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隋唐以前的选举制度一、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和“禅让”(一)民主选举原则在原始氏族社会里,部落以及部落联盟的首领是经过集体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的。《史记·五帝本纪》的《正义》引《帝王记》:“挚在位九年,政微弱,而唐侯(尧)德盛,诸侯归之,挚服其义,乃率群臣造唐致禅。”《淮南子·本经训》:“万民皆喜,置尧为天子”。一、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和“禅让”(一)民主选举原则被推举为最高首领继承人的人,并不能马上获得首领职位,他还要经受多年的考验,在取得了人民的广泛信任和拥护以后,才能正式担任首领职务。《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被推举做尧的继承人后,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于是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二十余年后,舜才正式“践帝位”。一、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和“禅让”(一)民主选举原则关于具体的选举活动,估计包括事神和事人两方面的内容。所谓事神是指举行一些祭祀神灵的活动。如孟子所说的:“荐之於天而天受之”、“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所谓事人是指继承人通过治理好部落联盟内的事务,以取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所以孟子又说:“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一、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和“禅让”(二)王权世袭的萌芽传统的民主选举原则遭到破坏,主要表现在首领的儿子具有优先继承权。《史记·五帝本纪》:“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讼狱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史记·五帝本纪》:“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一、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和“禅让”(二)王权世袭的萌芽传统的民主选举原则遭到破坏,还表现在出现了暴力夺权的行为。《竹书纪年》:“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史记·夏本纪》说:“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对此,伯益不服,在有扈氏部落的支持下,同启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夺权战争。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一)夏商王朝的权力世袭夏商两朝从最高统治者到各级贵族,他们的权位是由自己的后代当然地世袭继承的,他们世世代代把持着自己的政治职位和权力,世世代代享受着各种经济特权,这就是世卿世禄制。《礼记·礼运》:“大人世及以为礼。”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二)西周的选举特点1.任用殷商旧臣周人发祥于西北的陕甘一带,文化相对落后于中原地区。周灭商后,统治区域扩大了很多,需要大量的行政管理人才,而周人自己又不能在短期内满足这种需要,于是便采取了留用殷商旧人的政策。西周政权在政治上对归顺的殷商旧人采取的优容政策是十分突出的。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二)西周的选举特点2.先“亲亲”后“尊贤”“立嫡以长不以贤”《周礼·地官·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二)西周的选举特点3.地方的选士①乡举之士西周国都的近郊称为乡,主要居住着平民。乡的长官乡大夫根据下属的推荐,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称为“大比”。然后把选拔出来的“能者”、“贤者”再推荐给朝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乡举里选”。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二)西周的选举特点3.地方的选士①乡举之士入选的标准:“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三物即三事,指六德(智、仁、圣、义、忠、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二)西周的选举特点3.地方的选士①乡举之士乡选举是通过乡射礼进行的。其实这种射礼的重点并不在于射技高低的较量,而是通过其中的一套礼仪制度体现统治者在德行方面的要求。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二)西周的选举特点3.地方的选士②国学之士《礼记·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礼记·王制》:司马“论辨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二)西周的选举特点3.地方的选士②诸侯贡士诸侯贡士是指诸侯国有义务按时向周天子贡献人才。《礼记·射义》:“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初学记》引《大戴礼》:“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地毕矣。”二、夏商周三代的世卿世禄制(三)世卿制下的破格提拔一些政治开明的统治者从被统治者的最下层选拔出个别突出的人才,破格委以重任。例:商汤重用伊尹,最终确立了商王朝的统治;武丁任用傅说为相,实现了殷商的中兴;姜尚,以兴王图霸之计受到周文王、武王重用。三、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一)春秋时期选举制度的新变化旧的世卿世禄制度逐渐被“任人惟贤,因功受禄”的选举制度取代。三、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二)战国时期军功爵制度的确立(魏文侯)李悝: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赵烈侯)公仲连:选练举贤,任官使能。(韩昭侯)申不害: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楚悼王)吴起:对贵族子孙“三世收其爵禄”,并且“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秦孝公)商鞅:取消了宗室贵族的许多特权,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奖励耕战,实行军功爵制。三、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二)战国时期军功爵制度的确立所谓军功爵制,是按照作战功劳的大小授给爵位,一定的爵位代表相应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特权。《韩非子·定法》:“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三、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三)战国时的养士之风所谓养士,就是国君和贵族们平时召集一批有学问、有才干的“士”在身旁,供养他们生活,请他们对朝廷的大政方针提出建议,或者随时从中选取人员任官,也可以授予他们某些临时性的政治使命。三、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三)战国时的养士之风1.东方六国的养士例:齐稷下学士燕昭王礼贤下士贾谊《过秦论》:“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三、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三)战国时的养士之风2.