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制度的理性思考作者:李华民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相似文献(3条)1.学位论文程磊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2004该文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权益侵害不当得利概说.在此部分,作者对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制度的概念及功用进行了阐述.在此部分,作者还把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做了比较,并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竞合的可能性.第二部分: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发生的理论基础及研究现状.作者认为,在中国,应以是否侵害了权利人的专属权利作为标准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其包括两个方面,即行为的违法性和保有利益的不正当性,二者应同时存在.但随着制度的成熟,不应仅以抽象的理论作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标准,而应以其自身构成要件作为判断标准.在该部分,作者还对一些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研究现状做了简单介绍.第三部分: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与受益人的返还责任.这部分是该文的重点.作者认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因侵害他人权益而获得利益;致他人受到损害;无法律上的原因.在受损与获得利益之间的关系认定上,作者认为,获益与受损之问的因果关系可以由侵害他人权益取代,只要侵害他人权益并获得利益,就认为获利与他人受损之问存在因果关系.在损害问题上,作者认为损害应是一种客观事实,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权利人的权利受到限制,使其权利限于不自由状态即造成权利人利益的损害.在受益人的返还责任上,作者赞同获利说,认为获利人应返还其从他人权益上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包括获得利益和避免损失两个方面.第四部分: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类型.作者对各种常见权益侵害不当得利进行了单独探讨,包括无权处分、无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擅自出租他人之物及共有物、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获得利益、侵害人格权获得利益、无权占有等六个方面,其中无权处分是该部分重点内容.在无权占有上,该文认为占有是一种利益,无权占有是一种获得利益的行为.第五部分,中国现行立法分析与立法展望.作者先就中国目前关于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立法和实务做了评析,并进一步指出,《民法通则》对不当得利制度的粗糙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未来立法中应该增加对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制度的规定,以此增进法律的一致性.2.期刊论文浅析不当得利制度及在我国的发展与完善-金卡工程2009,13(11)我国民法通则对不当得利制度作了一个高度概括性的规定,由于规定的抽象与缺乏可操作性,使其在司法实务中难以应用,亟待把抽象的法理具体化为法律规范,增强可操作性,缓解在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上混乱的现象.本文对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等进行了分析,结合其他国家立法上的特点,探讨了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现状和发展.3.学位论文秦秀敏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2004本文对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具体类型和受益人的返还责任等进行了分析,认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因侵害他人权益而获得利益、致他人受到损害、无法律上的原因;在受损与获得利益之间的关系上,认为获益与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由侵害他人权益取代,只要侵害他人权益并获得利益,就认为获利与他人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不当得利人的返还责任上,赞同获利说,认为获利人应返还其从他人利益上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包括获得利益和避免损失两个方面;就我国目前关于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立法和实务做了评析,并在分析之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思考,认为:《民法通则》对不当得利制度的粗糙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未来立法中应该增加对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制度的规定,以防止不必要的法律冲突,更好地规范此类行为。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02dd4bb2-8590-4e70-bb1c-9dfb017bdd29下载时间:201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