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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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概述第一节证据和证据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一)证据的概念:用已知的事实来证明未知的事实。已知的事实叫证据,未知的事实叫证明对象。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二)证据的意义1、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立案、侦查、逮捕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2、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事实根据。3、证据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证据。4、证据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也有重要作用二、证据的特征1、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客观性是指证据是在社会中实际发生,或者是实际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推测、主观想象或者人们捏造的东西。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客观存在物;二是人的记忆(包括看到、感受到的现象记入大脑,在法庭上表述,是客观事实的反映)二、证据的特征2、证据的相关性作为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和刑事案件具有客观的必然联系,对查明案件有意义的事实,就可以作为证据;凡是与案件事实无关的,对查明案件没有意义的事情,无论它是怎么真实可靠,都不能作为证据。二、证据的特征3、证据的合法性也叫证据的许可性。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证据本身必须绝对真实可靠,合法性是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第一、证据要有法定的人员收集第二、证据的提供、收集和审查,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第三、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第四、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查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三、刑事证据制度1、神示证据制度:法官根据神的旨意来判断是非曲直的证据制度。2、法定证据制度:是指各种证据制度有无证明力,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能否采用,均由法律预先明文规定,法官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进行计算和评定,并举已认定案件事实,而不能根据自己的认识来判断证据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制度。三、刑事证据制度3、自由心证:也叫内心确信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4、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司法工作人员判断证据和认定案件必须符合客观案情的实际,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刑事诉讼必须以案件事实为根据。我国的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对我国证据制度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案件的客观事实是第一性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案件的认识是第二性的。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必须符合案件的客观情况案件的客观事实是完全可以认识的。司法人员认定案件客观事实的唯一途径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充分收集证据第二节证据的种类一、物证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常见有:犯罪使用的工具犯罪里留下的物质痕迹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犯罪现场留下的物品其他可以用来发现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的存在物物证是以其存在的位置、物理属性、外部特征起证明作用。大到一幢大楼,小到需要用仪器来观察。二、书证:用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注意区别书证与物证:书证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物证以其物质属性和外观特征证明案件事实。三、证人证言证人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特点:1他只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感知,而不能使个人的推测或分析判断意见。2他是证人对感知或传闻情况的反映,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证人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影响,即是善意证人也可能提供不真实的证言。3证人证言的来源和证明的范围十分广泛,所以它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证据。4必须提供给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1、不要求直接了解,也可以间接了解2、知道案件情况,不包括诉讼情况3、了解案件情况必须是在诉讼之外了解的。证人是不能够选择的,证人优先是当一个人在这个案件当中他可以多种身份参加的情况下,首先要确保他以证人的身份参加,因为证人是不可选择的。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这是个相对概念)证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这里和民诉不同四、被害人陈述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九七所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种是与犯罪分子有直接接触或耳闻目睹犯罪行为的被害人陈述。另一种是与犯罪分子没有直接接触的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查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内容和对象不同,可分为三部分1对同案犯同案事实的揭发2对同案犯其他事实的揭发3对非同案犯犯罪事实的揭发只有第一种是供述,后两者是证人证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鉴定结论鉴定人为了解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进行的科学鉴定、检验活动。鉴定结论的特点:鉴定人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以后所作出的结论。鉴定结论的内容是在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只能对案件有关专门性问题做出判断,而不是从法律上评判案件。鉴定结论的形式要写出书面的结论,鉴定人应当按照法官的要求出庭作证,接受质证,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鉴定结论基于各种原因,也有可能发生偏差:如:鉴定材料是否充分,鉴定设备是否先进,鉴定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等等都会影响到鉴定结论的结果。