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公司基本运行制度管理公司基本运行制度01:公司总经理、酒店执总办公司总经理、酒店执总办公会议和每周例会制度一、意义管理公司总经理周例会和酒店周例会是管理公司和成员酒店的基本运营制度之一,公司总经理周例会是实施总经理负责制下的分工协作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对酒店和管理公司负责、对董事会负责的一种表现形式。酒店例会则是酒店管理层实施对酒店日常事务管理,及时反映和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优质服务案例,锻炼和培养管理人员的重要过程。公司总经理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成员酒店周例会,由酒店执总主持。二、会议制度(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酒店经理例会应保证每周各召开一次,全年的会议次数各不得少于45场次。(二)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公司总办(或酒店总办)实施。会议的主持和总结由总经理(执总)负责;没有充足的理由或原因,总经理(执总)不应随便减少会议的次数或缺席。三、与会人员(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成员酒店执总及执总助理、公司各部总监和成员酒店餐饮总监、行政总厨、房务总监以及相关部门经理参加。(二)成员酒店经理例会酒店执总及酒店各部门经理参加。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高管视会议情况参与会议。四、会议内容(一)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1.各酒店经营管理决策和方针的制定与调整;2.年度、季度、月度经营预算的制定与调整;3.年度、季度、月度完成经营预算和管理指标的评估和审议;4.重要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5.由各酒店执总汇报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6.营销决策和价格调整;7.在公司权限内对各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聘任、升任、轮岗和换岗等提出指导性意见;8.财务政策的执行和调整;9.工程或项目的维修和装修报告;10.大额物资采购;11.向管理公司董事会报告事项;12.适时对酒店执总及其经营管理团队进行静态和动态的工作绩效评估和认定;13.其他事项。(二)酒店经理例会1.大堂副理每周动态报告;2.营销情况每周分析报告;3.保安每周动态报告;4.餐饮经营每周报告;5.其他业务部门前厅、客房、工程、质检、培训月度情况分析报告;6.员工福利及相关事项;7.客人投诉的处理与分析;8.酒店开源节流及成本控制分析;9、其他事项报告。五、会议记录文书制度(一)总经理(执总)应落实有关部门,做好办公会议和经理例会的记录,并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总经理(执总)应认真审阅会议纪要并签发,必要时应上报管理公司董事会和印发公司及酒店各部门。会议记录及纪要应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二)总经理办公会议及经理例会制度、会议记录文书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将是对总经理、执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一。高管人员聘用审批制度一、高层管理人员的范围管理公司和成员酒店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酒店执总,执总助理及公司各部门总监构成。二、酒店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原则(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内部优先。(二)管理公司对系统内成员酒店的高层管理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实行统一领导。三、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审批规定(一)管理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考评,由董事长聘任。(二)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各酒店执总由管理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批后,由董事长聘任。(三)管理公司各部门总监(经理)或各成员酒店执总助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考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在征求公司董事长意见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聘用并报董事会备案。(四)公司财务总监的聘用,由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聘人选,报经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公司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公司董事长聘任。(五)管理公司各部门总监,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名或推荐,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由公司总经理聘任,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六)酒店人事、财务、销售、餐饮、客房、前厅、工程、保安或不设总监岗位的经理,由执总提名或由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名,由管理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报公司董事会备案。(七)公司及酒店高级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八)公司及酒店高级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期限拟定为1~3年;聘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静态和动态的绩效考核,以决定是否续聘。外派高管人员离任程序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公司对外派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现对外派高层管理人员有关离任程序做如下规定:一、离任程序(一)酒店执总离任,应根据管理公司正式下达离任通知书为准,自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原则上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完毕。(二)驻店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总监等离任,自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原则上一周内办理完成工作交接。(三)工作交接期间,由接任的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工作。二、交接单内容(一)酒店或管理公司的财务审计结果(只限总经理或执总);(二)现金、有价证券、帐表凭证;(三)资金、财产、工具、设备、住房、车辆等,其中如有酒店配备的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可根据资产折旧的使用期限与本人协商折价卖给个人,并由酒店负责办理过户等有关手续;(四)原经手的酒店各类经营合同、重要经营资料和公司或酒店配发的U盘、手机卡等;(五)各类公章戳记;(六)图书、规章、文书、图表、技术资料等;(七)工作证件;(八)其他交接项目。三、福利待遇(一)工作交接期间本人仍享受原职在酒店的相关福利待遇,直至最后工作日。(二)超过规定的期限,根据滞留原因将分为:1.经管理公司批准因工作原因不能离店者,滞留期间除取消签名权、车辆使用权外,可继续享受原职在酒店的相关福利待遇,但滞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2.如因个人原因滞留不能离店者(常住地在武汉市以外的),酒店负责提供3日的免费住房(或宿舍)及在员工餐厅的免费用餐,其中驻店经理以上人员可享受洗衣、餐厅用餐5折优惠,其他费用的发生将按门市成本价格收取,超过3日后的一切费用均须个人承担。