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SAMSAMSAMS5596K5596K5596K5596K52.5Ni-19Cr-3.0Mo-5.1Cb(Nb)-0.90Ti-0.50Al-18Fe52.5Ni-19Cr-3.0Mo-5.1Cb(Nb)-0.90Ti-0.50Al-18Fe52.5Ni-19Cr-3.0Mo-5.1Cb(Nb)-0.90Ti-0.50Al-18Fe52.5Ni-19Cr-3.0Mo-5.1Cb(Nb)-0.90Ti-0.50Al-18Fe耐热耐蚀镍合金自耗电极重熔或真空感应熔炼,1775177517751775℉(968968968968℃)固溶热处理薄板、带材、薄片和厚板(成分与UNSN07718相似)出版日期:1964年1月修订日期:2007年5月代替:AMS5596J说明AMS5596K已按五年来的政策进行了重审和修正。1.1.1.1.范围1.1形式本规范适用于耐热耐蚀镍合金薄板、带材、薄片和厚板。1.2应用这些产品典型应用于要求在1300℉(704℃)下能抗塑性变形和应力断裂和在1800℉(982℃)下能抗氧化的零件,尤其是用于成形或焊接后再通过热处理使其达到要求性能的零件,但是使用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此。2.2.2.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在订单签订时的有效版本在本规范范围内构成本规范的一部分。除指定了某个文件的特定版本外,供方可按文件后续的替代版本供货。当某个引用文件已经被废止而替代文件又没有指定时,该文件的最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2.1SAE出版物可从SAEInternational,400CommonwealthDrive,Warrendale,PA15096-0001或网址获得。电话:877-606-7323(美国和加拿大境内)或724-776-4970(美国境外)AMS2262镍,镍合金和钴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的公差AMS2269镍,镍合金和钴合金的化学检查分析范围AMS2371耐热耐蚀钢和合金,锻造产品和锻造坯料的质量保证抽样和测试AMS2807碳钢和低合金钢,耐热耐蚀钢和合金薄板,带材,厚板和航空用管材的标识AS4194薄板和带材的表面处理术语2.2ASTM出版物可从ASTMInternational,100BarrHarborDrive,WestConshohocken,PA19428-2959或网址获得。电话:610-832-9585。ASTMA480/A480M压延耐热不锈钢薄板、带材、厚板ASTME3金相样件的准备ASTME8金属材料的拉伸试验ASTME8M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米制)ASTME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和洛氏表面硬度ASTME21金属材料高温拉伸试验ASTME112平均晶粒大小测定ASTME139金属材料蠕变、蠕变断裂和应力断裂试验ASTME290金属材料韧性弯曲试验ASTME354高温钢,电炉钢,磁钢及类似铁,镍和钴合金的化学分析ASTME384材料的微观压痕硬度3.3.3.3.技术要求3.1成分用湿化学方法按ASTME354测定、或用光谱分析法或买方认可的其他分析方法测定,重量百分比应符合表1。表1-成分元素最小最大碳锰硅磷硫铬镍钼铌钛铝钴钽硼铜铁----------17.0050.002.804.750.650.20--------剩余物0.080.350.350.0150.01521.0055.003.305.501.150.801.000.050.0060.303.1.1检查分析成分变化应满足AMS2269的相应要求。