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严禁停车通知【篇一:关于规范办公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公司各部门:近期发现公司及员工车辆在厂区内随意摆放,影响了办公区环境管理。为加强厂区职工车辆和外来车辆的统一管理,凡进入厂区内的各种车辆,须按照统一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请广大职工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车辆一律从公司正大门进入厂区,东门属于垃圾车及工程车辆专用通道。2、本单位车辆进入厂区应按规定停放于指定停车位(即大门东西两侧停车位),非本单位车辆一律停放厂区外停车位。3、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统一停放在综合楼后面车棚处。4、进入厂区驾驶员需听从保卫人员指挥停放车辆,厂区道路禁止停放各种车辆。5、业务来访人员进入厂区时必须先到保卫室登记,对不按规定进入厂区的有关人员,保卫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厂区。6、对于在厂区内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保安人员将登记车牌号码上交综合管理部,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处罚单据上交财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望各部门及广大员工按规定执行。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14年08月11日【篇二:关于工厂员工车辆停放通知】[公开]关于芜湖工厂员工车辆停放通知各科室、车间:因目前工厂产量较大,发外钣金件增多(蜗壳、导流板、整流板、后板及总装使用的喷涂件),致使空铁框的回收量及周转车流量增大,员工上下班停放车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根据工厂仓储规划,将原车棚用作供应商回收器具存放区,自即日起工厂原车棚禁止员工停放车辆。员工上下班车辆统一停放到平台食堂边的车棚,工厂目前已规划在1#厂房北侧修建车棚,待建设启用后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车间按照工厂统一要求执行,做好宣贯。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员工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特此通知!【篇三:厂区停车管理规定】厂区停车管理规定为规范厂区停车秩序,保障厂区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1、进入厂区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区域停放;2、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3、任何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厂区内,办公楼前的主干道;4、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鸣号;5、严禁在厂区内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自负;6、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并且不占用相邻车位;7、机动车停放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安全,锁好车门,贵重物品带离;8、因个人原因在停放车辆时对公物造成损坏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整齐停放在西侧停车棚,不得乱停乱放;10、1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由办公室下发罚单,当事人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