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CDE学院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著作类计分标准序号名称分值/部(万字)类别备注2N≥4040N≥20N≤20L专著300240180I2编著18012090I3译著18012090I4规划教材、统编教材编教材18012090I部级5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1208060Ⅱ6院编教材806040Ⅱ(二)论文类计分标准序号名称分值/篇类别1SCI(科学引文索引)360I2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360I3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270I4EI(工程索引)l80I5IBS(科学评论索引)l80I6ISIP(科学会议索引)180I7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70I8中国社会科学360I9人文社科权威期刊180Il0理工农医权威期刊180I11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180I12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180I3l3中文核心期刊100I14国外一般期刊100I15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90I16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90I17中文一般期刊(刊号为CN)80Ⅱ18中文权威期刊增刊(专刊、专集)60Ⅱ19中文核心期刊增刊(专刊、专集)60Ⅱ20中文一般期刊增刊(专刊、专集)50Ⅱ21JS刊号出版的期刊50Ⅱ22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50Ⅱ23正式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30Ⅱ24正式出版的行业性学术会议论文集30Ⅱ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4(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级别获奖情况分值/项类别国家级一等奖1800Ⅰ二等奖1200Ⅰ三等奖1000Ⅰ四等奖800Ⅰ课题级别分值/项类别纵向课题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当)900I国家哲学社科基金(或相当)900I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或相当)900I省部级江苏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当)450I江苏哲学社科基金(或相当)450I厅级江苏省教育厅项目270I江苏省教育厅指导性项目180Ⅱ市级淮安市政府计划项目270I淮安市政府指导性项目180Ⅱ横向横向项目到账经费额3万元以内,科研分折算方法为到账经费数(元)/250元Ⅱ课题横向项目到账经费额超过3万元部分,科研分折算方法为到账经费数(元)/500元Ⅱ5省部级一等奖600Ⅰ二等奖400Ⅰ三等奖300Ⅰ优秀奖200Ⅰ厅级一等奖200Ⅰ二等奖160Ⅰ三等奖120Ⅱ优秀奖80Ⅱ市级一等奖160Ⅰ二等奖100Ⅰ三等奖80Ⅱ优秀奖40Ⅱ(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项目级别分值/项类别学科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600I省部级重点学科400I实验(训)室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600I省部重点实验室400I学院重点实(训)验室200Ⅱ课程建设国家级优秀课程400I省部级优秀课程300I学院级优秀课程200Ⅱ6专业建设国家级品牌专业400I国家级特色专业300I省部级品牌专业300I省部级特色专业200I学院级品牌专业200Ⅱ学院级特色专业100Ⅱ备注学院级的成果以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准(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项目分值/项类别国家发明专利200I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50I国家外观设计专利100Ⅱ(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三、科研工作量的计分办法1.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布。2.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E学院作为署名单位。项目分值/项类别自主研究的成果转让按学院每收入千元数×20计分Ⅱ立项课题的成果转让按学院每收入千元数×10计分Ⅱ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按学院每收入千元数×10计分Ⅱ7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0.7,排名第二系数为0.3,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0.7,第二作者系数为0.2,第三作者系数为0.1,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科研分。6.集体科研成果:集体申报的科研立项,集体获得的科研成果,参与人的科研得分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分。7.科研积分使用:科研工作量积分中的I类分可抵充Ⅱ类分,Ⅱ类分不可抵充I类分。I类分按1:1.5折算Ⅱ类分,科研工作量积分超过当年考核标准的,超额部分可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但规定为取得该项积分的两年内有效。8.当教学工作量不满定额时,科研工作量可抵充教学工作量,具体折算办法为科研I类分每分折算1.5课时,科研Ⅱ类分每分折算1.0课时,但抵充量不得超过应完成教学工作量总量的30%。9.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并结合刊物办刊实际情况认定。10.中文权威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8要目总览》,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需要认定。l1.中文非法期刊: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相关资料认定。12.科研工作量计分时间为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13.规定从2011年9月4日开始执行。14.规定解释权在科研处。ABCDE学院二0一一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