四、责任(一)接任人、离任人应就所交接工作内容双方签字认可,呈报管理公司备案,日后如发现遗漏或手续欠妥者,应由接任人员负责,同时副总经理及以下人员,酒店总经理或执总同样负有责任。(二)对于未办妥移交手续而擅自离任人员,应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如发现徇私舞弊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五、工资结算上述手续、工作交接结束后,经公司总经理、酒店执总批准,持工作交接清单到财务部门办理有关工资结算事宜。六、本规定由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后备高管人选任职前挂职培训规定为了满足管理公司及酒店的发展需要,加强公司各级管理队伍的建设,拟对公司及酒店高层管理人员任职前在成员酒店进行挂职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一、原则(一)坚持选拔聘任与挂职培训、考核相结合。(二)坚持面试考察与现实能力、表现相结合。(三)坚持拟聘任人员与拟派酒店领导班子成员整体结构、专业水平相结合。二、人选(一)通过公开向社会招聘,经考核合格后,拟聘任总监级或以上的下派人员。(二)各所辖酒店推荐,被纳入酒店管理公司后备人选计划的候选人。(三)管理公司总部招聘的经理级以上人员。三、培训地点指定在管理公司下属的成员酒店。四、形式及待遇(一)管理公司对拟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在聘任上岗前,原则上须在成员酒店同等岗位上挂职培训3~6个月。(二)挂职培训期间享受同职务(岗位)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等待遇。(三)挂职培训人员的各项费用支出经与成员酒店协商后,原则上由所挂职培训的酒店承担。(四)挂职培训人员在挂职培训期间应服从所在酒店执总的领导,同时所在酒店执总也应积极主动地安排好挂职培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五、挂职培训的考核程序(一)管理公司负责对挂职培训的高层后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考察、考核。(二)挂职培训结束前,管理公司会同所在酒店执总对挂职人员进行管理能力、专业水平、职业操守等全方面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呈报管理公司。六、培训期满工作安排(一)经管理公司全面考核合格,按相关程序正式聘任上岗。(二)经公司考核认为不符合拟聘任职务条件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同本人协商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或继续担任现任职务。如本人不同意,可发放三个月基本生活费,按辞职处理。(三)经管理公司考核,本人挂职培训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或公司、酒店的规章制度,将随时通知本人给予解除合同予以辞退的处理,并不做任何经济赔偿。(四)挂职培训期间双方的违约责任,将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七、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总经理、酒店执总请假报告制度为更好地了解酒店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以便使董事会和管理公司、酒店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运行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传达和开展,现将公司总经理、成员酒店执总因公因私离店请假的报告程序及授权制度规定如下:一、成员酒店执总离店请假的报告程序(一)各成员酒店执总因公(或因私)需要请假离店两天以上(含两天),须将具体时间和工作进行安排,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离店原因、去向、拟离/返店时间及离店期间授权管理者情况(总经理或执总签署),传真至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接收传真后,报请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复意见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酒店执总本人(或总办)。传真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存档,并报董事会备案。二、成员酒店执总离店的授权制度(一)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酒店执总可根据休假时间安排工作交接,并签署授权书(一式两份)分别上报至董事会和管理公司,授权书应写明离店的时间、原因,并注明在休假期间酒店一切事务及日常工作由何人全权负责。(二)如因公出国考察、访问,应专项报管理公司批准。三、公司总经理暂离公司的报告程序公司总经理因公(或因私)需离开公司两天以上(含两天),须提前向公司董事长递交书面的请假条,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将具体时间和工作进行安排,并附上暂离期间的授权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离开。成员酒店执总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考核制度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酒店高层管理者的人事考核制度。二、考核人员范围总经理(或执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或驻店经理)三、考核内容品德及行政运行能力量化考核,经营业绩量化考核,培训及推荐后备管理人员量化考核,企业文化建设量化考核,管理公司综合评价等。四、考核方式填写“高层管理人员述职报告书”、“业主公司意见反馈表”、“高层管理人员品德能力考核指标体系量化表”、“酒店经营业绩考核表”、“高层管理人员民意测评表”、“培训及推荐后备管理人员量化考核表”、“企业文化建设量化考核表”,“客户及员工满意度测评及反馈意见表”经管理公司考核组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对被考核者的总分数,并确定考核等级及使用建议。五、考核类型(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初进行,主要侧重于品德、能力的考核,同时对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定,以预测任职期满时的经营能力,并提出工作要求。(二)任职期间考核:根据项目的经营管理需要,对成员酒店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专题性考核,从而决定是否提前解聘。(三)任职期满考核:是对外派人员全面综合性的考核,从而确定被考核者任职期满后是否续聘或解聘。六、结果反馈(一)考核组在综合汇总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报告,并将情况向管理公司总经理汇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同被考核者进行意见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由被考核者拟定方案。(二)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由考核组向酒店提出要求和希望,最后由被考核者公布整改措施方案。(三)考核组向管理公司总经理提交考核报告,汇报考核情况,同时提出对被考核人员的使用意见供领导参考。(四)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公开,由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管,考核鉴定表存入个人档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财务检查制度管理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成员酒店的财务制度实施财务检查和稽核。程序如下:(一)管理公司每年对成员酒店的财务检查分为年度财务检查或临时财务制度稽核;(二)管理公司对成员酒店的年度财务检查一年一次;(三)管理公司对成员酒店的临时财务稽核将根据管理公司下发的财务稽核通知执行;(四)管理公司下发年度财务检查或临时财务稽核通知;(五)各成员酒店先对本店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六)管理公司对各酒店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七)各成员酒店对财务制度执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