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编制简介及要点解读李克平2011年5月021-33626318,13641660290keping_li@vip.163.com自我介绍•1979~1987年,就读于同济大学电气工程系,获学士、硕士学位•1987~1989年,考入同济大学道交系,攻读博士学位•1989年,获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奖学金,赴德国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交通研究所,担任交通规划与交通工程专业助教,同时攻读交通规划与交通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方向是信号控制和微观交通仿真技术•1996年,以论文《考虑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交通行为的信号控制交叉口的微观交通仿真研究》获得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自我介绍•1996~1997年,就职于德国BPV交通规划与交通咨询公司,任项目工程师•1997~1998年,debis(DaimlerChryslerInterServicesAG)系统公司,任项目工程师•1998~2003年2月,布莱纳限公司,任项目工程师,部门经理•2003年3月起回同济大学任教,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培养硕士21人,博士7人,在读博士生9人,硕士生12人•主要研究方向: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规划设计,交通信号控制;交通仿真。主要承担编制的规程及规范1.国家标准:城市交叉口规划规范,住建部,20102.浙江省人行过街设施建设标准,浙江省,20083.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规程,浙江省,2008。经鉴定,该成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翻译出版《交通信号控制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5.翻译德国《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指南》,2009主要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1世纪中国城市规划、管理与发展”项目:复杂交通流交通控制设计、设备研制及工程示范建设。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42.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上海世博客流分析,2004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城市交叉口规划设计及功能评价技术,20074.国家863项目:交叉口交通状态检测新技术,2007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交叉口行人过街心理及交通行为研究,20076.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基于规则的公交优先信号控制技术研究,2008住建部公告任务来源根据建设部于2004年安排的城市建设方面新编和修编规范的计划、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委托同济大学为主编单位进行编制。编制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积已经翻了一番。城市建设必然包含道路网和交叉口的建设。城市道路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关键点。而我国在此之前还没有一本国家标准来指导交叉口的规划工作,大量新开发区道路偏宽,导致土地使用的浪费。另一方面,在交叉口优化设计时,却往往因为交叉口用地的局促而无法实现优化设计方案。长期以来,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沿用陈旧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导致交叉口通行能力低下,瓶颈效应突出。综上所述,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国家规范对全国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规划建设进行指导和约束。编制成员单位及负责人主编单位:同济大学主要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所(赵杰)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刘桂生)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王晓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林群)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郑连勇)上海交巡警总队(滕生强)重庆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周涛)郑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王巨涛)华中科技大学(李杰)前期参编: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姚琪)编制人员名单编制工作的总负责人:杨佩昆教授主要协助人员:李克平教授和赵杰所长顾问专家:全永燊、崔健球、朱兆芳、段里仁、陈洪仁、严宝杰、张均任、刘运通。主要参与《规范》编制工作的人员:杨佩昆、李克平、赵杰、陈小鸿、刘勇、朱兆芳、王晓华、郑连勇、林群、滕生强、周涛、王巨涛、李杰、杨晓光、林航飞、戴继锋、张慧敏、闫勃、全波、张贻生、宋建平、钱红波、向旭东、傅彦、朱彬、白子建、谷李忠、庄斌、周佺、高霄、张国华、白玉、姚琪编制过程——成果概述规范名称为《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包括城市立交规划和平交规划两个部分,有关于行人与非机动车设施、公共交同设施、道路与铁道交叉、交叉口辅助设施等共9个章节、3个附录。规范编制过程中,广泛参考了国际、国内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贯彻“以人为本”、“公交优先”、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考虑各地的特殊情况以及一般性原则,在大量实地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规范的工程规划原则和相关参数、指标,特别是交叉口规划用地的控制,力争实现既保证必要用地,又不浪费土地的目标。编制过程——成果概述为了使规范具有扎实的基础,规范编写过程中在北京、上海、重庆等9个特大城市以及10个省城和其他16个大中城市进行了大量的实际调查,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组织了各地9个主要要参编单位,邀请了全永燊等9位行内权威的专家为学术顾问,先后举行了10次工作会议;在征询意见阶段,向顾问专家、各高校、规划设计单位印发了120多份征求意见初稿,共收到反馈意见50多份,包括意见和建议600多条,对意见此进行了分类整理,对反馈意见分别作了查证、修改、刪补等工作。编制过程——成果概述在《规范》编写过程中,还举行了三次专门的与相关的《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设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协调会以及多次专门的协调,最后明确了《规范》和《规程》各自的重点以及协调了相关内容的技术指标和参数的一致性。《规范》的编制还参考了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特别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类似技术规范,吸收了国际主流的经验和认知。