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題目:學生姓名:姚家榮(1033822)學系:中文系指導老師:馬幼垣教授組別:A研究論文香港嶺南大學2003-2004i論文摘要踏入明代中葉,隨著歐洲人東來,西砲亦相繼傳入中國。鑒於自身火砲素質不佳,加上外患日亟——日本、滿洲、蒙古等外族皆對中土虎視眈眈,尤以東北女真為最大的威脅,屢次大破明軍。在這危急存亡之秋,引進先進的西砲成為了明季增強國防力量的重要法門。當中影響較大的有佛郎機砲和紅夷砲,它們的傳入曾掀起國內仿製之風,頗受重視。明廷大臣汪鋐(1466-1536)、徐光啟(1562-1633)、李之藻(1565-1630)等在接觸來華歐人的同時,分別獲悉佛郎機砲及紅夷砲威力之鉅,先後向朝廷推薦並引進之,以圖強化國防力量,抵抗外侮。戚繼光(1528-1587)、孫承宗(1563-1638)、袁崇煥(1584-1630)等將領,更將之運用於軍隊編制或實戰中,成就斐然。本文將以此兩種西砲為論述範圍,淺論它們傳入的經過,以及明廷的仿製及明軍的應用,並旁述它們在明季對日本與後金戰爭中的成效。誠然,對西砲在華影響的研究,前人論述頗多,成果有目共睹。拙文旨在選取若干明代史料,配合不同學者的研究成果,冀能在佛郎機砲及紅夷砲的基礎上,為明代後期西砲的應用及影響,作一綜合及宏觀的分析。ii謝辭本畢業論文,承蒙馬師幼垣教授悉心指導,得以完成,謹此衷心感謝,下列提供協助人士或機構併此致謝。一、嶺南大學圖書館二、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三、香港中文大學鍾毅恩同學四、嶺南大學陳偉倫同學iii目錄:章節頁數摘要i謝辭ii一引言1二明代本身火砲的問題1.鑄造失法22.使用失法4三西砲傳入的經過1.佛郎機砲的傳入62.紅夷砲的傳入93.三次從澳門引進的經過10四西砲對明軍事上的影響1.佛郎機砲的優點132.紅夷砲的優點143.砲的用料154.佛郎機砲的仿製165.紅夷砲的仿製206.西砲對軍隊編制的影響21五西砲在晚明戰事中所起的作用1.中日朝鮮之戰222.明與後金(清)遼東之戰24六結語27參考書目291西砲的應用與明代的國防一引言明季外患日亟,後金的崛起以及日人屢次犯境,皆對明政權構成重大威脅。明代火砲應用雖普遍,但自製火砲之質劣,不足以抵抗外侮。在此危急存亡之秋,面對明軍火砲不善、軍力不振等積弱之況,明廷著實有增強軍備之必要。與此同時,隨著海上交通日漸發達,先進的西洋火砲(以下簡稱西砲1)及其製造技術亦隨之傳入中國,當中最大影響的可算是佛郎機砲和紅夷砲2。由十五世紀起,葡萄牙人、荷蘭人等陸續泛海東來,對華展開探險兼商貿活動。佛郎機砲及紅夷砲分別為他們船艦上的主要武器裝備。明廷中不少有識之士,如汪鋐(1466-1536)、徐光啟(1562-1633)、李之藻(1565-1630)等,在與來華歐人接觸的同時,亦接觸到此等西砲,並得悉它們威力之鉅,猶勝於本身的火砲。因此,他們皆力爭借助西砲,以抗憂患。在他們提倡下,西砲的引入成為明季提昇國防力量的重要法門。在西方軍備的引進協助下,明軍軍力確有起色。因此,拙文將以佛郎機砲、紅夷砲這兩種西砲為論述範圍。拙文將分為四部份:第一部份先探討明代本身火砲的問題,以鑄造失法及使用失法為淺析對象;第二部份介紹佛郎機砲及紅夷砲的傳入途徑及經過,尤其是前者的傳入時間,各學者一直眾說紛紜。拙文冀望能對此作一初步的歸納及剖析;第三部份淺論西砲對明軍事上的影響,將提及佛郎機砲與紅夷砲的優點、仿製以及在軍隊編制的影響;第四部份則試論西砲在明季對外戰爭中所起的作用。由於篇幅所限,拙文只選取中日朝鮮之戰及明與後金(清)遼東之戰這兩場影響較大的戰役為論述對象。最後,筆者將嘗試評價西砲於明代國防的地位以作結。二明代本身火砲的問題事實上,繼承前代火器技術的不斷發展,明代火砲的水準已比前代大為提升,應用亦十分普遍。明初已出現了被稱為火銃或火砲的金屬管形射擊火器(一般以銅、鐵製)3。金屬火器較南宋時期的突火槍相比(原始管形射擊火器,竹製),1明代人不時對「銃」、「砲」二字不分而運用(如《火攻挈要》、《明會典》亦以銃稱砲)。誠然,「銃」是指小口徑、手持使用的輕型管型射擊火器,現代稱之為「槍」;「砲」則是指大口徑、重型者。