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隧道管理养护专业网为加强本市城市隧道的养护工作,统一养护技术规程,确保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隧道的使用功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隧道部分内容,结合该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1.2本规范适用于该市城市隧道的养护。本规程不包括隧道上方的道路、管道等设施以及绿地的养护。1.3应根据每一座隧道实际的围岩地质条件、结构和设施状况、交通运行条件以及病害程度等,养护单位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并报隧道管理单位同意。1.4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参与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和其他有关工程设施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接收、整理和分析隧道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为养护工作提供原始的技术依据。2一般规定2.1城市隧道是指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城市隧道设施。2.2城市隧道的养护范围应包括隧道的土建结构、隧道的机电设施、隧道管理用房的养护工程、城市隧道的检测评估及建立档案资料等。2.3城市隧道应根据类别、等级和技术级别进行的养护。2.4根据城市隧道在城市中穿越的物体,以及在交通系统中的地位,城市隧道养护宜分为以下4类:第一类养护的城市隧道——穿越钱塘江的隧道:第二类养护的城市隧道——穿越湖、河流的隧道:第三类养护的城市隧道——地下隧道第四类养护的城市隧道——穿越山体的隧道2.5根据各类隧道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隧道养护等级宜分为三级养护等级。养护等级及养护、巡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第一等养护的城市隧道应为第一类养护的城市隧道——穿越钱塘江的隧道和第二类养护的城市隧道——穿越湖、河流的隧道。应重点养护,巡检频率为2次/天。第二等养护的城市隧道应为第三类养护的城市隧道——地下隧道和第四类养护的城市隧道——穿越山体的隧道,应一般养护,巡检频率为1次/天。2.6城市隧道的养护工程宜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加固、改建工程;保养、维修——对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隧道进行经常性维护、经常性清扫和小修作业。中修工程—对城市隧道的一般性进行修理,恢复城市岁原有的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大修工程——对城市隧道的较大的损坏进行中和整治,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及对桥梁结构维修改造的工程路桥隧道管理养护专业网加固、改建工程——对城市隧道因不适应现有的交通量以及隧道结构严重损坏,需要恢复和提高技术等级标准,显著提高其运行能力的工程。2.7城市隧道养护部门应建立养护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市隧道养护档案应以一座隧道为单位建档。(2)养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隧道主要技术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检测、测试资料、隧道内敷设管线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3)养护档案管理工作宜逐步实行电子化、数据化、利用多媒体技术,有条件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2.8城市隧道应安全、完好、整洁;隧道进口必须设置限高的交通标志。2.9城市隧道的防水、排水、通风、照明、放火和防汛等设施,必须齐全有效。2.10养护维修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合格。城市隧道养护作业应不断提高技术装备率和动力装备率,城市隧道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谨慎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2.11在城市隧道上增加静荷载(构筑物、风雨棚、广告牌、管线等)必须满足隧道安全技术要求。2.12隧道内养护作业不中断交通时,作业区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灯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养护必须文明,做到工完、料清、场清。