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新城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工作者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志愿者协会的形式规范社区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常态化、项目化和社会化,引导志愿者长期参加活动。第二条本协会定名为长安新城社区志愿者协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奉行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辖区内,实现会员共同意愿,遵照协会章程,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第四条本协会作为卢沟桥街道志愿者协会的分支机构,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第五条本协会办公地点设在长安新城社区居委会。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在长安新城辖区内工作和生活的居民都可以参加协会。承认本协会章程并自愿在协会领导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从事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2(一)填写并提交入会注册登记表;(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注册登记。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协会的活动;(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有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向协会推荐会员;(六)请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三)每年提供志愿服务达50小时以上;(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会员三个月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一条理事会可接纳对协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担任荣誉理事。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严重损害协会权益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三章活动范围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创建和谐社区、宜居家3园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二)适应新时期社区发展的需要,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区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三)加强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四)发挥社区志愿者协会职能和作用,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五)积极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为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六)规划、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志愿者服务品牌化的培养,组织区社区志愿者开展志愿奉献活动。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依照章程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区社区志愿者协会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4第十六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理事会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选任;(七)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条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协会活动领域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第二十一条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二)召集、主持理事会;(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5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一)财政资助;(二)社会捐赠;(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利息;(五)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三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四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五条协会的资产和经费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第二十七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第二十八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意见,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区社区志愿者协会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6第二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后的章程,报区社区志愿者协会同意后,即可生效。第三十条修改后章程应及时报送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三条目前,志愿者保险措施尚未出台,本章程的志愿服务是在本人身体量力而行的原则下进行的,避免意想不到的问题发生。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