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2单元支付结算法律制度8现金管理8.1关于现金管理8.2现金管理内部控制8现金管理银行代发工资【背景资料】小王毕业后被F公司录用。到公司报到上班的时候财务部要求小王到Z银行开立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并将账号报到财务部,今后小王每个月的工资均会以转账的方式存入他的存款账户。案例分析评析解读8现金管理代发工资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与委托单位签定的协议,为单位代发员工工资。开户单位发放员工工资也可以使用现金,但通过银行代发员工工资具有方便、快捷、安全性高、减少企业现金流的特点。评析解读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本节知识点二、现金使用的限额(一)意义、原则、方法1、意义——安全性2、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二)库存现金限额的办理(阅读)8现金管理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8现金管理兼职的出纳谁都可以做么?【背景资料】D公司出纳因出国向公司经理提出辞职,要求公司找人接管其工作。公司经理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便要公司会计张某接管其工作,事后因为经理工作忙,也没安排其他人。一个多月后张某卷款潜逃,公司损失了三十多万元。案例分析评析解读8现金管理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任何公司在经营中一定要做到会计和出纳人员的分离,绝不能由会计人员兼任出纳。D公司如果有一个健全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就不会发生上述情况。评析解读8现金管理8.2现金管理内部控制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3.开户单位根据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1)现金的提取一般由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票”,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2)现金的送存由出纳人员清点票款,填写“现金缴存单”然后交送开户银行现金的坐支1)坐支:各单位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支付的现金——禁止2)合法的现金支出来源1、本单位的限额库存2、从开户银行提取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和内部控制(本节重点)(一)钱账分管制度1)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2)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现金收支授权批准制度1)明确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具体办法销售人员——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单位负责人3)制定各种现金开支业务的授权批准权限。对于重要的现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4)严格执行现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三)日清月结制度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四)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五)现金管理制度1)超额现金当日下班前缴存2)现金一律存放专业保险柜3)单位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4)不得“白条抵库”(白条不入账)5)现金分类管理6)保险柜的配备和使用制度1、不得存放私人财物2、更换出纳人员,应相应更换保险柜密码7)其他内部牵制制度1、现金支票和银行印鉴有两人分别保管8现金管理8.2现金管理内部控制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4.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5.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6.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7.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8.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准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9.不准只收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特征:人民币业务——外币存款帐户资金收付结算——储蓄账户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1、按照存款人不同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定义: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将个体工商户个人消费资金与经营性资金区分开)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定义: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结算账户按照用途不同划分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守法原则4.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了解)账户名称办理人员存款人性质账号名称例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批文上的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字号马鞍山888灯饰厂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户”+经营者姓名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员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办理人员身份证明授权人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备案及核准制度1)制度账户核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除用于注册验资、增资)、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备案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间限定①开户银行:5个工作日内备案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②中国人民银行: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③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3)预留银行签章存款人签章单位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或张盖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变更: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存款人开户资料发生变更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或书面通知(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适用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不得撤销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3、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五、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一)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三)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根据规定,下列存款人(法人组织)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居民社区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个体工商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批文证明登记证如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还应出具税务登记证。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在农行借款。则因借款在农行开立的账户为一般存款帐户)(二)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三)开户要求1)没有数量限制,,但不能在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开立2)开户证明文件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3、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排除法记忆)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如基本建设基金。(1)单位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