻底,接班清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经编车间保全、班长、穿纱工、经编工、整经工、上轴工据需按照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进行交班。第三条交待事项应详细记在交班记录本上,禁止口头交接班。由于未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而交待不清,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凡未交待或交错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完毕,双方均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退出现场。禁止未经交接班或不办理交接手续就离开工作岗位。第三节交接班内容13/35第四条交班人员交班时应填写好《经编操作记录表》及关技术记录,将交班记录和记录表审查完毕。对于下班应立即进行的工作,交班者应为接班者做好必要的准备。第五条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因交待以下内容:(一)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二)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三)异常情况的过程及处理经过,应吸取的教训和防止对策;(四)设备、产品存在问题的内容及部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四)调整生产计划后的工作要求,如更换产品品种、批号应做有关标识及注意事项;(五)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六)本班遗留的工作和任务。第六条对于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对策及注意事项,除书面交待外,必要时双方应到设备现场交待。第七条交班者应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的询问和意见,并进行详细解答。第八条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岗位,查看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下列事项:(一)设备、产品存在问题发展情况以及为预防继续14/35发生应采取的措施;(二)前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