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寺庙 促进宗教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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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创建和谐寺庙促进宗教和睦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组织,把广大僧尼作为普通公民和基本群众,把僧尼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一部分,不断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拨付专项资金,实现了在编僧尼医疗、养老、低保全覆盖,免费为在编僧尼开展健康体检,免费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同时,加快了寺院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的进程,提高了寺庙的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展现了区党委、政府对广大僧尼的特殊关怀和爱护,受到广大僧尼的欢迎。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自治区将认真落实创新寺庙管理的各项措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工作,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正在召开的自治区两会上,广大宗教界委员们在接受采访时,纷纷结合各自实际,畅谈对党的利寺惠僧政策的认识。“自治区结合寺庙实际,实施了寺庙‘六个一’活动和‘九有’工程,这些政策为我们学经、生活等各方面创造了有利条件。各项利寺惠僧政策拉近了党和政府同僧尼心与心的距离,使大家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享受到团结、发展、稳定的成果,对此大家无不心存感激。”自治区政协委员、扎什伦布寺管委会副主任加孜·念扎说,“我们将倍加珍惜和维护今天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为西藏和谐繁荣做出积极努力。目前,日喀则市扎什伦布寺、萨迦寺都建立了佛学分院,希望自治区能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培养更多爱国爱教僧尼。”在自治区组织开展的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评选活动中,先进僧尼积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在广大僧俗信众中扬爱国正气,压制分裂邪气,教育广大僧尼遵纪守法、爱国爱教、专心修行,深入讲解党的利寺惠僧相关政策,引导僧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积极创建和谐模范寺庙,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广大僧尼中营造“人人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发挥了积极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界人士典范。自治区政协委员、拉萨清真大寺教长亚古曾荣获“自治区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荣誉称号,他说:“拉萨清真大寺一直是拉萨当地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场所,还是部分外省区进藏的伊斯兰教信众的宗教场所。作为这里的教长,我不会辜负自治区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这份殊荣,再接再厉,逐步使拉萨清真大寺管理迈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更好地满足和服务伊斯兰教信众的信仰需求,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和谐稳定与团结进步,发挥好应有的积极作用。”自治区政协委员、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协西藏分会会长珠康·土登克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宗教界的政协委员提出了殷切希望。各寺庙代表要加强寺庙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争做爱国爱教、遵规守法、提高造诣、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五好僧尼”,切实维护“宗教和睦、佛事和顺”的良好局面。筑牢僧尼爱国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系列评论之十三本报评论员着力抓好对寺庙僧尼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我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在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僧尼深刻认识维护民族团结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必将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僧尼正确的祖国观念、法律意识和公民责任感,筑牢他们爱国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而使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与全区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我区目前有1700多处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寺庙僧尼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信教群众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历来是境内外分裂主义势力与我争夺的重点。长期以来,达赖集团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怂恿支持下,利用藏传佛教在西藏社会的广泛影响和达赖的特殊身份,不断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与我争夺寺庙领导权,企图使藏传佛教成为他们争夺群众、争夺人心的工具,使寺庙成为其从事分裂破坏活动的策源地。因此,在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仅是我区民族团结和民族进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和基础性工作,是巩固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开创寺庙工作新局面的需要,也是我区反分裂斗争的需要,是维护西藏稳定的根本措施。在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关键在于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找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与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的结合点,紧密联系僧尼的思想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僧尼爱国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要结合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寺庙法制宣传教育,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反对分裂、抵御渗透为重点,大力普及维护民族团结的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僧尼深刻认识维护民族团结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下转第三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系列评论之十三本报评论员(紧接第一版)要始终把反分裂斗争教育放在首位,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僧尼彻底认清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抵御达赖集团和支持他们的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要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作用,组织宗教界爱国人士,把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到寺庙和信教群众之中。