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61页第页1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彩色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HZGZ2013-154财政审批编号:浙财采确2013-1846采购人: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集中采购机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份中心(盖章)日期:2014年2月日共61页第页2目录招标公告·················································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的说明....................................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五、开标.............................................12六、评标.............................................14七、合同的授予.......................................17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19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9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1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56共61页第页3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彩色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的委托,就彩色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HZGZ2013-154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彩色显示屏采购项目数量:1块(财政审批编号:浙财采确2013-1846,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彩色显示屏生产制造厂家;2、投标保证金1500元整已提交;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凤凰路800号)标书售价(元):免工本费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09:00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七、开标时间:2014年月日09:00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500元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0001649十、其他事项:(一)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社会保共61页第页4险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进口产品投标。(三)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二天(即2014年月日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四)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月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五)窗口联系人:武女士电话(传真):0572-2220022(六)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572-2076230(七)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湖州市行政服务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0572-2220019传真:0572-2220019特此公告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2014年2月日共61页第页5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彩色显示屏采购项目2编号招标文件编号:HZGZ2013-154财政审批编号:浙财采确2013-18463招标内容彩色显示屏采购项目4项目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7投标答疑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月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上午9:001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1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上午9:0012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13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14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15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计收16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7采购人采购人: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2-207623018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招标采购单位共61页第页6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购人、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3.资金来源:采购人用于采购本项目的资金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2彩色显示屏生产制造厂家;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已提交。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7.2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共61页第页7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月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9.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有关的通知、信函和文件原则上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文。10.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共61页第页8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以下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1.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1.1资格证明文件(含各类证书证明,须分列)11.1.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11.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为方便开标,原件请随身携带,开标时单独提供给招标采购单位;11.1.1.3检察机关于2014年月日以后出具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1.1.1.4投标保证金1500元整收据(复印件一份);11.1.2企业荣誉与业绩(附表一);11.1.3投标人企业质量、环保管理及“3C”等认证证书(如有,复印件一份);11.1.4供货期;11.1.5售后服务承诺;11.1.5.1质量保证期;11.1.5.2售后服务网点;11.1.5.3操作培训;11.1.5.4维修响应时间;11.1.5.5质保期后使用服务承诺;11.1.5.6质保期后服务维修承诺;11.1.5.7建设性承诺;11.1.6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二);11.1.7企业信誉11.1.7.1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如有)共61页第页911.1.7.2企业市场行为信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11.1.8政策分相关证明资料;11.1.9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投标项目实施方案;11.2.2投标货物(设备)中部件整体性能偏离表(附表三);11.2.3投标货物(设备)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附表四);11.2.4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11.2.5投标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表五);11.2.6供采购人选购的货物备品备件一览表(附表六);11.2.7投标货物(设备)组成清单(附表七);11.2.8技术资料、彩本(页)等(如有);11.2.9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3价格部分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