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流通的结构、体系与组织形式.货币制度包括货币金属、货币单位、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以及准备制度等.一所谓铸币是指国家铸造的具有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并表明面值的金属货币。1(一)最初的金属货币是以条块形式流通的,每次交换都必须坚定成色,权衡重量,然后按交易额的大小进行分割.其麻烦是携带不便和由于分割困难往往引起交易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在商界有影响的富商在金属货币上加盖自己的印截并标明重量和成色,但这种以个人信誉为保证的铸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以后又逐步演变为由国家来铸造铸币,因为拥有政治权力的国家最具有权威性。2货币制度的一些要素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就陆续产生了.但是作为一种系统的货币制度,还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产生之后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是统一的市场,这就需要有统一、稳定和规范的货币流通制度.当时各国先后以法令或制度的形式对货币流通作出种种规定.其内容是:铸币的铸造权分散,流通具有地方性铸币材料价值较低铸币不断变质(二)即规定哪一种金属作为货币材料.货币金属是整个货币制度的基础,确定不同的金属作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1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23一个国家的通货,通常分为,主币(本位币)和辅币两种。本位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本位币是指用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造的货币.1.每个公民都有权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本位币.2.造币厂代公民铸造本位币,不收费用或只收很低的费用.本位币具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即无限法偿.法律规定,无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用本位币支付时,受款人不得拒绝接受。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辅币实际价值虽然低于名目价值,但法律规定,辅币可以按规定比例与本位币自由兑换,这样,就保证了辅币可以按名目价值流通。只能由国家来铸造。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国家对辅币规定了有限的支付能力.银行券是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职能的银行证券。它产生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是一种信用货币。纸币是本身没有什么价值,又不能兑现的货币符号。它产生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41.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2.作为扩大和收缩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金。3.作为支付存款和兑现银行券的准备金。作为外汇准备的外国货币必须集中于中央银行。作为金准备的黄金集中于中央银行或国库。目前,各国央行发行的信用货币虽然不能再兑现黄金,但仍然保持着准备制度。其归纳起来,作为发行准备金的有黄金、国家债券、商业票据和外汇等。一银本位制就是以白银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金属货币制度。在银本位制度下,银行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溶化,并具有无限法偿的效力,白银或银币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它是最早实行的货币制度之一。二金银复本位制,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以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均可以自由铸造,自由输出、输入,同为无限法偿的货币制度。当金银各按其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同时流通时,流通中的商品就出现了两种价格,而这两种价格会随着金银市场比价而变化,于是造成造成流通混乱。为了克服这一困难,有的国家规定金和银的法定比价,但是尽管如此金银市场比价仍然变化,于是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即“格雷欣法则”。就是在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面额价值相同的通货同时流通的情况下,实际价值较高的通货必然会被人们熔化、输出而推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通货反而充斥市场,这就是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三金本位制又称金单位本位制,它是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形式有以下三种:是典型的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家法律规定以黄金作为货币金属,即以一定重量和成色金铸币充当本位币。在金本位制条件下,金铸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也称“生金本位制”,是在一国内不准铸造、不准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金量的银行券(或纸币)来流通的制度。金块本位制实行的条件是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和拥有大量用来平衡国际收支的黄金储备。又称“虚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并不铸造金铸币,也不允许公民自由铸造金铸币。流通界没有金币流通,只有银行券在流通,银行可以兑换外汇,外汇可以兑换黄金。四以纸币为本位币,且纸币不能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货币制度.1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并由法律赋予无限法偿的能力。2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也不能兑换黄金,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数量的限制。3货币流通是通过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调解,而不像金属货币制度那样,由铸币自身进行自发的调解。银行信用的扩张,意味着货币流通量增加;银行信用的紧缩,则意味着货币发行量的减少。4这种货币制度是一种管理货币制度。一国央行或货币管理当局通过各种货币政策,调解货币供应量,以保持货币稳定。6流通中的货币不仅指现钞,银行存款也是通货。5货币流通的调节构成了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但流通界究竟能够容纳多少货币量,则取决于货币流通规律。货币流通规律我国货币制度货币流通规律是指在商品流通对货币需要量的规律。待实现的商品总量商品的价格水平货币流通速度货币需要量=商品价格水平×待实现的商品总量货币流通速度=30元×5万2次=75万商品供给者需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它要求商品购买者给予货币;商品购买者不能自己创造货币,只能求助银行;银行要求商品购买者以商品作担保提供贷款贷款形成商品供给者的存款(或现金),这实际上又意味着商品供给者以销售的商品向银行提供信用。我国银行创造货币投入流通,是以商品流通为基础的。银行在提供货币的同时伴生一种信用关系。