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宏宇小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经宏宇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根据怀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怀化市教育局职改办关于申报教师职务的评分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报批,教研督导室、德育安全处、后勤总务处等部门参与考评。二、申报晋升资格1、申报小学高级:起始学历中师以上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的,起始学历本科以上任教满1年以上的。本人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农村从教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2、申报初任小一:中师以上学历,从教一年以上并转正定级的教师。三、申报程序本人申报→按评审细则自评→职称领导小组评审计分→公示初评排序计分信息→参评对象根据相应指标填表整理材料→上报材料参评四、评审要求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排序。2、公示评分结果,严格按分数确定参评对象,严禁插队,徇私。3、需下乡支教的老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评分细则打分排队,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依序安排支教。3、方案、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因政策原因若有调整改动,需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师。4、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怀化市宏宇小学2013年5月制怀化市宏宇小学专业技术教师申报职务晋升评分细则项目及基本分评分内容及标准自评分审核分加分材料备注说明师德修养(20分)1.政治思想端正,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有学习笔记的,计2分。(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的,此项为0分,3年内不能晋升职称。)2.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好,无违纪违规的,计3分。3.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歧视、排挤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计3分。4.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岗位示范,计2分。现实表现(15分)1.近五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的不加分,优秀一次加1分。三年内有不合格的,取消参评资格。2.任现职以来,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校表彰的各类荣誉称号的分别加4、3、2、1、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1年计1分,所带班级获省、市、校级荣誉的分别加2、1、0.5分。科任教师协助班级管理有实绩的减半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4.现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上领导加1分。教学能绩(15分)1.及时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学期总结。每缺少一份减1分。2.编写的教案被评为校、市、省级优秀教案分别加0.5、1、2分。经部门认定教案较差的,酌情扣分。3.任教学科合格率达100%,计5分,每高于或低于年级平均合格率3个百分点,分别±1分。4.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辅导奖或发表的,按校、市、省、国家级分别加0.5、1、2、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限学校或教育部门组织的)5.所教学科在校级团体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加1、0.5分。培训提高(10分)1.本科学历加1分,专科学历加0.5分,中师学历不计分。2.用普通话上课,普通话等级与学科资质对等,低一个级别减1分。3.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分按要求未达标的适当减分,被评为优秀学员的一次加1分。4.2年内,业务考试合格计1分,未参加减1分,不合格减2分,进入全市前10名加2分。5、能熟练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技术进行教学,信息技术等级为高级以上。教育科研(10分)1.任现职以来,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的,分别按国家、省、市、校级加3、2、1.5、1分,参与者减半计分。研究成果获奖的,按相应级别加倍加分。2.任现职以来,教研论文获奖或发表的,按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2、1.5、1、0.5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加1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3.任现职以来,参加教学(含上课、说课、比武、素养赛等)比武获省、市、校级奖的分别加3、2、1分;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专题讲座等分别加1、0.5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加1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4.任现职以来,指导他人教学比武参赛获校、县、市、省级奖励的分别加0.5、1、2、3分。(学校认可或颁发证书的)履职考勤(10分)1.工作量。按学校标准核算,每1节课±0.2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按设岗标准确定)。2.出勤:近3年全年出满勤加3分。事假一天减0.2分,旷课一节减2分。(婚、产、丧等法定假不减分)任教资历(加分项)1.教龄:申报上一级职称以满10年为准,每多一年增加0.5分。2、任职:任现职期满,每超一年增加0.5分。基本分为80分说明:1、此细则在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申请下乡支教的基本条件下操作。2、提供的加分依据限当年评审前一个月所获的。3、病、事假一个学期以上者,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4.除任教资历一项,其他各项最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基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