3.2熔炼方法合金应使用自耗电极重熔进行多次熔炼或在真空下进行感应熔炼。当自耗电极重炼不在真空下进行时,真空感应熔炼电极应用于重炼。3.3状态产品应按下列状态交付:3.3.1薄板,带材和薄片除了在能够产生光亮表面的气氛下进行的固溶热处理外,热轧或冷轧、固溶热处理后还应去氧化层,按ASTMA480/A480M和AS4194,使材料外观达到相当于3.3.1.1或3.3.1.2的相应等级;公称厚度小于等于0.010in(0.25mm)的产品,其外观应相当于No.2B表面。3.3.1.1薄板No.2D表面。3.3.1.2带材No.1带材表面。3.3.2厚板除固溶热处理是在产生光亮表面的气氛中进行的外,热轧,固溶热处理后应去氧化层。3.4固溶热处理3.4.1厚度大于等于0.050in(1.27mm)的产品加热到1725℉~1825℉(941℃~996℃)之间的某个温度,并在该温度±25℉(±14℃)下保温一定时间(保温时间根据材料的厚度确定),然后以相当于空冷或更快的速度冷却。3.4.2厚度小于0.050in(1.27mm)的产品没有规定具体的热处理要求,但推荐产品的固溶热处理在氢或氩(见3.4.4)或真空(10-4托(Torr)或更低)保护气氛下加热到1725~1825℉(941~996℃)之间的某个温度,并在该温度±25℉(±14℃)下保温一定时间(保温时间根据材料的厚度确定),然后以相当于空冷或比空冷更快的速率冷却。3.4.3不推荐把离解氨作为保护气氛使用。3.4.4使用氢和氩保护气氛时,厚度小于等于0.010in(0.25mm)的产品应使用的保护气氛露点为-60℉(-50℃)或更低。3.5性能公称厚度小于等于1.00in(25.4mm)的产品应满足下列要求:3.5.1固溶热处理状态3.5.1.1拉伸性能按ASTME8或ASTME8M,见表2。表2A-拉伸性能,单位in/lbs公称厚度in最大拉伸强度ksi残余变形0.2%后的最大屈服强度ksi2in或4D条件下的最小延伸率%≤0.010>0.010~0.1874>0.1874~1.0014014015080.080.0105记录3030表2B-拉伸性能,单位SI公称厚度mm最大拉伸强度MPa残余变形0.2%后的最大屈服强度MPa50.8mm或4D条件下的最小延伸率%≤0.25>0.25~4.760>4.760~25.49659651034552552724记录30303.5.1.2硬度硬度应不高于表3中给定的值或等效于硬度值(见8.2),测定方法按ASTME18。对于不宜用薄量规进行表面硬度试验的区域,可按ASTME384进行显微硬度试验。当试件(取自同一个硬度不合格的样本批或另一个具有相同不合格硬度值的样本批)的拉伸性能经测定满足3.5.1.1的要求时,不应把该硬度作为拒收产品的依据。表3-最大硬度公称厚度in公称厚度mm硬度≤0.1874>0.1874~1.00≤4.760>4.760~25.4102HRB25HRC3.5.1.3弯曲公称厚度小于等于0.1874in(4.760mm)的产品,应按ASTME290用一个公称宽度为0.75in(19.0mm)、弯曲轴平行于轧制方向的样件进行弯曲试验。在室温下,样件应能绕等于表4所给直径(等于弯曲系数乘以产品的公称厚度)弯曲180°而不产生裂纹。表4-弯曲参数公称厚度in公称厚度mm弯曲因数≤0.050>0.050~0.1874≤1.27>1.27~4.760123.5.1.4平均晶粒大小应按ASTME112确定,如下:3.5.1.4.1公称厚度小于等于0.010in(0.25mm)的产品为ASTMNo.8或更细。3.5.1.4.2公称厚度大于0.010,小于等于0.250in(0.25~6.35mm)的产品为ASTMNo.6或更细。3.5.1.4.3公称厚度大于0.250in(6.35mm)的产品为ASTMNo.4或更细。3.5.1.5表面微观结构对产品厚度小于等于0.125in(3.18mm)的横截面样件,经浸蚀或未浸蚀进行金相检查时,公称厚度小于等于0.060in(1.52mm)的产品应无合金贫化(见8.3.1),晶间腐蚀或其他大于0.0005in(0.013mm)的表面状态缺陷;公称厚度大于0.060in(1.52mm)的产品应无合金贫化(见8.3.1),晶间腐蚀或其他大于0.001in的表面状态缺陷。