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公司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1、质量管理机构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2、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公司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3)制定维修操作规程。(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1、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维修小组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公司、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驾驶员自行保管。2、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维修工通知驾驶员验收,然后维修组长填写维修单。交接双方在维修单上签字后出厂。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1、进厂检验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报修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维修人员应拒绝维修。2、过程检验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报修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维修技术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3、竣工检验竣工检验由技术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报修项目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维修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出厂。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1、汽车维修档案由服务公司技术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报修单、入厂鉴定单、竣工维修、验收单、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查。3、档案放置应便于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4、车辆维修竣工后,技术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7年。设施维修事故责任认定及经济损失承担办法为加强公司的设备管理,提高全体司、修人员爱护车辆、规范操作、精心维修的工作责任心,经公司行政会议研究,特制定下列机械事故责任认定及经济损失承担办法。一、责任的区分与认定1、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驾驶员操作事故和修理工维修事故;2、发生机械事故后,以公司、技术鉴定小组进行现场鉴定与情况调查结果为准。二、责任的划分1、驾驶员在运行中检查工作不到位,由于电瓶水短缺,未放水造成机件冻坏或润滑油冷却水短缺,而导致车身零部件损坏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2、驾驶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由于违章操作造成机件损坏的司机应负主要以上责任;3、驾驶员由于自检自修工作不认真,导致相关机件损坏或报废损坏部分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4、车辆入厂后,维修人员必须认真组织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出现维修工维修不认真,而致使配件损坏的由维修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责任不明确的,由维修组承担全部责任,其中组长承担50%,组员承担50%;5、车辆维修过程中及出厂时,技术员、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检验,检验合格交司机验收,驾驶员再次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出厂手续,否则发生机械事故的,由不办理手续者负主要责任,若手续齐全由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其责任人和相关责任;6、技术员、修理人员因车辆故障鉴定不认真、不准确,导致发生机械事故的,技术鉴定人员应负主要以上责任;7、经鉴定事故发生确系因技术难度较大,很难判断故障引发的,可以承担次要以上责任;(不能定为无责任)8、司、乘、修在工作中因不慎损坏玻璃及车内其它设施,责任人应负主要责任,故意损坏照价赔偿;9、发生机械事故后,经调查属油品、配件质量问题所致,当事人不承担经济责任;10、经技术鉴定机械事故因属油品或配件质量问题的,由采购人员与质量鉴定人员负主要以上责任;11、相关科、室负责人按总公司有关办法承担损失;设备设施损坏、维修事故责任及承担损失比例对照表金额责任0-500元500-1000元1000-2000元2000-4000元4000-8000元8000元以上全部70%65%60%55%50%45%主要60%55%50%45%40%35%次要50%45%40%35%30%25%专职技术员按照维修人员承担损失的20%承担损失。第三节服务公司维修程序管理制度一、维修程序及制度1、内秀程序及制度(1)车辆发生故障,有运行对确认下线维修;(2)司机下线后到服务公司报修室报修,并填写报修凭证,详细记录故障等项;(3)按车辆分配修理班组接到报修凭证后进行预诊,确定车辆故障与研究维修方案,疑难故障要向经理或技师汇报。(4)确定维修方案后进行维修,维修作业要有具体责任人,根据需要领取配件并办理领用手续。(5)修理完成后试车,试车不合格返修并明确责任;试车合格在报修凭证上详细记录下线时间、故障原因、维修过程、维修责任人、工时数等项有司机签字确认后修理结束。(6)报修凭证一式两联,一联由司机带回运行队,一联由维修组交回报修室,车辆出厂。2、外修程序对需要外出修理的部分,由技师、机修组、司机签字后方可由技师签发外修单(外修单位月底凭外修单结账)到指定外修地点维修,外修项目必须记录在保修凭证上,特殊情况下可由分管领导研究决定外修。3、线路抢修(1)车辆发生故障坏在线路上,服务公司组织维修人员上线抢修。(2)服务公司接到抢修信息时,依据情况指派具有驾驶车资格人员上线抢修。抢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带齐必备工具、材料及时上线抢修。(3)线上能处理的故障必须先上处理,处理完毕后填写抢修凭证,详细记录维修过程等项有司机签字确认后抢修结束。(4)线上不能处理的故障科托会服务公司院内进行维修。第九节车辆夜间维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夜间维修质量管理,提高维修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维修人员在夜间维修车辆工作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用设备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各班组组长严格监督,出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反馈。二、各组组长要主动向驾驶员了解维修车辆的运行情况,明确分工,严格控制配件出库鉴定工作,认真填写维修单。三、驾驶员报修故障必须要准确,报修单必须签字,在维修车辆时,原则上驾驶员必须在场,以配合维修工领用配件等。如驾驶员不能在维修现场,应指定维修人员代领,第二天在领料单上补签字。四、属驾驶员自修自检范围内的,驾驶员提出保修,维修人员给予排除故障,并扣除驾驶员考核分2分。五、因驾驶员收车后,不报修导致第二天不能按时发车,将更具相关制度,对驾驶员做出扣除工作考核分5分的处理。六、驾驶员谎报车辆故障,造成车辆下线或影响正常运行的,处以扣除工作考核分5分。运行队不按保养计划安排车辆保养的,一切后果由运行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