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规章制度一、接收客户钥匙制度1、应要求客户填写钥匙交付授权书,并承诺如有损盗情况发生不作为管理公司应承担之责任。2、将其钥匙交付他人时应有交接手续并进屋清点家具由双方签字交还钥匙时亦然。3、原则上不长期保管客户钥匙。二、有关客户馈赠制度1、不允许接受小费。2、不允许接受客户贵重物品的馈赠(如金银饰品、家电等)。3、不允许接受参与客户为表示感激以其它方式变向进行的赠与或转卖。三、物业部长途电话及传真的使用规定1、此长途电话及传真只能用于工作用途,否则即视为违反公司制度。2、每次使用长途电话或传真后均需在长途电话登记本上登记。3、使用长途电话或传真前应先征得主管、经理的同意。四、复印机使用管理制度1、物业部复印机仅限于部门内部使用。2、物业部复印机仅限用于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复印,不得复印私人材料。3、正确使用复印机轻开轻合,不得破坏性使用。4、使用完毕应将复印机关至待状态。五、代收代缴制度1、代收电话费外企管理费,办证费等应给客户开具物业部专用收条或财务发票。2、费用转交他人必须交接双方签字查收。3、交费现场应有两人以上在场。4、收费交专门人保管。六、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材料填写清晰,简洁,不落项。2、档案资料应由专人保管,其他人借阅应通知档案管理员。3、借阅资料看罢应立即归还存档。4、保密文件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借阅应说明原因。5、重要文件应复印备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