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人才培养计划及实施方案“深圳市宝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医务人员,通过重点资助扶持,促进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并为国家、省等各类人才计划储备力量。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精神为指导,以学科建设为平台,加速培养一批医德高尚、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杰出的学术能力、临床、教学和科研业绩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从而加快提升我科专科建设水平和医疗质量,增强医务人员队伍科研整体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和人才选拔的高标准、重业绩的原则,既考虑过去对专科建设的贡献,又注重未来专科建设的发展需要。坚持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选拔时既注重重点专科和优势专业,又兼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专业和基础相对薄弱专业的发展需要,与我科专科建设的发展规划相协调。-2-坚持突出重点和分层次培养原则,把培养未来科室学术骨干作为重点,同时注重技术骨干等其他层次人才的培养。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把竞争机制引入人才的遴选、培养、管理等环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的公平竞争、科学考评、动态管理等运行机制。注重人才潜能的发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培养目标(一)总体目标至2020年,培养一支10名左右由中青年学术骨干组成的、能够跟踪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在国家、省中医药卫生领域中起骨干作用的高层次拔尖人才。其中1-2人成为广东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2人成为深圳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3-5人成为科室重点专业学术带头人。(二)各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目标:使其成为我科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医德高尚、业务精湛、在本专科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学术攻坚人才,对专科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我科今后的临床、教学、科研和专科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扎实专业理论-3-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对本专科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丰富研究成果,在本专科研究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带动所在专业临床、教学与科研的发展。三、选拔条件选拔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医药卫生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攀登科学高峰的高尚品格及学术发展潜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此外,各培养层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学术带头人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2、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在本专科领域具有扎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掌握本研究方向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近年来一直在某一研究方向上从事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3、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SCI、EI、ISTP等收录论文1篇以上。4、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4-5、具备以下条件可优先考虑:①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③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奖励。(二)学术骨干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2、系统掌握本专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已形成一定的学术研究方向,能够独立地在本专科前沿开展工作,有较大的发展潜力。3、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SCI、EI、ISTP等收录论文1篇以上。4、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5、具备以下条件可优先考虑:①具有硕士学位(含在读);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③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奖励。四、选拔范围及程序1、凡属我科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均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深圳市宝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优秀中青年人才申报表》,并提供五年来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实绩材料及今后三年的临床、教学、科研计划。2、科室专家委员会-5-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做出政治表现、业务水平、科研成果和以及发展潜力的评定,择优推选,确定科室优秀中青年人才建议人选名单,签署推荐意见,经民主小组审核,向全科公示一周后,确定入选名单。五、培养措施1、制订拔尖人才资助计划,共分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资助两个层次,其中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5名,中青年学术骨干资助10名。2、科室设立人才培养基金,对入选对象进行重点资助,一般标准为:学术带头人每人5万元,学术骨干每人3万元,科室结合培养对象实际,为培养对象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注重培养过程,并按实际培养项目拨付资助经费。3、优先支持培养对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展横向项目研究,科室按项目所批复经费到款额给与1:1配套资助。4、积极促进培养对象的科研成果转化,并提供经费支持。六、考核与管理1、培养对象须与科室签订《深圳市宝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和目标等。2、科室应积极为培养对象提供良好的临床、教学和科-6-研条件,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3、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按年度填写《深圳市宝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年度进展报告》,科室学术委员会评议,质控员备案;培养期满后一个月填写《深圳市宝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总结报告》,向科室学术委员会汇报。4、科室对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视为考核合格:(1)入选省“名中医工程”序列。(2)培养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术带头人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两项,学术骨干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项: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②以我科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研究方向一致的SCI、EI、ISTP等论文或在本专业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说明]①、②项必选一项。5、科主任、教学秘书会同质控员负责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总体考核和管理,各培养对象所属上级医师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6、优秀中青年人才每年考核一次,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科室对培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助资格。同时推荐新入选人员名单,培养期结束,科室-7-按培养目标进行考核,并对培养人选在培养期间的工作业绩进行公示。7、培养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可以申报高一层次培养计划,同一层次不再重复培养。在培养期内,若入选高一层次的培养计划,则享受高一层次的相应待遇,该层次待遇不再享受。8、各培养对象所属上级医师应加强对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在工作条件上给予重点保证和优先支持。9、在培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培养计划和经费资助:(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医院、科室有关规章制度;(2)在医疗和科技工作中给科室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3)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七、本文件由徐继辉科主任负责解释。二○一四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