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一节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及类型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四节中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五节地方政府制度的比较分析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一节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及类型一、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国外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大都将“地方政府”定义为中央政府的分支机府,它有权决定和管理一个狭小地区内的公众政治,它是地区政府或中央政府的一个分支机构。国内学术界一般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相区分。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一、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1.没有独立的主权2.行政地位和职能的特殊性3.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的矛盾统一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二、地方政府制度的类型影响地方政府体制与机制的因素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1.地方政府的设置目的2.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3.地方政府在行政层级中所居的位置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1972年和1985年的《地方政府法》建立的。英国分为四个地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其中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体制比较近,北爱尔兰的差别比较大、大伦敦区和苏格兰的地方政府体制自成一类。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方政府体制:1.郡2.郡属区3.教区或社区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85年撤销大伦敦区议会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苏格兰的三级制和两级制并存的地方政府体制:1.大陆行政区和岛区2.区3.社区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北爱尔兰北爱尔兰位于爱尔兰岛的东北部,面积为14120平方公里,首府贝尔法斯特,人口约160万,其中60%是英国移民后裔,他们信奉基督教新教,其余40%是爱尔兰岛的土著后裔,信奉天主教。长期以来,他们分而聚居,互不往来。在北爱归属问题上,前者主张留在英国,后者则坚持回归爱尔兰。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1920年成立北爱兰自治政府,由参众两院组成,内阁由首相和大臣组成,全国管理北爱兰事务。可选举12名议员参加英国下院▲1972年由于冲突,停止北爱自治权,成立北爱尔兰事务部,执行直接管辖。▲1999年成立联合政府。12月2日,北爱历史上第一个由原先对立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联合组成的地方政府开始运作,标志着英国政府对北爱长达27年的直接统治正式宣告结束;▲2002年10月自治政府停止运作,英国收回直接管辖权。▲2007年3月26日,新教政党民主统一党与天主教政党新芬党领袖达成协议,决定从5月8日开始建立地方自治联合政府,分享政权。北爱尔兰地方政府沿革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北爱尔兰地区的地方政府体制:由英国议会和政府直接管辖大伦敦区的地方政府体制:1.大伦敦政府2.伦敦自治市议会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1999年英议会就已通过《大伦敦政府法》2000年5月大伦敦地区举行第一次直选,产生了市长及四年一届任期、由25人组成的大伦敦议会,并于2004年6月进行了第二次直选。伦敦市长约翰逊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经中央政府的授权,地方政府大致拥有下列职权:1.立法权6.发展社会福利权2.行政权7.执行全国性任务权3.执行权8.从事准商业活动权4.维护公共安全权9.财政权5.改良社会设施权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经中央政府的授权,地方政府大致拥有下列职权:1.立法权6.发展社会福利权2.行政权7.执行全国性任务权3.执行权8.从事准商业活动权4.维护公共安全权9.财政权5.改良社会设施权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英国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上述职权,决定其职能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1.保护性职能2.环境方面的职能3.个人方面的职能4.社会性和娱乐性职能5.贸易性职能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一、德国地方政府体制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由各州组成。在联邦政府以下的三级地方政府如下:1.州政府体制2.县市政府体制3.乡镇政府体制德国属于联邦制国家,现有16个州,包括原西德的10个州及西柏林和原东德的5个州。现在柏林为一个独立州。联邦政府以下分别设立州、县(市)、乡(镇)三级。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一、德国地方政府体制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由各州组成。在联邦政府以下的三级地方政府如下:1.州政府体制2.县市政府体制3.乡镇政府体制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1、州政府体制根据三权分立原则构建(1)州议会:最高立法机关,除巴伐利亚州外,其他都实行一院制。选举实行比例代表制。议员任期4年。州议会的组成大体与联邦议院相同,设议长、副议长主持会议。(2)州行政:由总理(亦称州长)和各部部长组成,实行内阁制。(与联邦政府相似)。