编制过程——工作阶段准备阶段:2003.9-2004.6调查研究阶段:2004.8-2004.11编写阶段:2004.11-2005.12征求意见稿阶段:2006.1-2007.4送审阶段:2007.5-2010.9《规范》的主要特点1.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公交优先以及保障安全、保证效率,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的理念;2.明确提出了城市规划各阶段对交叉口规划的要求深度、具体内容以及开展交通工程规划工作的要求、内容和方法;3.突出强化了各类交叉口功能中公共交通优先运行和行人过街安全的保障条件,制定了严格的交叉口内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提出了干道交叉口进口道展宽、在一定的宽度条件下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等的要求;4.提高了城市主干路立体交叉口的建设门槛;5.首次规定了平面交叉口的整体规划范围。《规范》的作用和效益本规范为交叉口规划提供的指导和约束规范交叉口的规划和设计工作解答如何在规划的各个阶段控制好交叉口的用地范围,给以后的工程设计留下一个良好的边界条件,保证既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又不占用不必要的土地的问题效益分析因合理规划交叉口而改善交通运行条件,带来包括“降低油耗和废气环境污染、改善行人过街条件、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改善交通安全”等经济社会效益。合理规划交叉口,仅在节约用地方面,即可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考虑到现在某些城市用地价格已上升到每亩几千万元人民币以上,仅可能节约用地一项,即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科学规划交叉口的布局、规模和形式,可保证路网更加合理化、系统化,从而避免城市道路网建设中的失误带来的巨大损失。本《规范》实施后的经济社会效益是巨大的!《规范》的作用和效益存在问题及要求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有关设计参数及评价指标的实验观测,到工程规划设计过程和政府管理决策过程,都还对交叉口问题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导致本《规范》中一些参数和标准的确定,还不够全面、精确,指导性还不够强。还须在今后的研究中,针对《规范》需要明确给出的规定、指标和参数,进行实例调查、试验、分析、研究,得出更具体、更切合实际、更具备可操作性的结论,对本《规范》进行补充。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从规划程序、决策程序上,提出指导性意见。国标Gb50647-2011《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要点解读第1.0.3条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应坚持科学发展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保障安全、保证效率,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的要求。这一条提出了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的总体目标,应该还包括规划交叉口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经济性,是评价交叉口规划设计的主要指标,3.1.2交叉口规划必须结合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在进行多方案综合比选后确定。交叉口的形式、交通组织方案、各设计要素可以多种多样,各有利弊,难以套用标准方案,经过多方案必选可以是交叉口的规划设计更加合理和优化。第3.1节:一般规定当通过主-主交叉口的预测总交通量不超过信号控制交叉口的通行能力(约12000pcu/h)时,不宜采用立体交叉。这一条提出了设置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门槛为12000pcu/h,不到这个量,基本上不应考虑建立交,可以采用优化设计的信号控制交叉口的形式;即使达到这个量,也应该首先考虑简易立交方式。第3.2.3条:交叉口选型当通过主-主交叉口的预测总交通量不超过信号控制交叉口的通行能力(约12000pcu/h)时,不宜采用立体交叉。这一条提出了设置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门槛为12000pcu/h,不到这个量,基本上不应考虑建立交,可以采用优化设计的信号控制交叉口的形式;即使达到这个量,也应该首先考虑简易立交方式。第3.2.3条:交叉口选型应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应将其中交叉口规划成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应编制交通工程规划,并应明确工程设计阶段交叉口的控制性条件与关键要素。这里明确提出了“交通工程规划”阶段的概念,要求规划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之前,必须进行交通工程规划设计,确定交叉口形式、红线范围、交通组织方案、进口道布置、行人和自行车过街布局设计、交通岛的设计、标志标线、公交车站布置、信号控制相位方案,“明确重要技术参数的取值以及上下游交叉口的信号协调关系”、辅助设施等等,以避免进行缺乏交通工程指导的盲目工程设计。第3.3.1条:交叉口规划应分别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工程规划四个阶段的内容规定。第3.4.1条:平面交叉口规划范围应包括:构成该平面交叉口各条道路的相交部分及其进口道、出口道和向外延伸10~20m的路段(包括进出口道展宽段和渐变段以及行人、非机动车过街设施、公交车站)所共同围成的空间。新、改建交通工程规划中的平面交叉口规划,必须对交叉口范围内规划道路及相交道路的进出口道各组成部分作整体规划,不得只做规划道路进出口道组成部分的规划而不顾相交道路进出口道的规划。本条要求交叉口的规划设计范围必须包括各进出口道及展宽道,而不得只考虑干道方向的进出口道。因为交叉口的时空一体化设计可以在交叉口范围内转换时空关系,如干道方向的通行能力可以通过与其相交道路的时空资源转换得到提高。所以交叉口的规划设计必须统一考虑该交叉口的全部进口道范围。视距三角是保证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交通安全一个主要参数。因其跟超速有关,在常规行驶车速的条件下无法满足要求,可以采取较低限速来满足要求。图3.5.2-2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第3.5.1条:5改建、治理规划,检验实际安全视距三角形限界不符要求时,应按实有限界所能提供的停车视距允许车速,在交叉口上游布设限速标志。第3.5.3条:3安全停车视距不得小于表3.5.2-1的规定。视距三角形限界内,不得规划布设任何高出道路平面标高1.0m且影响驾驶员视线的物体;路线设计车速(km/h)6050454035302520安全停车视距Ss(m)7560504035302520第3.5.7条:交叉口行人过街设计步速应为1.0m/s。本条规定了行人步速的技术标准,给交叉口的空间设计和信号设计提供计算依据,比如:行人信号的清空时间即等于人行倒以米为单位的长度。1新建、改建交叉口,应按下式确定进口道规划红线展宽宽度。路段上规划有路缘带和分隔带时,进口道规划红线展宽宽度应扣除路缘带和分隔带可用于进口道展宽的宽度:式中:W1-进口道规划红线的展宽宽度;W2-路段平均一条车道规划宽度;r-进口道展宽系数,按表3.5.2-1取值;n-路段车道数。进口道展宽系数:路段平均一条车道规划宽度(m)3.003.253.503.75展宽系数r1.000.850.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