鉴定的种类法医鉴定:主要确定死亡原因,伤害情况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状态是否正常痕迹鉴定:指纹、脚印、轮胎等痕迹化学鉴定:化学性质、剂量、成份、对人体伤害程度会计鉴定:账目、表册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文件书法鉴定:书写、签名是否同一或者伪造其他鉴定:鉴定人的条件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能自动进入诉讼如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不是一个鉴定结论。因为这是一个在职业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书。如果他是鉴定人,那么他开具的文件就成为鉴定结论。鉴定人必须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是六种人回避对象之一鉴定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组织不能够成为鉴定人。但是单位组织它又必须存在于鉴定中,只能交给法定的鉴定部门和机构,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鉴定。刑事诉讼法120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注意几个内容鉴定结论从有没有确定性意见的这个角度可分为两种:是或者不是非常明确因为某种原因的影响,或者条件的限制,得不出一个明确态度的结论,叫做只具有倾向性意见的界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义举来使用,只供办案人员参考。在这个鉴定结论报告上,书面鉴定结论上要由鉴定人的签名。单位公章只能用于证明鉴定人身份,不能代替个人签名。鉴定人和证人的区别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案件专门性问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证人则无此条件鉴定人是在案件发生以后,进入诉讼。证人由案件本身情况决定,具有不可替代性何不可选择性。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对专门性问题所作的判断结论,而不是对整个案件所作的法律评价。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鉴定人是回避的对象。证人不存在回避的问题。鉴定人要求用书面做出鉴定结论,证人证言无此要求勘验检查笔录司法人员对同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书面记录。勘验、检查笔录不仅包括勘验、检查过程中发现德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情况的文字记录,而且包括绘图、照片等附件。勘验、检查笔录的种类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人身检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勘验检查笔录不同于书证:书证形成于案件发生以前或者案件发生过程中,有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勘验笔录是在案件发生后,由司法工作人员作出的。勘验检查笔录不同于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只是如实记录,没有分析、判断的因素。而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某种特定事物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的判断。八、视听资料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资料,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种证据。视听资料必须是在诉讼之外形成的如对询问过程的录音录像视听资料的特点客观性直观性动态性、连续性缺陷容易伪造伪造后不易发现某小区发生盗窃案,公安机关通过小区的闭路监控录像破获此案,收缴赃款、金饰、光盘等赃物若干。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错误的?()A赃款、金饰属于物证B监视系统拍摄的资料属于视听资料C光盘是物证D光盘和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都是视听资料某小区发生盗窃案,公安机关通过小区的闭路监控录像破获此案,收缴赃款、金饰、光盘等赃物若干。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错误的?(D)A赃款、金饰属于物证B监视系统拍摄的资料属于视听资料C光盘是物证D光盘和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都是视听资料公安机关在预审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翻供、狡辩。对审讯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后来被告人果然在审判中翻供,说当初在公安机关承认有罪,是因为审讯中被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公安机关为了反驳被告人而将审讯室的录像带交给了法庭。在这种情况下,该录像带是()A物证B书证C证人证言D视听资料E被告人陈述和辩解公安机关在预审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翻供、狡辩。对审讯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后来被告人果然在审判中翻供,说当初在公安机关承认有罪,是因为审讯中被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公安机关为了反驳被告人而将审讯室的录像带交给了法庭。在这种情况下,该录像带是(E)A物证B书证C证人证言D视听资料E被告人陈述和辩解在一起弃尸的现场勘查中,侦查人员发现了一封遗书,据记载的内容,侦查人员推断出死者的家庭和身份。同时,又根据笔迹鉴定,证实遗书确实为死者亲笔书写。据此,本案中的遗书在证据的种类上属于()A书证B物证C既是书证又是物证D被害人陈述在一起弃尸的现场勘查中,侦查人员发现了一封遗书,据记载的内容,侦查人员推断出死者的家庭和身份。同时,又根据笔迹鉴定,证实遗书确实为死者亲笔书写。据此,本案中的遗书在证据的种类上属于(C)A书证B物证C既是书证又是物证D被害人陈述第三节证据的分类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言词证据中,通过自己亲自所为,亲身感受、亲眼目睹、亲耳所闻所得来的属于原始证据。否则属于传来证据实物证据中,原物原件就是原始证据,不是就是传来证据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A犯罪嫌疑人写的勒索信复印件B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C被害人关于刘某抢劫其财产的陈述D占有血迹的杀人凶器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C)A犯罪嫌疑人写的勒索信复印件B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C被害人关于刘某抢劫其财产的陈述D占有血迹的杀人凶器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政局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就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式,存在状况及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如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能够独立地用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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