由於佛郎機砲及紅夷砲皆屬後者,因此,除忠於原著外,拙文一概用「砲」字(「礮」為異體字,為求統一,只會在忠於原著的情況下才使用)。可參考鍾少異:〈銃、砲、槍等火器名稱的由來和演變〉,收入鍾少異主編:《中國古代火藥火器史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頁162。鍾先生認為這是「銃」於明代被用作管型射擊火器的統稱所致。2成東、鍾少異:《中國古代兵器圖集》(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0),頁229。3邱濬:《大學衍義補(下)》卷122〈嚴武備器械之利下〉(北京:京華出版社,1999),頁1058中載:「近世以火藥實銅鐵器中,亦謂之砲,又謂之銃。……今砲之制,用銅或鐵為具如筒狀,中實以藥,而以石子塞其口,旁通一線,用火發之……」邱濬(1420-1495)為明永樂、弘治年間人,其載可證明初火砲的用料。2耐用之餘,準繩度、殺傷力亦大為提高。火銃火砲的出現,既代表了火砲由前代的竹製管形火器過渡向後世管形金屬槍砲,它們更被視為近、現代槍砲的前身,「是兵器發展史上的一大進步」4。在應用上,明初軍隊已裝備了銅火砲、鐵火砲、手銃等火器,使用火器的士兵的比例亦增加,且有軍員定額。按洪武十三年(1380)規定,「凡軍一百戶,銃十,刀牌二十,弓箭三十,槍四十」5,可見全國衛所駐軍總數百分之十的士兵配備火器6。此外,明初設軍器、兵仗二局,隸屬朝廷,承造火器為其工作之一7。如明開國之初,為應付周邊外族威脅的國防需要,曾大造銅火銃——「洪武銃」(洪武至建文時期的火銃,即1368-1402);永樂至正德年間(1403-1521),明亦有大量生產經多方面改良的永樂系列火銃,以應付軍事所需。此外,永樂年間,中國第一支獨立而專門的火器部隊——神機營設置於京師(即北京)。這反映了火器在軍隊普及化的情況。殷切的需求與應用普及化有助刺激明初火器製造水準的提高。周維強認為:「在鑄造技術上,直至十七世紀為止,中國與世界的鑄造技術的差距不大。」8因此,明初中國的金屬管形射擊火器是居於世界前列的9。然而,到了明代中葉,明代自製火砲的水準每下愈況。歐陽琛《明季購募葡砲葡兵始末》一書就指出了當中的兩大問題——火器鑄造之無法以及火器使用之無法10。1.鑄造失法就前者而言,仿造火砲不善為一大主要因素。自永樂(1403-1424)起,明廷大體上堅持禁止火器外造的政策,火器製造遂集中於京師官匠手中,「神槍、神礮,在外不許擅造。遇邊官奏討,工部奏行內府兵仗局鑄給」11。肖立軍說:「中央對火器控制甚嚴,各地只能生產非重要火器。……各地需要火器又無權製造,只能憑朝廷賞賜。」12因此,火砲的製造便過於依賴京師,但京匠的技術卻因世襲的匠役制度而日漸下降。朝廷曾召取粵匠入京仿製西砲,除了因廣東地區臨近葡人4吳瑕等:《中國古代軍事三百題》(台北:建宏出版社,1994),頁688。5黃彰健校勘:《明太祖實錄》卷129,洪武十三年正月(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院,1961校印本,據國立北平圖書館紅格鈔本微捲影印),頁2055。以下所引用的《明實錄》資料,皆以此版本為依歸。6范中義等:《中國軍事通史明代軍事史(上)》(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1998),頁223。7張廷玉:《明史》卷92,〈志〉68,〈兵四〉,〈火器〉(北京:中華書局,1974),頁2265。8周維強:〈佛郎機銃與宸濠之叛〉,《東吳歷史學報》,第8期(2002年3月),頁97。9陰法魯、許樹安編:《中國古代文化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頁425。10歐陽琛:《明季購募葡砲葡兵始末》(香港:著者[據著者手稿影印],出版年份不詳),缺頁碼(此書為抄寫手稿,故頁碼從缺)。據馬師幼垣教授考證,此書應為1942年北京輔仁大學的一篇碩士論文。由於年代已久,晚生不才,未能尋得原著,現今只能引用現存嶺南大學圖書館的影印手抄本為據。撰文期間,蒙馬教授賜正,謹此致謝。