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高等教育制度与结构第一节各国高等教育制度概况第二节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第三节高等教育结构第四节高等学校的布局与专业设置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为了对各类高等教育实行有效管理而制定的法令和法规。高等教育制度的制定必须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反映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基本方向。高等教育制度的制定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第一节各国高等教育制度概况高等教育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教育的层次和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设置结构;各类学校各级教育层次和各种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各级教育层次的联系等。下面我们将从学校的类型以及培养目标、学位制度及学习年限以及校历制等方面进行了解。一、学校的类型以及培养目标美国高等学校类型主要有四种:第一类为研究院大学。这类学校以基础性、学术性研究著称,设有庞大的研究生院,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第二类为本科大学,它是以四年制为主的综合大学及学院,培养目标为中级科技,学术及专业人才,修满四年授予学士学位。第三类为社区学院,包括两年制的普及学院和技术专科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中成绩较低和同等学历的学生,毕业时授予协士(副学士)学位;第四类为开放大学,也称为“无墙大学”,包括广播函授大学、暑期大学、夜间或业余大学、实验大学、自由大学等。俄罗斯高等学校结构类型主要包括三种:一是综合大学,它的目标是培养高级工作人员、科学研发人员、教学科学研究人员,进行广泛的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二是专业大学,它也是施高等教育和大学后教育,主要目标为某些科学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工作人员,优先进行某一学科或领域的基础、应用科学研究;三是专业学院,它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高级工作人员,进行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法国高等学校类型主要包括“大学校”和大学。“大学校”是各类高等专科学校、学院的总称。它历史悠久,而且招生经过严格筛选,高中毕业生通过会考后,如果要进高等学院,通常必须注册就读两年的预备学校,结业后参加各校的入学考试,经过激烈竞争才只有少数人能进入高等学院系统,接受高等学院系统三年的严格教育。日本的高等学校类型大致分为高等专门学校,专修学校,短期大学及大学四类。这些学校的性质又可分为国立,公立,私立三种。日本的大学包括学部和大学院。学部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授予学士学位,学位由大学直接授予给毕业生。高等专门学校与大学和短期大学不同,是以初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实施五年一贯制教育的高等学府,其主要是培养能够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中等科技人才;短期大学主要是研究深奥的专门学问、培育职业或实际生活所必需的能力的高等学府,入学资格与大学相同,修学年限两至三年;专修学校是以培养学生职业或实际生活能力及修养为目的的高等教育机构,专修学校的学制为一至三年不等,通常为两年。二、学位制度及学习年限美国高等教育学位制度分为四级:博士、硕士、学士和副学士(或准学士).其中,副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为两年,学士学位修业年限通常为四年,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要学习一年至二年,才能取得文理硕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生,要学习二至五年,才能取得博士学位。俄罗斯高等教育学位共设四种学位:一是学士学位,授予接受完基础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二是硕士学位,授予接受完全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三是副博士学位,授予具有硕士学位经过副博士研究生教育并通过论文者。四是博士学位,授予具有副博士学位再经过三年的学科研究,而且通过博士论文的博士研究生。俄罗斯现行高等教育实行两种体制。一种为:本科学制为四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副博士(相当于我国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高级为国家博士。另一种为:本科学制为5年,副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法国的高等教育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大学第一、第二年,修学完成后所获得的文凭,相当于在我国获得两年制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二阶段为大学第三、第四年。第三年学习结束后,可获学士文凭,第四年学习结束后,可获硕士文凭。第三阶段的学习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是获得侧重于职业生涯的高等专业学习文凭学制一年,另一种是学习结束后可获学习文凭,完成博士论文后,即可获得博士文凭。日本的大学学制通常为4年,但医学,牙医学,兽医学通常为6年。大学毕业生被授予学士学位。大学院设有硕士和博士课程,硕士课程通常为2年,博士课程通常为3年,但医学,牙医学,兽医学的博士课程学制通常为4年。三、校历制美国大学行政管理分散,各院校使用的校历制度也不同。最常用的是学期制和学季制。俄罗斯联邦大学及学院每学年有两个学期.法国的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日本的学年也分为两个学期:前期和后期第二节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一、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发展状况二、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制度一、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发展状况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是从清代末年开始建立的。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政府对教育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和重建。1952年,我国对高等学校的院系进行了调整,建立起了一种新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模式。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1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建立学位制度,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获得很大发展。2002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003所,普通高等学校1396所,其中中央各部委所属学校111所,成人高等学校607所。二、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制度(一)普通高等教育制度(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制度(三)成人高等教育制度(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五)广播电视高等教育制度(六)民办高等教育制度(一)普通高等教育制度1、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教育)2、本科教育3、专科教育1、研究生教育我国研究生教育真正得到较大的发展,是在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1981年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正式建立了我国的学位制度。此后,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人数年均增长率在世界上已处于领先位置。研究生教育表现出以下特点:1.生源结构多样化,年龄大小不一。2.入学方式、培养类型、层次、时间年限差异大。3.自主学习时间比例大,学习方式特殊。