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文本•图集)的通知时间:2014-10-15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文本·图集)》已经市第四届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市委第73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另册),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是指导全市城乡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全市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区县(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全市各类涉及城乡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使用的规划编制必须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相协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工作的开展,应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深化成果内容相衔接,切实维护城乡总体规划的严肃性。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14日附件: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文本)2、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图集)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