产品厚度大于0.125in(3.18mm)的验收标准或限制可由买方确定。每个样件应按ASTME3准备,并放大500X进行检查。3.5.2沉淀热处理后通过加热到1325℉±15(718℃±8)、保温8±0.5小时、以每小时100℉±15(56℃±8)的速度冷却到1150℉±15(621℃±8)、保温8±0.5小时、然后空冷完成沉淀热处理后,产品应具有以下性能。只要调整在1150℉±15(621℃±8)下的保温时间,使得总的沉淀热处理时间达到18小时,产品可以采用任何速度随炉冷却1150℉±15(621℃±8),以取代以每小时100℉±15(56℃±8)的速度冷却到1150℉±15(621℃±8)。产品按照加热到1750℉±25(954℃±14)、保温60±5分钟、以相当于空冷或更快的速度冷却的方式完成二次固溶热处理并按上述方式完成沉淀热处理后,还应满足3.5.2.1、3.5.2.2和3.5.2.3的要求。3.5.2.1拉伸性能3.5.2.1.1室温下按ASTME8或ASTME8M确定,见表5。表5A-室温下的最小拉伸性能,单位in/lbs公称厚度in拉伸强度ksi残余变形0.2%后的屈服强度ksi2in或4D条件下的延伸率%≤0.010>0.010~1.00180180150150记录12表5B-室温下的拉伸性能,单位SI公称厚度mm拉伸强度MPa残余变形0.2%后的屈服强度MPa50.8mm或4D条件下的延伸率%≤0.25>0.25~25.41241124110341034记录123.5.2.1.2在1200℉(649℃)下应符合表6,按ASTME21测定方法,测定应在1200℉±5(649℃±3)下进行。试验前,应把试验样件加热到1200℉±5(649℃±3)、保温至少20分钟。表6A-高温下的最小拉伸性能,单位in/lbs公称厚度in拉伸强度ksi残余变形0.2%后的屈服强度ksi2in或4D条件下的延伸率%≤0.025>0.025~1.0014014511512055表6B-高温下的最小拉伸性能,单位SI公称厚度mm拉伸强度MPa残余变形0.2%后的屈服强度MPa50.8mm或4D条件下的延伸率%≤0.64>0.64~25.49651000793827553.5.2.1.2.1公称厚度小于等于0.010in(0.25mm)的产品性能可通过使用从同一个加热控制圈中抽取的公称厚度等于0.025in(0.64mm)的样件确定。供方的试验合格证应标明高温下拉伸试验时的厚度。性能要求不适用于小于等于0.010in(0.25mm)的产品,但是产品应通过满足性能要求的小于0.025in(0.64mm)的产品生产。3.5.2.2硬度硬度应不低于36HRC或等效于硬度值(见8.2),测定方法按ASTME18。对于不宜用薄量规进行表面硬度试验的区域,可按ASTME384进行显微硬度试验。当试件(取自同一个硬度不合格的样本批或另一个具有相同不合格硬度值的样本批)的拉伸性能经测定满足3.5.2.1.1的要求时,不应把该硬度作为拒收产品的依据。3.5.2.31200℉(649℃)下的应力断裂性能拉伸试件在某个足以产生不低于表7所列初始轴向应力载荷连续作用下,当温度保持为1200℉±3(649℃±2)时,发生断裂的时间不应低于23小时。试验应在不改变载荷的条件下一直进行到断裂发生。断裂后在室温下测得的延伸率应不低于表7给出的值。试验应按ASTME139进行。表7A-应力断裂性能,单位in/lbs公称厚度in初始轴向应力,ksi2in或4D条件下的延伸率%≤0.015>0.015~0.025>0.025~1.009595100-44表7B-应力断裂性能,单位SI公称厚度mm初始轴向应力,MPa50.8mm或4D条件下的延伸率%≤0.38>0.38~0.64>0.64~25.4655655689-443.5.2.3.1公称厚度小于等于0.010in(0.25mm)的产品应力断裂性能可通过使用从同一个加热控制圈中抽取的公称厚度小于等于0.025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