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某技工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基本要求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某某技工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要求。第二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是管理、控制教学过程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到课、课堂秩序、学习态度、学习效果等全面负责。第三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注意因材施教。第四条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时应携带教材、教案、讲稿三个基本教学文件,在课前五分钟到达教室,做好准备工作。第五条教师应严格遵守上课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上课时应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上课期间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第六条教师应当站立授课(因年老、体弱、怀孕等身体原因经批准后可放宽要求),用普通话教学。第七条教师应严格遵循教学大纲,掌握好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教学内容;全面把握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重点、难点。第八条教师在课堂讲授时要做到精神饱满,概念准确,条理清晰,语言简炼、生动,文字规范,板图正确,理论联系实际。第九条教师应采用启发式等教学方式,加强教学互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第十条多媒体是教学的辅助手段,教师应以提高教学效果为目的,根据课程特点合理使用。多媒体课件的使用应2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集图、文、声、像于一体的优势,帮助学生学习和理解教学内容。课堂教学中不得长时间播放视频。多媒体课件不得替代教案、讲稿,不能因停电、多媒体设备故障无法使用多媒体课件而调课停课。第十一条每门课程的第一堂课,教师应向学生介绍本门课程的地位与作用、教学目的与要求、主要内容、教学安排、授课方式、作业要求、考核方式以及成绩评定等内容,并提出学习纪律要求,以保证整个教学过程的顺利完成。教师讲授新内容时应注意与以前教学内容的衔接。第十二条教师应坚持课堂教学与学生课外学习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课程特点指导学生预习、复习、自学,安排学生查阅文献资料、做练习、作业等。第十三条教师须对学生实行课堂考勤,对学生出勤情况如实记录,并在考勤记录表上签字,考勤记录表须于学期末交教务处,对缺课学时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数1/4的学生,应取消其该门课程考核资格,并在该门课程考核一周前报教务处。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表,不得随意停、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特殊情况不能上课,须在课前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开课单位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调整。第十五条教师授课期间,不得讲授与国家法律、社会道德相抵触的内容,不得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第十六条教师要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收集,及时广泛地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进,力求达到教学相长。第十七条本要求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八条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