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店子中心卫生院2013年预防接种项目实施方案为保障我辖区儿童的身体健康,提高各年龄阶段疫苗的接种率,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河北省、唐山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免疫规划项目实施,为适龄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有效预防和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服务对象全镇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三、职责分工(一)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承担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及建设;按要求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做好辖区内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和疫苗接种;科学合理制定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管理及冷链运转工作;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调查,开展相关疾病的发现、监测和报告;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接种事故的发现、登记、报告;落实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制度,切实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补证补种工作;开展4.25宣传活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的日常维护和个案信息管理工作。(二)村卫生室:掌握本村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包括全村儿童底数以及流动儿童情况等;协助卫生院开展常规预防接种工作,开展相关疾病的发现、监测和报告。2四、服务内容(一)预防接种管理:1、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2、确定受种对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可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3、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全市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按省、市要求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等针对性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二)预防接种工作: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3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三)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为做好本镇预防接种工作,成立专门的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预防接种工作顺利开展。(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单位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定期上站学习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预防接种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内容包括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三)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每年利用“4.25”宣传日组织为期一周的大规模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播、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加强对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同时在本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有关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的相关问题。(四)强化督导与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为更好的配合卫生院的工作,对村级卫生公共人员实施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拨付相挂钩,严格落实各项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