秦国的客卿制度洪迈《容斋随笔》:七国虎争天下,莫不招致四方游士。然六国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国人,如齐之田忌、田婴、田文,韩之公仲、公叔,赵之奉阳、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为相。独秦不然,其始与之谋国以开霸业者,卫人公孙鞅(即商鞅)也。其他若楼缓赵人,张仪、魏冉、范睢皆魏人,蔡泽燕人,吕不韦韩人,李斯楚人。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诸人之力也。三、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三)战国时的养士之风2.秦国的客卿制度在秦国,外来的游说之士入仕做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到秦王赏识后,直接授以高官,主持国政。一种是先拜为客卿,以后再升迁为相。客卿不算是正式官职,只是秦王的的高级顾问,可以参予商讨国家大政。由客卿拜为正卿或相,必须统兵参加征战,立有军功方能升迁。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一)察举1.定义察举又叫作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其官位。察举是汉代选官的一种主要做法。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一)察举2.特点①没有固定的举行时间。②每一次实行的察举,不一定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③察举的名目很多:贤良方正、贤良文学、孝悌力田、茂才异等、孝廉、直言极谏,有时也要求举荐勇武而熟知兵法或掌握某种技艺的人。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一)察举3.策问首先由皇帝提出一些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称为“策问”;然后把这些问题依照难易程度分为甲、乙等科,密封起来,让被荐举的人任意抽取问题回答,叫作“射策”;最后朝廷根据被荐举人回答的成绩分派官职。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一)察举4.四科①德行高妙、志节清白——思想道德高尚。②学通行修、经中博士——学识渊博。③明达法令、足以决疑——熟悉法令、并以之判断是非。④刚毅多略、遭事不惑——办事果敢、善于处理各种难题。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二)征辟在汉代,由皇帝直接聘请人来做官称为“征”;由官府聘请人来任职叫“辟”或“辟除”。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三)“任子”制度1.定义任子制度,是指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期满一定年限(一般为三年),可以保举自己的子弟一人为郎官,充当皇帝的扈从侍卫人员等。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三)“任子”制度2.影响①“任子”制度保证了大官僚贵族可以世代为官,而且高踞显位,这有利于少数贵族垄断朝政,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对魏晋时期门阀世族的形成有重大影响。①“任子”制度作为一种封建官僚特权,被历代封建王朝承袭下来,发展为“荫封”制度。③为官僚贵族子弟踏入官场开辟了一条捷径,同时也把吏治引向腐败。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三)赀选通过向政府缴纳若干资财而获得官职的做法,叫作“赀选”。这种做法后来发展成朝廷卖官鬻爵的一种手段。四、两汉时期的察举和征辟(四)东汉的乡闾评议东汉后期,在察举中被推荐给朝廷的人都要经过本地世家大族的评议,称为乡闾评议或清议。乡闾评议在客观上对提倡清廉高洁的道德风尚起到一定作用。乡闾评议也常常被一些攫取名利的伪君子所利用,他们往往矫揉造作,假扮清高,一旦声名大扬,便可被官府察举出仕,或者被朝廷授以官职,或者在本地掌握选举评议。豪门大族通过乡闾评议,掌握地方的选举权力,使自己的势力不断扩张,从而削弱集权统治。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一)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和变化1.产生东汉后期,操纵地方选举的以门阀世族为代表的大地主贵族同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之间产生了矛盾,双方在采取怎样的选官制度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产生出来的。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一)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和变化1.产生曹操,提出“唯才是举,以备录用”的方针,在选人做官的问题上,他大胆提拔出身微贱的士人,致力于改变东汉以来大族名士主持乡闾评议、控制选举的局面,为建立自己的集权统治创造条件。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一)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和变化1.产生曹丕,制定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制),即通过品评,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被评为上等的人士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做官。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一)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和变化2.变化初期,中正官在品评人物时比较注意人才优劣和舆论的褒贬,使朝廷多少能够掌握一些选官权力。所以沈约在《宋书·恩幸传序》中评论九品中正制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一)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和变化2.变化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在世族们极为注重家世、谱系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唯一标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途径中正官根据行状评语和家世出身,确定人的品级高低,然后再授以官职。行状:对人的言行表现、道德才干做出的总评语。这种评语一般都比较简练概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等。家世:指祖辈资历、做官情况、爵位高低等。晋以后,则完全由家世确定品级,这样就出现了品和状不一致的情况。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三)九品中正制的流弊1.自从门阀世族控制了选举大权之后,九品中正制便只重家世、轻视才德,结果往往把真正的贤才排斥在外,而阀阅膏粱子弟则高居显位,所谓“崔卢王谢子弟,毛发未燥,已拜列侯,身未离襁褓,业被冠戴”。这种状况只能造成政治上的腐败。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三)九品中正制的流弊2.望族高门的士人品第虽高,但品德却不一定清廉正直,这些人担任中正官,常常徇私枉法、贪赃纳贿,品评不出真正的治国人才来。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三)九品中正制的流弊3.由于被品评上的人可以得到官职,尤其是评为上品的人更可以高居显位,并且子孙世代入宦为官,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