2.13养护维修完成后,应适时进行跟踪观察和监测,了解处置效果。3土建结构3.1一般规定3.1.1土建结构主要是指隧道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物,如洞门、衬砌、路面、防排水设施、斜(竖)井、检修道及风道等结构物。3.1.2土建机构的养护分为清洁维护、保养维修、结构检查、和一般病害处治四个部分。(1)清洁维护的工作内容应包括扫除隧道内垃圾、清除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结构物外观的干净整洁。(2)保养维修的工作内容应包括预防性地对结构物进行维护,修复结构物轻微破损,经常保持结构物完好状态。(3)结构检查的工作内容应包括发现结构异常情况,系统掌握结构技术状况,判定结构物功能状态,确定相应的养护对策或措施。(4)病害处治的内容应包括修复破损结构,消除结构病害,恢复结构物设计标准,维持良好的技术功能状态。3.1.3养护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养护作业安全。3.1.4隧道内清理出的垃圾或废渣严禁随意倾倒,产生的废水严禁随意排放。3.2清洁维护路桥隧道管理养护专业网土建结构应经常性、周期性地进行清洁维护,其周期应综合考虑隧道状况、交通量大小及组成、结构物脏污程度,清洁方式及效率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加以确定,并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干扰。3.2.2隧道内路面应定期进行清洁。(1)第一类隧道的清扫不少于2次/天,第二类隧道的清扫不少于1次/天(2)路面清扫宜以机械作业为主,以人工作业为辅。(3)作业时,应注意路面脏污部位的清扫。路面两侧边缘应清扫到位,对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洞口应减速慢行清扫,必要时辅以人工清扫。(4)当路面被油类物质或其他化学粘污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清除污垢,并用清洁剂清洗干净。3.2.3隧道的顶板和内装应定期进行清洁。(1)顶板的清洁宜不少于1次/2年,内装的清洁宜不少于1次/季度,高速公路隧道内装的清洁宜1次/月。(2)顶板和内装的清洁宜以机械作业为主,以人工作业为辅。(3)采用湿法清洁,应注意保护隧道内机电设施的安全,防止污水渗入设施内。可根据实际效果选择确定清洁剂,宜选用中性清洁剂。采用干法清洁时,应严格遵守清扫机械操作规程,既应保证清扫质量,也应避免损伤顶板或内装。清扫时应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对于清扫不能去除的污垢,可用清洁剂进行局部处理。3.2.4隧道的排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清理和疏通。(1)排水设施的清理不宜少于1次/半年。在雨季,应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检查和清理疏通工作。(2)对纵坡较小的隧道或隧道的洞口区段,应加强其清理和疏通工作,对于窨井和沉沙池,应及时将其底部沉积物清除干净。3.2.5隧道的标志、标线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其清晰、醒目。标志、标志线的清洁应不少于2次/月,当标志牌面或路面标线有污秽,影响其辨认性能,应及时进行清洗。清洗标志、标线时,应避免损伤其表面覆膜或涂层。3.3维修保养3.3.1土建结构的保养维修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或预防性的保养和轻微破损部分的维修等内容,以恢复和保持结构的良好使用状态。3.3.2洞口的保养维修(1)要求洞口边仰坡上的无危石、浮土,(2)冬季时应清除积雪和挂冰,保持洞口边沟和仰坡上截(排)水沟的完好、通畅。(3)要求洞口挡土墙、护坡、排水设施和减光设施等结构物的无损坏。(4)挡墙应坚固、耐用、完好。挡墙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中雨以上降雨时应巡检,挡墙倾斜超过20㎜或鼓胀、移位、下沉20㎜时,应进行维修加固。挡墙拆断应及时加固,开裂超过10㎜,应进行局部封闭。路桥隧道管理养护专业网(5)护坡应完好,下沉超过30㎜、残缺超过0.2㎡,应及时维修。3.3.3洞身的保养维修(1)隧道洞身的养护,要求衬砌起层或剥落破损率小于1‰,且每处不大于0.5㎡;(2)对衬砌及洞顶的渗漏水要求,渗漏水量应小于符合与设计规定,并及时将水流引入边沟排出;(3)冬季要求洞顶无挂冰。3.3.4路面的保养维修(1)路面养护,要求无坑塘、无拥包、无开裂,破损率小于1‰,且每处不大于0.1㎡,平整度小于5㎜。(2)不得随意增加静荷载。老化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应进行铣刨艮新处理,严禁随意加沥青混凝土结构进行补强。严禁用混凝土覆盖伸缩装置。(3)路面更新后的横坡和纵坡,应满足排水要求。