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公司在监工程项目不发生监理责任事故,实现公司质量安全目标,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凡公司职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第三条公司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第四条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切实防止责任事故发生。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五条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第六条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第七条公司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八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标准。3、制订和批准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包括单位部门领导职责和职工岗位职责。4、批准组建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5、每月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解决有关重大问题。6、审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督导安全隐患迅速整改,不断消除安全薄弱环节。7、遇突发重大事故时,应及时部署抢险救助和事故调查工作,并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8、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第九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直接承担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协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认真完成总经理委任指派所交赋的工作任务,并承担所委派工作的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第十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公司受监项目《监理规划》审批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在项目监理规划中得以落实。3、负责审核安全教育计划,主管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4、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5、主持公司事故的技术分析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总经理写出专门文字汇报材料。6、对大型重点受监项目工程,要经常主持现场安全生产督导巡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第十一条安全主任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的收集以及立卷工作,拟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发执行并检查和督促落实。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5、负责对公司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第三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职责第十二条办公室安全职责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接受上岗前的安全教育。2、在职工上岗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3、负责收集职工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统一保管。4、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对相关人员资质技能核对查验。5、努力为安全监理提供专门技术人才,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给予人力支持。6、向总经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7、参加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第十三条工程部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努力为项目安全监理提供有效服务。2、认真完成公司受监项目《监理规划》审核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在项目监理规划中得以落实。3、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会同公司安全主任、办公室、经营部,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检查。4、负责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现场考核并量化评分,对发现安全隐患,书面通知限其整改,跟踪查验。并建立安全监理基本台帐。5、参加在监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验证工程竣工资料和安全生产可靠性。6、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8、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9、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经营部安全职责1、制订公司长远发展经营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生产发展计划。2、参与对外业务洽淡,发展横向联合,开展多种经营时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3、协助工程部、办公室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4、协助工程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5、负责管理和检查公司各种对外经济合同,保证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并对合同履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公司安全体系的健康运行。第十五条监理部负责人安全职责1、监理部负责人是各自所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监理部应认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监理部负责人必须与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该责任书责任期一年,每年续签。3、监理部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对在监项目要做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和策划。要舍得投入,及时培训注册安全主任或安监员。确保在监项目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监理部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警钟长鸣,持续进行。并要与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监理责任状》,每人每年一签,效绩考核与工资挂钩,要奖罚严明,如实兑现。5、监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监现场量化考核活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及量化评分;每周巡查分项工序安全生产旁站和大型设备使用及现场环境安全条件。6、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本部,不得隐瞒,并配合公司本部调查和处理。第十六条安全员安全职责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主任指导,并在监理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2、安全员应积极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订,并具体实施,不断检查落实。3、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处理。4、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施工现场检查并量化评分。5、发生安全事故除应组织抢险救援外,尚应及时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是现场监理机构的第一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危险性较大部位,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并进行安全控制策划,督促施工方资源安全有效配置,确保现场环境安全,不发生事故。3、负责本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安全文件编制,认真审查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上岗证等,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含预警、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各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型机具及原材送检准用等,严把《开工令》审批关。4、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巡检,发现隐患,果断下单整改处置。并跟踪验查,直至问题消除才算闭合。5、负责项目监理部安监保证体系(机构人力配置、岗位职责、方法措施、管理目标与方针、培训教育和绩效考评等)全面工作,使之最佳状态运作,并建立相关台帐。6、负责项目监理部每季度进行量化考评(参见公司量化考评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每周有安全生产巡查记录并在例会中宣讲。7、负责每月《监理月报》编写和按时上报公司。按规定完成:质量、进度、安监等报表编制工作,按时向有关单位报告。8、遇突发安全事故,除抢险救助外,尚应及时向公司和当地建设主管机关报告,不得瞒报、虚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予事故调查,分清责任合理合法处理。第十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服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领导,听从工作、任务安排,认真完成本专业岗位安全监理任务。2、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的执行。深入现场,对关键工序危险点处置进行跟踪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记录。3、做好检验批验收、隐蔽验收和材料设备见证送检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和产品具备安全合格条件。发现隐患要认真整改,并总结分析不断提高。4、做好本专业监理日志记载填写工作。5、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不得私自处理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制度2.1、建立安全审查制度1、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程序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审查内容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其资质等级证书和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审核分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持有状态(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未被扣证);是否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审核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是否齐全;督促总包单位报送“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审表”;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工、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人员的岗位证书是否齐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人员与证书是否相对应;2、审查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3)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4)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3、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1)项目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分析、确定工程项目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制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2)凡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中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技术主管部门盖章后,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需要总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通知,退回总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签;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工作内容:(1)施工企业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且被通过,未编制报审或未获通过,该工程不得施工,已进行施工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检查其交底记录,同时做好监理的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