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互惠制度与掠夺型制度讲义结构学习目的和要求互惠制度互惠模型掠夺型制度学习目的和要求学习本章须了解互惠制度的基本特征了解和掌握博弈、合作与互惠制度的关系了解掠夺型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了解发展中国家形成掠夺型制度的外因了解互惠模型能够分析掠夺型制度的成因讲义结构学习目的和要求互惠制度互惠模型掠夺型制度互惠制度互惠制度是制度分析的微观基础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所谓互惠制就是一种双方承担义务的制度,一方做出给予行动后,被给予的另一方必须给予相应的回馈。同理,一方不正当的欺骗行为也会导致另一方与之断绝关系。”古尔德纳指出:“互惠规则是一个和乱伦禁忌同等普遍而重要的文化因素。”互惠行为是人类根深蒂固的本性,自己得到礼物或帮助,一定会以某种形式加以报答。互惠之所以是互助的基本原则,是因为“互惠是典型的劳动交换模式的观念基础”,也是一般的社会交换所应遵循的最基本的规则。互惠制度卡尔·波朗尼提出了“社会整合的三种模式”,即互惠、再分配和市场交换。所谓“互惠”,是一种交换的形式。“互惠性”不一定是“等价性”,交换对象可能只有象征性价值。它并不限于物质与服务的提供,而是一种广义的互助关系。波朗尼认为,互惠行为的动机不是个人私利,而是害怕在社会上受到轻视、排斥或降低声誉与丧失身份。互惠制度互惠与交易都是一种交换行为,但二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交易双方地位平等,关系不牢固,交易完后就结束了,然而互惠双方地位不一定必须平等,但关系牢固,而且通过交换,双方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第二,交易是商品的等价交换行为,但是,互惠交换一般是不等价的。第三,交易双方的行为是同时进行的,而互惠中的帮助和回报不是同时进行的。第四,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个人利益,但互惠行为不完全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它还涉及到社会性、个人的感情和道德等因素。如在中国农村盛行的“帮工”与“还工”这种互惠行为不仅是一种以道德约束为基础的劳动交换,而且也是塑造德行的劳动过程。互惠制度目前国外有关“互惠”问题的文献研究表明:(1)个人在做经济决策时,不仅仅会考虑到自己的物质利益,也会表现出一种“互惠”的行为倾向,“互惠”指的是这样一种倾向:对于友善的人,人们愿意牺牲他们的物质利益去帮助他们,对刻薄的人,人们愿意牺牲他们的物质利益去惩罚他们。这一事实是与新古典经济学的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是相矛盾的,而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双重动机的假设是相一致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不仅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追求非物质利益最大化;互惠制度目前国外有关“互惠”问题的文献研究表明:(2)“互惠”的出现,可以支持大量的合作行为,合作问题是传统的经济学所忽视的问题,又恰恰是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问题,新制度经济学总是试图在理论模型中引入制度变量,来说明竞争的双方为什么要进行合作,因此,互惠制度是用来研究合作问题的一个新的思路;(3)人的互惠倾向,这种社会性偏好对于经济行为中的双边谈判,对于市场和激励功能的发挥,对于产权与合约结构,对于合作与集体行动的规律,是非常重要的。互惠制度博弈、合作与互惠制度博弈论着重强调了合作问题,并揭露示了为改变支付给游戏者的报偿所采取的具体策略。博弈论模型同新古典模型一样,也假定是财富最大化的游戏者。但是,正如一些实证经济学文献所揭示的,人类行为显然要比这—简化的行为假定所包含的内容复杂得多。尽管博弈论表明了在各种关系下合作与背叛所获得的收益,但它却没有向我们提供一个作为交易成本基础的理论,也没有分析这些成本在不同制度结构下是如何改变的。互惠制度博弈、合作与互惠制度的关系表现为:1、交换在时间和空间上越复杂,为实现合作结果需要的制度就越复杂,成本也越高。2、有效的社会合作是可行的,因为人们会从真实的世界中获取经验,更多的人会认识到他们具有共同的利益,同时合作行为也是互惠的。合作、互惠与制度是一种互动关系,并相互强制。3、当博弈重复进行的时候,互惠互动机制是存在并且可以维持的。讲义结构学习目的和要求互惠制度互惠模型掠夺型制度互惠模型关于“互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大领域:一类是互惠制度是如何产生和维持,另一类是互惠制度如何影响经济绩效。互惠制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微观基础。探讨互惠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化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互惠模型关于互惠制度的产生的解释主要沿着两种思路:(1)将个人的公平偏好纳入效用函数,得到“公平均衡”,用它来补充纳什均衡,这一类模型是经典博弈论的衍生物,如心理博弈模型、不平等厌恶模型、平等、互惠与合作模型等等;第二种思路是采用演化博弈论的方法,将各种各样的行为看作策略(即“基因”),看不同的策略在演化选择的压力下表现如何,能否抵御其他策略的入侵,能否入侵其他策略(演化稳定),或者能否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复制子动态),如直接互惠模型,间接互惠模型,和强互惠模型等等。