2、本科教育我国普通本科教育主要有以下特点:1.入学条件和修业年限相对严格。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学生都要参加全国高考,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经考试合格,而被高等学校录取。培养方式主要以教师的课堂传授为主,实践为辅,学生自学时间偏少。2.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多元化。普通本科教育培养和规格的多样化呈现以下几种发展倾向:专业化倾向;应用化倾向;复合型倾向;通才化倾向。3、专科教育我国高等专科教育具有以下特点:1.专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国家对专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总要求,也是专科教育同本科教育、中专教育的重要区别。2.专科教育的学习年限为二或三年,根据各个科类和专业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3.专科教学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的教学以够用、必需为度,着重理论的应用。(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制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具有以下特点:1.培养目标全面性。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职业技术和能力为主要教学内容。3.从知识体系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强调理论知识的综合性、实用性和操作技能的应用性。4.从成绩考核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强调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三)成人高等教育制度成人高等教育是从传统的高等教育概念中分化出来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种高等教育体系。成人高等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在职从业人员,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农民以及非在职的成年人员服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和学习形式多样化。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教育、卫星电视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高等教育。此外,还有各种进修、培训、辅导性质的函授、面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以学历教育为主向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会化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向发展的,它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不断高涨的学习需求服务,为社会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鼓励有志青年自学成才的一种教育制度。它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师资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可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学者参加高等教育考试的需要。主要特点: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灵活性。一是试规格层次多二是获取学历的时间不受限制。三是课程安排、考试次数有灵活性。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五)广播电视高等教育制度广播电视大学是广播电视高等教育的主体,广播电视大学被视为典型的无门槛招生,被学生称为真正的“无围墙”大学。其特点是只要具备相关学历,不需通过入学考试即可注册学习。招生对象大多数是在职从业人员,但也招收部分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知识青年。采用远距离教学,面授辅导、学生自学相结合,班级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以及实行三级开课、分级管理的复合教学形式。广播电视高等教育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教学形式来实现。(六)民办高等教育制度民办高等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得到了快速迅猛的发展。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机构主要有以下四类:1.传统的学历教育机构。2.文凭考试教育机构。3.自考助学教育机构。4.延伸办学教育机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主要特点:1.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类别呈现多层次性。2.办学模式、管理模式多样化。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专业设置。4.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办学主体划分,我国国有民办独立学院主要有以下五种模式:公立高校收编民办高校,使其成为自己的独立学院;公立高校与私营企业合作创办的独立学院;公立高校单独举办的民办独立学院;公立高校与地方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创建的民办独立学院;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出资设立的民办独立学院。第三节高等教育结构一、高等教育结构概述二、高等教育科类结构概述三、我国高等学校科类结构的调整一、高等教育结构概述高等教育结构是指高等教育结构系统内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和比例关系,它是一个多维、多层次的复杂结构体系。常受到关注的高等教育结构有:1、宏观结构:层次结构、科类结构、形式结构、地区结构等2、微观结构:专业结构、财政结构、师资结构、学生结构和教学机构。本书主要介绍高等教育宏观结构并对科类结构进行探讨。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其又称为高等教育水平结构,指高等教育内部的不同教育程度和水平的差异而划分的层次及其相互关系。在我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主要有三个等级:2—3年大学和学院教育称为专科;通常四年(少数五年)的称为本科;超过4—5年的教育处于研究生阶段。研究生阶段又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小层次高等教育形式结构,是指因办学形式的差异而构成的高等教育状态。根据经费和管理体制的不同,可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按照授课时间不同,可分为全日制高等教育和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按授课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函授大学、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按管理权限划分部委高校和地方高校;按重点程度划分为重点高校和一般高校。高等教育地区结构,是指由于高等教育机构在地域分布上的构成状态。而高校在各地的数量分布状况,不同形式的分布,不同等级高校的分布,不同专业点的分布等则构成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二、高等教育科类结构概述高等教育科类结构是一种横向结构,包括宏观科类结构和微观科类结构。宏观科类结构主要以知识门类划分为依据的科学领域,比如文、理、工、农、医等。微观科类结构是从专业分类的角度分析一所学校的科类结构,确定其学校类型,分析各科类之间的比例状态和相互关系。微观科类结构通常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基本类型的学校。一是基本上只设一个科类的专业学校,如工学院、农学院、体育学院等;二是多科学院,其所设专业虽然大都只设一个科类,但其专业数比较多,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完整;三是综合大学,其所包含的科类不止一个。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规定:称为大学的,须符合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