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pdf)-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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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学校名称:广西大学中心名称: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申报日期:2008年6月30日申报类型:示范中心学校和实验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目录广西大学本科专业责任教授和主要课程责任教授岗位及津贴实施办法(附件3)................2广西大学关于公布“十一五”实验室建设目标及其任务的通知(附件5)..........................11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附件12)............................................................15广西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附件13)............................................................................19商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规章制度汇编(附件14)............................................................27广西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汇编(附件2、4、15、16、17、18、19、20、21、37、45、46、47、48、49、50、51、52、53、54).................................................................................41广西大学关于青年教师参与实验室工作的规定(试行)(附件22)....................................175广西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附件23)..........................................................................178关于部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更名的通知(附件31)..............................................................180关于部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任免职的通知(附件32)..................................................181关于汪涛同志任职的通知(附件33)......................................................................................182关于任命广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副主任的决定(附件34)......................................183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附件38)..............................................................184广西大学实验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附件39)..............................................................194关于公布“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和校级项目的通知(附件60)..............1951广西大学文件西大教字〔2005〕23号广西大学本科专业责任教授和主要课程责任教授岗位及津贴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加强专业建设与改革,促进本科专业的良性发展,并创建一批精品专业,学校决定面向本科专业实行专业责任教授和主要课程责任教授制,鼓励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积极参与本科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建设,切实保证和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岗位设置(一)专业责任教授和主要课程责任教授的设置1.每个专业设专业责任教授(未获得教授职称教师担任者称专业责任教师,下同)1名,并根据课程设置情况和规模不同设主要课程责任教授(未获得教授职称教师担任者称主要课程责任教师,下同)3-4名,其中有一名兼任专业责任教授助理,主要协助专业责任教授完成各项具体工作。每个专业应有学科基础课程责任教授;实验实践教学任务重的专业,应设一名负责实验实践教学的课程责任教授。22.本专业在校生400人以上的,设专业主要课程责任教授4名;本专业在校生400人以下的,设专业主要课程责任教授3名。大类招生专业,按分流后的三、四年级学生数的一倍计算总在校生人数,以此确定课程责任教授的人数。3.已连续两年不招生,且今后考虑停止招生的专业不设专业责任教授和主要课程责任教授。4.对于暂时无专业责任教授合适人选的专业,可以先成立专业指导小组,并指定一名课程责任教授负责开展专业建设工作。5.没有招生的新专业,可以从符合专业责任教授条件的教师中遴选1人暂时负责该专业的建设工作。(二)专业建设指导小组的设置1.每个专业设一个专业建设指导小组。专业建设指导小组由专业责任教授和主要课程责任教授组成,人数为4-5人,由专业责任教授任组长。2.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在专业责任教授领导下开展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抓好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的制订以及主要课程(含学科基础课程和主要实验课)的建设工作。3.大类招生的专业,应由大类内各专业责任教授及相关的课程(含基础课程)责任教授组成大类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大类的教学计划的制订及其前两年的学科基础课程的建设工作。二、岗位条件(一)专业责任教授的条件1.具有教授职称、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65岁。如本专业未有教授人选,可从具有相应条件的副教授(40岁以下要有硕士以上学位)职称的教师中遴选出专业责任教授。2.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对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同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33、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成果,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教改趋势与学科发展前沿。4.热爱本专业教学,有教学经验,讲授过本科专业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二)专业主要课程责任教授的条件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其中40岁以下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教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65岁。2.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同事,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3.有相关的学术成果,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学科发展前沿以及专业课程的教改趋势。4.热爱本专业教学,有教学经验,讲授过本科专业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三、岗位职责与权利(一)专业责任教授的职责1.专业责任教授在学院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工作中要认真考虑学院乃至学校的发展大局,为学院和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2.协助院领导制订本专业或本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近期发展计划,提出本专业切实可行的建设与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落实;积极组织申报各级重点专业和精品专业,加强专业的建设工作。3.负责提出本专业师资引进和培养计划,协助学院领导制订全院师资建设与培养规划,积极引进高学历、高水平教师,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认真实施并落实《广西大学青年教师业务提高的实施办法》。4.组织制定本专业教学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区内外本专业的发展状况,能根据学科发展趋势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45.积极指导开展本专业课程标准化建设,组织申报各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新专业三年内至少有1门课程达到校级精品课程的标准,其他专业至少有3门课程达到校级精品课程的标准。6.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和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门数要达到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对该专业双语教学的优秀要求;积极进行多媒体课件的研制与改进,研制多媒体课件数和运用多媒体教学的必修课程课时比例要达到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要求。7.每年至少承担1门本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平均分在学院教师排名的40%以内(含40%);每年的总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能超过550学时。8.积极推进考试改革,实行教考分离,抓好本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的试卷库建设工作。9.切实抓好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课教学的改革工作,促进本专业实验课程体系的优化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组织建设和发展校内外实习基地,满足本专业实践教学需要。10.了解教师备课情况和上课动态;认真执行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积极组织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进行教学交流,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组织本专业的示范教学课不少于2次,组织教学研究活动不少于6次,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听课、示范课、教学研究活动要有书面材料备查。11.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课题,每年发表1篇教学论文,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类科研和教学成果奖。12.组织选用优秀教材、编写本专业课程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组织制订教材建设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各级重点教材和精品教材立项建设。13.严格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包括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人选并担任答辩小组组长,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程指导和组织监控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514.负责本专业教学管理的规范工作。组织制订和健全专业及其课程的有关教学文件,并检查落实。如组织编写和审核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审核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和检查教师教案,建立健全的专业建设档案。15.协助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宣传本专业,端正学生的专业思想。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本专业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指导学生撰写相关的学术论文并争取发表;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课外科研文化活动和学科竞赛,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16.努力形成专业特色,扩大本专业的社会影响,提高生源质量。17.完成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布置的各项相关任务。(二)专业主要课程责任教授的职责专业主要课程责任教授主要是在专业责任教授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要课程(含实验课)的建设与改革工作,相互之间应该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专业主要课程责任教授的工作职责如下:1.每年承担2门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平均分在学院教师排名的50%以内(含50%)。2.加强课程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除重点抓好所任课程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外,还负责指导相关的2-4门课程的教学建设与改革,督促和保证这些课程提高教学质量;按《广西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课程建设与改革,积极组织申报各级重点课程(群)和精品课程(群);抓好学科基础课程的试卷库建设工作;与专业责任教授一起共同指导和组织完成本专业所有课程的标准化课程建设,保证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3.负责实验或实践教学的责任教授(或责任教师),要做好本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课教学的建设与改革工作,包括协助责任教授制订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方案,主持编写实验教学的有关文件以及适用教材或实验指导书,进行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等,保证实验开出率,提高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保证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有较大提高。协助学院做好本专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等实践教学的组织工作,保证实践教学顺利进行。64.积极配合专业责任教授和学院领导制定专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工作目标、本专业教学计划、师资培养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实验教学计划等,积极参与本专业的建设与改革,带头推广教学改革成果,协助专业责任教授和其他责任教授做好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有关工作。5.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研制多媒体教学课件,组织参加各级教学软件竞赛,努力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6.负责选用或编写有关课程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积极组织申报各级重点教材和精品教材。7.协助专业责任教授组织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进行教学交流,总结教学经验及进行专业宣传等工作。坚持听课和进行示范教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每学期至少上1次教学示范课。8.承担教学管理的规范工作。健全教学文件,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计划、教学进度表;抓好考试环节的规范化管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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