互惠模型直接互惠模型直接互惠(directreciprocity)定义是:个人愿意承担一定的成本(或适应性损失)去帮助那些善待自己的人,愿意以一定的成本(或适应性损失)去惩罚那些亏待自己的人。前者是正互惠(positivereciprocity),后者是负互惠(negativereciprocity)。互惠模型间接互惠模型间接互惠是亚历山大(RichardAlexander)在他1987年的著作《道德系统的生物学》中提出的,即“个体不期望从他(她)的直接受惠者(正面的或者负面的)那里得到回报,而从其他人那里得到回报”。两个具有代表性的间接互惠模型分别是基于“形象分”策略的间接互惠模型和基于“名声”策略的间接互惠模型。互惠模型强互惠模型首先使用“强互惠”概念的是SamuelBowles和HerbertGintis,他们给出的定义是:“在一个群体中,当所有的成员都可以从互相遵守规范中获益时,个人会遵守规范并惩罚那些违反规范的人,即使他们的适应性与那些不遵守规范和/或者不惩罚违规者的人相比会承担一定的损失,他们也会如此行事。”互惠模型强互惠模型首先使用“强互惠”概念的是SamuelBowles和HerbertGintis,他们给出的定义是:“在一个群体中,当所有的成员都可以从互相遵守规范中获益时,个人会遵守规范并惩罚那些违反规范的人,即使他们的适应性与那些不遵守规范和/或者不惩罚违规者的人相比会承担一定的损失,他们也会如此行事。”公共池资源模型公共物品模型互惠模型强互惠模型首先使用“强互惠”概念的是SamuelBowles和HerbertGintis,他们给出的定义是:“在一个群体中,当所有的成员都可以从互相遵守规范中获益时,个人会遵守规范并惩罚那些违反规范的人,即使他们的适应性与那些不遵守规范和/或者不惩罚违规者的人相比会承担一定的损失,他们也会如此行事。”公共池资源模型公共物品模型讲义结构学习目的和要求互惠制度互惠模型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奥尔森发现,解释国家间贫富差别的道理虽然有千条万絮,只有一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只要巧取豪夺比生产建设来得容易,掠夺活动就会使投资、分工、合作等创造活动萎缩,经济就不发达,社会就贫穷。掠夺型制度是利益集团的寻租之手与政府掠夺之手联合的一种产物。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及其表现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中都潜在地存在两种掠夺。一种是私人掠夺。包括私人掠夺私人和私人掠夺国家。第二种掠夺是政府掠夺。政府掠夺主要有三种情况,(1)政府作为一种组织,如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政府整体的掠夺。(2)政府的一些官员利用政府权力中的腐败行为。它是利用手中的各种审批权力,把财富转移到自己手中。(3)私人通过政府权力的掠夺。这里的形式很多,但实质都是与政府的权力有关。比如一些行业的行政垄断,游说政府对潜在竞争对手设定市场准入的限制。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的特点表现为:第一,制度的设计有利于少数人或既得利益集团。第二,制度的实质更利于非生产性活动或相关知识的积累。第三,在制度设计中公民的参与度低,政府的权力没有受到制约。政府控制的资源太多。第四,掠夺型制度下也有增长,但这种增长往往是非共享型增长,或者说会出现不利于所有人的经济增长。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1)掠夺型制度不仅仅带来再分配,而且会造成巨大的效率损失。掠夺型制度的主要问题是促使人们去进行再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是把精力用在生产性活动上,而是用于非生产性活动上。(2)在掠夺型制度下,不仅使有才能的人被配置到寻租职业而不是生产性职业上来,降低经济增长,而且最大的问题是把社会的精英吸引到寻租上来,使整个社会的动力机制扭曲,这会降低创新和技术进步。(3)掠夺型制度导致不利于穷人的经济增长。掠夺型制度发展中国家掠夺型制度形成的外部原因一是殖民者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了掠夺型制度。二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从国外移植了带有掠夺型的制度。三是狭隘的发展观演化为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一个分析框架分析框架的基本思路是1、我们在有限准入秩序的条件下分析掠夺型制度。2、在利益集团的分析上我们采用奥尔森的观点,并提出利益集团的寻租之手。3、关于政府的分析我们采用诺思等人自然政府的概念,揭示自然政府的掠夺之手。4、我们借用拉詹与津加莱斯的模型,分析了利益集团的寻租之手与自然政府的掠夺之手是如何联合起来并创设掠夺型制度的。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一个分析框架(一)利益集团的寻租之手(二)自然政府的“掠夺之手”(三)利益集团的寻租之手与自然政府掠夺之手的联合:掠夺型制度掠夺型制度如何治理掠夺型制度呢?1、从自然政府到强化市场型政府2、从保护一部分人的产权到保护全社会的产权3、从有限准入秩序到开放准入秩序的转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