(3)州法院:分为普通法院、专门法院和宪法法院。和美国不同的是,联邦在各州的事务均委托州法院办理,联邦司法权主要由州法院行使。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州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1.管辖州立法范围内的行政事务2.受联邦委托执行联邦法律3.将执行联邦法作为自己的事务4.管蒂一部分经济和财政事务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县市和乡镇行政机关的自治权:1.自行制定不与上级政府法律相抵触的法律2.管理自己的行政事务3.自行推选行政官员4.上级政府对该地区作出重大决定时,该地区有权进行复决2、县市政府体制县:在德国公法中,县系自治团体的社团法人。县设议会,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任期4年,每年举行四次例会。行政首长为县长,县长或有议会选举,或由普选产生。县长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州政府代表,又是地方行政长官。市:人口密集的城市设立的自治社团,不属县管辖。市设议会,由选民选举产生,议会的议长、副议长又称市长、副市长,市长也具有双重身份。市政府一般由市长和市议会组成。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县市和乡镇行政机关的自治权:1.自行制定不与上级政府法律相抵触的法律2.管理自己的行政事务3.自行推选行政官员4.上级政府对该地区作出重大决定时,该地区有权进行复决3、乡镇政府体制乡镇不是州政府的下属行政单位,是组成县的自治团体。行政会议制:民选乡镇委员会(或称乡镇议会),由它选定行政会议负责行政事务。乡镇长不是乡镇委员会的当然主席。乡镇议会制:乡镇长一般由选民直接选出,是议会主席,又是政府首脑。乡镇长制:乡镇长由议会选出,但其本身不必是议会议员,它一旦当选为乡镇长就当然地是议会主席,也是政府首脑。双轨制:乡镇议会和乡镇长是同一单位,具体行政事务是乡镇总监负责。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县市和乡镇行政机关的自治权:1.自行制定不与上级政府法律相抵触的法律2.管理自己的行政事务3.自行推选行政官员4.上级政府对该地区作出重大决定时,该地区有权进行复决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四节中国型地方政府制度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设置四级行政单位,每级都是地方人大的执行机构,机构设置多上下对口,并且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度:1.省级2.地区级3.县级4.乡级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使的职权:(1)行政执行权(5)人事行政权(2)行政领导权(6)保护、保障权(3)行政监督权(7)其他事项办理权(4)行政管理权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2.乡镇政府行使的职权:(1)行政执行权(2)行政管理权(3)保护、保障权(4)其他事项办理权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3.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权:(1)变通执行权(2)政治自治权(3)经济自治权(4)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自治权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六、西方地方政府的共同特征1、理论基础相同亚里士多德:凡是政治修明著称于世的城邦无不在土地和人口规模上有所限制。卢梭:一个主权在民国家,其规模不能过于庞大。汉密尔顿:民主政体将限于一个小小的地区,共和政体将能扩展到一个大的地区。2、分治传统相同在历史上,西方地方领主地位,不是由皇帝钦定而由世袭决定。他们拥有土地、城堡、奴仆和军队,有较强独立性,皇帝对地方各侯国有相当大的依赖性。3、法人地位相同这里的法人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或管理权,并能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古希腊城邦日本幕府统治时形成各地藩国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五节地方政府制度的比较分析一、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结构的共同特征1.从机构设置的角度看,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大都没有像中央政府那样有职能机构、办事机构、直属机构的划分,更多的是用较综合的机构来行使三种机构职能2.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结构体制呈现出“议政相合”的特征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一、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结构的共同特征3.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管理呈现“多头行政”的趋向4.西方国家地方政府主要官员的产生均采用选举的方式,体现出不同的自治程度5.地方政府组织有联合的趋向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二、中西地方政府制度的主要差异1.机构的组织原则相异2.议决机关的地位相异3.行政机关的性质相异4.政府机构的组织管理方式及职能范围相异七、中西地方政府机构的主要差异1.机构的组织原则相异西文依据自治原则;中国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2.议决机关的地位相异西方地方议会并不是地方唯一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地方上唯一权力中心3.行政机关的性质相异西方地方政府在整体上并不隶属于上级政府,也不具有国家代表身份;中国地方政府具有“双重性”。4.政府机构的组织管理方式西方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一般可以自行确定,地方政府中雇员并不列入国家公务员序列。5、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相异西方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地方性公共事务;而中国职能范围相当广泛。课后思考,下节课讨论:结合中西地方政府制度特点,请你设计出一套自己认为好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