11申時行等重修:《明會典》卷193(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頁3899。12肖立軍:〈明代邊兵與外衛兵制初探〉,《天津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2期(1998年4月),頁43。3眾居之澳門,其技術較精外,亦希望借此提昇京城官匠的製作水準13。對於外造火砲,朝廷則仍有保留。正統六年(1441),「邊將黃真、楊洪立神銃局於宣府獨石。帝以火器外造,恐傳習漏泄,敕止之。」14直至正統十四年(1449)起,朝廷才漸漸放寬禁制,開始授權各地可造火器15。京城得不到足夠的技術提升,令京匠製砲水準日衰,加上整個匠役制度未能配合而改良,製造火器之工作依然落在一批技術不精的京匠手中,最終導致仿造之失法。《練兵實紀雜集》〈原火器〉云:今之佛郎機,鑄造失法,甚有母銃口大,子銃口小,欲將鉛子如母銃之口,則小銃之力不能發,蓋機銃子母為二,子銃口邊,有陳瀉火氣,火氣常弱也。如照子銃製子,則子小母銃腹大,藥氣先出,子必滾落,即發去亦不遠不中。又子銃之口與母銃不合,藥發則火氣激回子後,不復其送子向前。16不能閉氣的問題昭然若揭,火砲的射程因而減低。晚明傳教士湯若望(JohannAdamSchallvonBell)(1592-1666)在其著作《火攻挈要》中亦批評明軍傳統的前裝火砲製造不善的問題:此皆身短,受藥不多,放彈不遠,且無炤準,而難中的。銃塘外寬內窄,不圓不淨,兼以彈不合口,發彈不迅不直,且無猛力。頭重無耳,則轉動不活,尾薄體輕,裝藥太緊,即顛倒炸裂。似此粗惡疎瑕,反足取害,安能以求勝哉?17由於地區依賴中央火器的提供,中央製造之失法,直接影響地方的防衛。崇禎(1628-1644)之世,明廷之火器更不得不依賴於廣東地區的輸入18,這反映了京城造砲之不善。此外,鑄造火砲所需之銅、鐵、煤、火藥等材料,均少而昂貴,對財政緊絀的明代來說,無疑是一大負擔19。而且火砲製造不善,以致爆炸意外不時發生,成為朋黨互相傾軋的藉口,進一步影響其製造。徐光啟曾對李之藻指出:「火器一節,少不如法,非止無益,傷害極慘,尤宜慎之。……第試亦有真13歐陽琛:《明季購募葡砲葡兵始末》,缺頁碼。14張廷玉:《明史》卷92,〈志〉68,〈兵四〉,〈火器〉,頁2264。15申時行等重修:《明會典》卷193,頁3902。四川為各邊自造之始。16戚繼光:《練兵實紀(附雜集)》(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頁175。17湯若望授,焦勗述:《火攻挈要》〈卷上〉(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頁3。18歐陽琛:《明季購募葡砲葡兵始末》,缺頁碼。誠然,造砲移師廣東除了是粵匠的技術較精外(因為廣東地區地近澳門,長與葡萄牙人接觸,故能吸收西砲鑄造之長技而改進自身的製造技術,故粵匠得以技冠全國),亦由於南方以木炭鍛鍊砲筒,較為堅剛;北方由於森林被伐盡,以致木炭價貴,因而改用煤來鍛鍊,但煤中所含的硫令煉鐵的品質下降。可參考黃一農:〈紅夷大砲與明清戰爭——以火砲測準技術之演變為例〉,《清華學報》,新26卷第1期(1996年3月),頁60-61。19有關明代財政緊絀的狀況,基於篇幅所限,故不詳述。明代不少原手史料可供參考,如《明史》〈食貨二〉、《明會要(下)》〈食貨二〉。但明末三餉——遼餉、練餉、剿餉的加派,亦足證明廷國庫空虛、入不敷支的狀況。4偽,今之名為試驗,實受匠役所欺者多矣。」20這除暗示了火器多炸的問題,工匠製造火器不善,濫竽充數的情況,直至晚明仍然存在。2.使用失法就後者而言,由於京營日漸腐化,連帶其使用火砲失法21。在明代火器外造漸成趨勢的同時,地方軍隊亦啟習用火器之始。有效地使用火器非講求嚴格訓練不可,而戚繼光(1528-1587)則知悉當時使用之弊病。他在《練兵實紀雜集》〈登壇口授〉中指出:惟有火器是我所長,但火器又有病痛,且如三千軍一營,使一營火器,不過三千桿,臨時必下四面營,每面只得六百桿。況一營決無此多,又不敢以六百桿一齊放盡,思以何為繼。只得分五班,每班不足百桿。臨陣之際,……或將鉛子先入,或忘記下鉛子。銃口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