(4)为了保持路面的抗滑能力,对已磨光的砼路面,用机械刻槽方法,恢复抗滑能力。(5)路面出现渗漏水时,应及时处理,将水引入边沟排出,防止路面积水或结冰;(6)冬季应及时清除洞口处路面积雪。(7)砼路面和沥青砼路面的养护维修,应参照《该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CJS-02-2000)的主干道路部分执行。(8)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确定修补范围、化线并切割成顺隧道的方向的饿矩形,不得挠动完好部分。切割深度应小于混凝土铺装厚度,但应满足路面维修最小厚度,不得损坏防水层。2)新旧混凝土应结合良好。3)路面维修可采用夜间半幅作业、半幅通行的方法进行施工。3.3.5人行和车行横洞的保养维护横隧道内严禁存放任何非救援用物品,及时清除散落杂物,修复轻微破损结构,定期保养横洞口,确保横洞清洁、畅通。3.3.6斜(竖)井的保养维护(1)及时清除境内可能损伤通风设施或影响通风效果的异物;(2)维护井内排水设施的完好,保持水沟(管)的畅通;(3)对井内的检查通道或设施进行保养,防止其锈蚀或损坏。3.3.7风道的保养维护(1)清理送(排)风口的网罩,清除堵塞网眼的杂物;(2)定期保养风道板吊杆,防止其锈蚀或损坏;(3)及时修复风口或风道的破坏,更换损坏的风道板。3.3.8排水设施的保养维护(1)维护隧道内外排水设施的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复;(2)排水管堵塞时,可用高压或压缩空气疏通。3.3.9吊顶和内装的保养维护吊顶和内装应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如有破损、缺失应及时修补恢复,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新。3.3.10人行道或检修道的保养维护(1)人行道或检修道的养护要求:破损小于1‰,每处不大于0.5㎡;平整度小于5㎜;人行道或检修道不得积水。(2)人行道和检修道要经常保持平整,发现破碎、坑洞、翘动、松动等局部缺损,要及时修补。3.3.11栏杆和护栏的保养维护(1)栏杆和护栏应保持完好。立柱正直无摇动现象,横杆联接牢固。如有缺损,应及时补齐。(2)栏杆退色严重或有表皮脱落现象时,应清除并维修。对油漆失效部分进行补漆,每两年全面油漆一次。油漆必须均匀、光滑,不得漏漆、结块、脱皮、起皱等。涂料性能应符合原设计的要求,表面涂层应均匀,不漏刷、不流淌。(3)当栏杆被撞有严重变形、断裂和残损现象时,应及时按照原构造进行恢复,并应安装整齐、牢固。(4)采用的临时防护措施应牢固、醒目,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周。3.3.12交通标志、标线的保养维护(1)隧道的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当,确保交通信息传递无误。(2)及时清洗标志牌面的赃污,清除遮挡标志的障碍。(3)及时修补变形,破损的标牌,修复弯曲、倾斜的支柱,紧固松动的连接构件。(4)对锈蚀损坏、老化失效的标志,应及时更换,缺失的应及时补充。(5)隧道的交通标线应保持完整、清洁和醒目。及时清洗赃污和杂物,及时紧固松动的路标,发现损坏或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或补换。3.4结构检查3.4.1土建结构的检查工作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四类。3.4.2经常性检查(1)经常性检查是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的经常性巡视检查,通过经常性检查,应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小修保养,制定维修计划。(2)经常性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隧道管理人员或有一定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3)经常性检查宜以目测为主,配合以简单的检查工具进行,并应按照附录A现场填写《城市隧道经常性检查报表》,登记所检查城市隧道的缺损类型,估计破损范围程度以及养护工作量,关键部位病害附照片,并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4)经常性检查应按照隧道的类别、级别等制定巡检周期。第一等养护巡检频率为2次/天,第二等养护巡检频率为1次/天。在遇恶劣天气、汛期、雨季、冰冻等特殊情况,应加强经常性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路桥隧道管理养护专业网(5)经常性检查记录应每月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评价意见。巡检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6)经常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