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六、每月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七、明火作业管理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2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1)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2)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八、办公楼、生产车间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九、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二、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三、网吧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保卫处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所在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4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设备部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二、未经公安消防机构、保卫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四、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五、严禁下列行为:1、占用疏散通道;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在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三、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四、对公司员工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也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五、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员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六、下列人员由公司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7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七、组织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八、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8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二、凡厂区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三、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3、严禁在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四、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9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和关系到安全生产的部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重点加强安全防范。一.公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变电所锅炉房各部位DJ房各类仓库二、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消防安全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六、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10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建筑(装修)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6.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11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8.火灾情况记录;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1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第二条由各部门负责消防责任区域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每月、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对全公司行政区域(包括施工工地)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第三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大意。第四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第五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a)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13(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b)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14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15自救消防措施实行防火责任制。普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发动靠职工群众做好消防工作。新吸收的职工必须经过防火教育后,才可以参加生产操作。必须发动职工,根据生产的特点,制订相应的防火制度、公约及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应该逐级的定期地进行防火检查,对于所发现的火灾危险问题,必须研究解决。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点,禁止吸烟和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通路、走道、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通路,要经常保持畅通单位内内临时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时,应该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限额;易燃和可燃液体不要用敞开的或有漏洞的容器盛装。在有通风装置的车间内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