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13.1目的与范围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13.2离职程序第三条员工离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第四条员工主动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第五条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或不续约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第六条员工离职应填写《员工离职(调离)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送交至总裁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离职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交接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13.3有关文件和表格第八条有关离职的表格如下:1)《员工离职(调动)申请单》2)《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__公司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离职人姓名会签部门部门移交事项主管签章职别工作部门收回办公用品、工具等物品移交物品文件工作部门收回技术资料和图书、图纸财务部清理退借款或欠款财务部清理、结算通讯费用财务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行政部收回通讯工具(手机、BP机)行政部清退职工宿舍用品人力资源部调转党、团组织关系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人力资源部转移社会保险基金说明1各部门对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请予即刻办理;2本单办妥后由离职人交回人力资源部。接交人姓名职别签章移交时间__公司员工离职(调动)申请单年月日申请人工作部门职别离职(调动)事由: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分管总监意见:签字:年月日离职日期:年月日在公司服务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截薪日期:年月日人力资源部意见:签字:年月日总裁意见: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