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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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解读与纳税实务一、基本情况介绍二、增值税基本知识三、“营改增”意义和行业影响分析四、“营改增”政策具体内容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内容提纲一、基本情况介绍什么是“营改增”?部分企业由原来交“营业税”改为交“增值税”“营业税”:共涉及7个行业+2个特殊税目所涉行业多为服务业,属第三产业。32020/6/18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通知》规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适用11%的税率。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下一个行业是谁?建筑业和不动产行业:将逐步纳入营改增范围。与之相适应,要加快完善增值税进项抵扣制度,适时将企业自建不动产和购入的新建不动产列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建立完善的消费型增值税。金融保险业:娱乐业及其他生活服务行业原计划2015年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最终目标: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加快立法:清理现行与增值税、营业税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时制定《增值税法》,使“税收法定”原则真正落到实处。二、增值税基本知识1.增值税的概念及分类增值税:对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营业税:对营业税作为课税对象增值额=V+M=(C+V+M)-C增值税=增值额×税率=(C+V+M)×税率-C×税率关键:“C×税率”的确定类型: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不能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收入型增值税:按折旧逐步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消费型增值税: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2.增值税的性质和计税原理主要特点为:(1)对一个企业的税负取决于增值额(2)税负具有转嫁性(价外税);(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而不能采取累进税率。(4)实行扣税法,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3.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对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征收增值税——有形的动产营业税——无形资产、不动产(非增值税应税项目)13(2)对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应税劳务)144.纳税人划分15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当月起),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16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17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2)其他一般纳税人:“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①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②骗取出口退税的;③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8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辅导期纳税人的“应交税费”科目设置科目: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9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205.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13%征收率3%“营改增”企业:11%交通运输业、铁路、邮政业、电信服务6%现代服务业3%小规模纳税人21关于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原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符合简易计税方法条件的)以及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算:含税卖价/(1+3%)*2%原来: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即: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36.应纳增值税计算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组价)×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这是税收筹划的出发点降低销项税:如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分别核算,价款要分解,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代收代付的款项要分开,避免作为价外费用增税。增加进项税:增加进项税:尽可能取得符合规定的进项税发票;在规定时间及时认证;24注意要点:第一:关于“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项目—4项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②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③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④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25第二:关于进项税抵扣凭证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6张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现在是专用发票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26第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要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2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28三、“营改增”意义和行业影响分析1.改变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不合理之处(1)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2)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影响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客观上造成了鼓励制造业、限制服务业的结果。(3)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292020/6/182.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3.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产业融合。4.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对小微企业明显利好,税收惠及面超97%小微企业多为小规横纳税人,“营改税”后由原来的5%营业税直接按3%征收,税负降低了40%5.通过增值税出口退税,有利于服务业出口。30“营改税”效果●减税效果-结构性减税资料显示: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从税负变化看,2012年2月底,试点企业共减负550亿元以上,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只有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而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个体户,都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40%。如果政府税收仍保持超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和企业利润的相对份额必定会相应减少企业盈余劳动者报酬政府税收32中国民间消费:1952年是GDP的69%1978年相当于45%现在下降到36%左右政府开支:计划经济时期在16%现上升至30%332020/6/18●与政府职能和财税体制改革相结合增值税的中性特点,政府更少的参与我国实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增值税是一个重要税种。税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效应与效果。推动第三产生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稳定就业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统计资料反映,上海市三产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首次超过60%;助推了经济增长,据专家测算,“营改增”因素使上海市经济增长增加了0.6个百分点左右;促进了就业和物价稳定,专家测算上海去年一年因为“营改增”增加就业14万人352020/6/18促使更多的企业主动把生产服务业务转为外部发包,促进部分生产性服务业逐步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大而全,大而不精”的问题,促进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改变工业发展粗放的现状;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研发、设计、技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改变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36●促进企业创新转型:引导企业行为:大型企业集团,如上海电气、上海汽车、上海华谊等25家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实施了主辅分离,还有一些企业也正在筹划中。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负低(6%),分拆以后可以降低税负372020/6/18●加速服务行业企业设备更新与改造对上海试点企业的调查显示,上半年这些企业的的设备更新意愿逐步加强,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企业的设备采购额分别增长了10.8%和171.3%。382020/6/18●有利于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出口“营改增”涉及面广,带动性强,既关系到投资、消费和出口,又影响到二三产业的结构优化调整,将为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利的税制环境。打通了第二、第三产业的税收征管障碍,公平了产业税负。392020/6/18此外,实施“营改增”后,税制与国际税制逐步接轨,税制优惠不再处于劣势,将形成出口退税宽化效应,有利于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同时,也将吸引更多东盟企业资金投向广西的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及文化创意等服务业。适用于完全退税402020/6/18●对原有的一般纳税人实施“营改增”后,对于原有的一般纳税人,由于扩大了进项的抵扣范围,企业可以抵扣其购买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一方面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对服务业的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将减税获得的富余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投资,将使纳税人大大受益。412020/6/18不同企业的税负分析:“几家欢喜几家愁”分析一:交通运输业:原3%-现11%如某交通运输企业一年的运费收入为500万元,当年用于购买货车、修理零部件、加油的费用为100万元。原来缴的是营业税,其适用税率为3%,应纳税额为500万元×3%=15万元。而如果改为增值税,按照试点方案计算如下:其销项税率为11%,销项税额为500万元÷(1+11%)×11%=49.55万元422020/6/18进项税额:假设燃料、购新车、配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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