1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提供基础货币;商业银行凭借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派生存款。中央银行通过它的资产业务对商行提供基础货币其中主要是再贷款;商行通过它的资产业务对顾客派生存款,其中也主要是贷款。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是对商行提供信用,商行将贷款转变为存款存入央行是对央行提供信用。23我国的货币制度是人民币制度。人民币制度是从人民币的发行开始的。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同时发行人民币。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是我国的无限法偿货币,没有法定含金量,也不能自由兑换黄金。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名称为“角”和“分”,符号为¥。1国家规定了人民币限额出入国境的制度,金银和外汇不得在国内商品市场计价结算和流通。2人民币的发行权掌握在国家手里,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具体掌管货币发行工作。3人民币发行的首要保证是商品物资,其次还有大量的信用保证,包括政府债券、商业票据等;再次,黄金、外汇储备也是人民币发行的一种保证。456我国港澳台货币制度1.香港的货币制度(1)港币的发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港元为香港的法定货币。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为港币发行的指定银行,港币的发行须有百分之百的准备金。发钞银行只有在交存足够美元并获取负债证明书以后,才能发行等值的港币。香港货币单位为“元”,简称港元,用符号“HK$”表示。其纸币有:10元、50元、100元、500元和1000元等面额;硬币有:5分、10分、20分、50分及1元、2元和5元等面额。1元为100分。(2)港币的货币单位:港元实行联系汇率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发钞银行按1:7.8的固定汇率,向外汇基金提交百分之百的美元作为发钞准备。其他商业银行也须以同样方式向发钞银行换取港币钞票。而超出这个范围以外的港元汇率则由市场供求决定。所以,1:7.8的汇率水平一方面规定了发钞准备的水平,同时,也为市场汇率的变动提供了坐标。而保证市场汇率不会过多地偏离这个水平,就成为香港货币政策的核心目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掌握的外汇基金维持港元汇率的稳定。(3)港币的汇率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外汇管制,港币可以自由兑换,外汇、黄金、证券、期货市场完全放开。(4)港币的可兑换性:2.澳门的货币制度(1)澳币的发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元为澳门的法定货币。澳元的发行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国银行、大西洋银行为澳元发行的指定银行。发行澳元必须有100%的等值黄金、外汇资产作准备金,缴纳给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后更名为澳门金融管理局),作为发行澳元的担保和外汇储备。澳门货币单位为“澳门元”,简称澳元,用符号“Pat”表示。纸币面额有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和1000元6种,硬币有1角、2角、5角、1元、5元和10元6种。(2)澳币的货币单位:澳元实施的是与港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103澳元兑换100港元。由于香港实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这样,澳元实质上也就与美元建立了间接的联系汇率制。(3)澳币的汇率制度:3.台湾的货币制度(1)台湾银行券(1899年6月29日-1945年8月)(2)旧台币(1946年5月20日-1949年6月15日)(3)新台币(1949年6月15日-)(3)新台币(1949年6月15日-)1949年6月15日,台湾决定实施币制改革:第一,新台币的发行机关为台湾银行;第二,实行与美元联系的汇率制度;第三,新台币以黄金、白银、外汇及可以换取外汇的物资作十足准备。1961年7月1日,台湾“中央银行”复业,收回了台湾银行的货币发行权,但仍然委托台湾银行发行新台币。台湾流通的硬币有5角、1元、5元、10元4种,纸币有50元、100元、500元和1000元4种。四、国际货币制度1.概念:各国政府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规则、措施和组织形式。内容: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汇率制度的确定。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调节机制。作用: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手段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国际清偿力并保持对国际储备资产的信心,以及保证国际收支的失衡能够得到有效而稳定的调节。2.国际货币制度的类型(1)国际金币本位制历史上第一个国际货币制度(1880年~1914年),建立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金铸币本位制的基础之上。其主要特点是:黄金充当国际货币,并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各国货币都规定含金量,其汇率由铸币平价决定。国际收支差额可通过“物价-铸币调节机制”而得到自动调节。(2)金汇兑本位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无力恢复典型的金币本位制,只好以金汇兑本位制取而代之。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与某一实行金币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国家(主要是美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的货币保持一定的固定比价,并将本国的黄金外汇储备移存挂钩国家的中央银行,通过市场买卖维持固定比价。国内流通的货币是银行券,银行券不能直接兑换金币或金块,只能兑换成能换成黄金的外国货币。(3)布雷顿森林体系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的有44个国家参加的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了以美国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而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4)牙买加体系(管理浮动汇率):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会议,并达成了《牙买加协议》。同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理事会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第二次修正案,从而形成了国际货币关系的新格局。牙买加体系实际上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多元化国际储备和浮动汇率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欧元、日元、特别提款权等与美元共同发挥储备货币的作用。国际收支的不平衡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调节。除了汇率机制以外,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机构也发挥着重大作用。3.国际货币制度改革(1)国际货币本位的改革恢复国际金本位制。认为黄金是最理想的国际货币,能够提供一个稳定的国际收支自动调节机制。恢复美元本位制。认为美元在国际支付和国际储备中依然占有绝对优势,推行美元本位的基础仍然存在。多种货币本位制。认为目前多元化的货币本位是世界趋于多中心、多极化形势的必然产物,不必进行改革。世界统一货币本位制。即建立世界性中央银行,发行世界统一的货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