要通过宗教界爱国人士言传身教,把实现西藏和平解放,摆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开辟西藏历史新纪元讲明白;把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最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讲清楚;把确立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西藏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伟大实践讲透彻;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党的治藏方略,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在我们党的西藏工作历史上树立了新的里程碑讲充分;把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十分关心西藏各族人民,全国人民无私支援西藏,特别是以孔繁森为代表的广大援藏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真心实意为西藏各族人民谋利益、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努力做民族团结的楷模,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颂歌讲全面。要充分挖掘藏传佛教倡导团结和谐的内容,组织有影响力的宗教界人士举办《弘扬团结和谐精神,维护民族团结》专题讲座,编写和发放好《维护民族团结的基本行为规范》。要进一步充实学习教材,丰富学习内容,健全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僧尼对“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僧尼的祖国观念、法制观念、政府观念和公民意识。在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现实的紧迫工作。我们一定要从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的高度,把在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抓紧抓实,引导广大僧尼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切实筑牢广大僧尼爱国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寺庙法宣稳推进僧尼教育显成效江达县主题教育2014-03-1310:35编辑:admin来源:未知评论:点击:91“江达县深入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驻寺工作组向广大我们寺庙的广大僧尼交心谈心,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教育引导我们爱国爱教,多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事。通过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我充分认识到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同普乡宗玛寺民管会主任洛加表示,作为寺管会负责人,我要做出表率,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服从党的安排,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好寺庙。自江达县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驻寺工作组与广大僧尼同吃同住、交心谈心、交朋友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僧尼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全面了解寺庙的基本情况、僧尼的思想动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稳定是福等,提高了僧人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了僧人爱国爱教的思想,树立了正确的宗教观。在瓦拉、东多、宗玛、觉普、德登寺等各工作组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了寺庙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教育活动,做到了党的政策进寺庙、规章制度进寺庙、法律法规进寺庙、综合管理进寺庙等,帮助各寺庙逐步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切实增强了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意识,增强了广大僧尼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驻同普乡瓦拉寺主题教育活动工作组深入瓦拉寺五明佛学院走访该院堪布、执法僧及学经班学员,深入开展面对面的交心谈心活动,调查了解该院管理层和学院的人员结构及思想动态。工作组在该院召开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要求学经班全体学员必须全过程参与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回头看”工作;瓦拉寺寺管会和该院管理层要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学员集中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祖国观念,严禁寺庙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工作组帮助该院建立和落实学员入学审批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学经班管理,坚决防止学经班脱离主寺、自立门户、一寺变两寺等问题的发生;该院管理层要积极配合工作组清理劝退学经班中的外省区僧人、未成年僧人、有违法行为的僧人、非法出入境僧人、“回流”僧人和闲杂人员,进一步纯洁学员队伍。驻德登乡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紧紧围绕乡情、寺情、民情实际,集思广益,专题研究部署寺庙法制宣传“回头看”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把寺庙作为重中之重与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扎实稳健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回头看”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由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对3座重点寺庙和4个重点行政村实行分片包干,全权负责到底。强化、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确定乡党委书记为该乡寺庙管理第一责任人,乡党委政府8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联系1座寺庙,切实敢管、真管、善管,把工作做在日常和平时。通过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江达县各寺庙僧人纷纷表示:“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我们在寺庙民管会的带领下,更加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好寺庙的正常秩序,坚持高举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伟大旗帜,一如既往地支持党和政府工作,积极发挥寺庙中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特殊作用,争当和谐寺庙。”札达召开寺庙僧尼及驻寺干部“藏汉双语”学习动员大会发布时间:2015-02-0918:22:51作者:札达县委宣传部来源:《阿里网》编辑部浏览次数:我要评论()摘要:2月5日,札达县组织召开全县寺庙僧尼、驻寺干部“藏汉双语”学习动员大会。2月5日,札达县组织召开全县寺庙僧尼、驻寺干部“藏汉双语”学习动员大会。县委常委、政协主席、统战部长石确旺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增亮,县人大副主任何世举出席会议,各寺管会、特派机构负责人,统战民宗干部、托林寺全体僧尼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利用五年时间以课堂教学、实践学习、僧尼自学、开展测试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僧尼运用“双语”能力,做好僧尼每日学习笔记和每月撰写学习心得、制定学习计划等工作。驻寺干部要把僧尼“藏汉双语”学习活动列入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强化督促,建立健全每日工作台账、结对帮扶学习台账、僧尼学习考勤表等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学习“双语”工作全覆盖,实现“藏汉双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会议要求,要认真办好寺庙僧尼“藏汉双语”各项学习活动,做好教材选取、配好教学力量、强化学习制度保障和学习成果转化等工作,把学习持之以恒地抓好。本报日喀则12月2日电(记者陈志强)今年以来,吉隆县不断加强寺庙管理力度,完善僧尼管理服务机制,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建立制度。建立驻寺干部包僧尼制度,指定1名驻寺干部联系负责三至四名僧尼,做到日走访、周谈心。建立僧尼联保体月例制度,定期组织联保僧尼交流讨论。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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