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社保统征”企业困境破局和个税新政第一部分国地税合并背景下社保统征与个税改革形势分析第二部分社保统征下的缴费风险与操作要点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转型改革总览与新税法详解第四部分社保统征及个税改革下的人资管理要点目录一、国、地税合并下的征管流程优化二、社保统征的改革背景及路径重塑三、个人所得税转型改革分析和前瞻9.6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相关解读第一部分国地税合并背景下社保统征与个税改革形势分析•全税种管理的整合和集合效应;•金三系统不断升级下的大数据管理;•各税种立法的完善和征管的优化;•不同部门及国际间的情报交换。一、国、地税合并下的征管流程优化•2016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达到3.6万亿元。•2017年全国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9460万人,总抚养比是2.73︰1。最高的广东省超过了8︰1,最低的黑龙江省不到1.3︰1。•预计在未来的5到10年当中,养老金缺口大约是8到10万亿人民币。•2018年73%的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合规;按职工工资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仅占27%;统一按最低下限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比例为31%。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等政策因素,倒逼社保征管加强,大部分企业将进入成本高涨期。二、社保统征的改革背景及路径重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个税改革的总体方向。•个人申报和家庭综合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加大和细化税前扣除项目。•贯彻减税率、宽税基、严征管的改革路径。三、个人所得税转型改革分析和前瞻1、“社保新规将导致个税调整后到手工资反而变少”——大多数人不会出现社保缴费大幅增加的情况,就算按实际收入多缴了社保费也并不吃亏。2、“追缴开始,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不强调强化征管。3、“30%的利润要没,超七成的企业日子将难过了”——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降低社保费率,有关部门也在考虑继续降低社保费率的问题。【人民日报:厘清社保缴费新规的三个误读】•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9.6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关于社保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享受5000元扣除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起征点明显高于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9.6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关于个税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8月30日税务总局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上传出消息:合伙企业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9.6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关于创投个税一、社保缴费的基本规则二、社保各险种常识和案例运用三、社保缴费的特别纠纷处理四、社保缴费与“两税”比对的差异应对第二部分社保统征下的缴费风险与操作要点1.社会保险概述2.社保缴费的基数、比例及承担原则3.案例分析不同缴费基数对公司和个人的影响4.企业违反社保法的法律后果一、社保缴费的基本规则•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使劳动者在由于生、老、病、死、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本人和家庭失去收入时,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社会保险法》概述2.社保缴费的基数、比例及承担原则•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收入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2.社保缴费的基数、比例及承担原则保险名称公司比例个人比例养老保险19%8%医疗保险8%2%工伤保险0.2%(变动)0失业保险0.7%0.3%生育保险1%02.郑州社保缴费的基数、比例及承担原则郑州2018相关数据2017年平均工资704862017月平均工资5873.82018社保缴费上限17621.52018社保缴费下限3524.32018最低工资19003.案例分析不同缴费基数对公司和个人的影响3.案例分析不同缴费基数对公司和个人的影响•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企业违反社保法的法律后果1、养老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2、医疗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3、工伤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4、失业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5、生育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二、社保各险种的常识和案例运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的类型:职工、灵活就业、公务员•养老基金来源构成:单位+个人+政府补贴•基本养老金账户组成: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养老金额确定因素: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平均预期寿命•养老保险金的补充类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案例: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丧失劳动能力的处理1、养老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医疗保险的分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工伤保险的;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境外就医•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应用:门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支付应自付医疗费用;由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按规定划人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基金利息组成案例:套取医保的法律责任2、医疗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特点:仅单位缴费,按行业实行差别费率(单位使用基金情况、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认定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不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其他情形。•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治疗期薪资;五、六级伤残津贴;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缴工伤保险单位发生工伤的处理案例:某公司员工死亡享受工伤待遇案件3、工伤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和本人已经缴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领取限额:1-5年·12个月;5-10年·18个月;10年以上·24个月。一次领取,重新计算年限•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消极再就业案例:几个领取失业保险的案例分析4、失业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生育保险的特点:单位单方面缴纳;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的内容: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案例:员工生育津贴低于工资薪金如何处理?5、生育保险常识及案例运用1.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风险分析2.社保缴费跨区转移的流程3.在多地参保缴费,养老金领取地的确定4.多重养老保险如何处理5.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交满15年社保的应对6.身份证和档案中存在多个出生日期的处理三、社保缴费的特别纠纷处理•《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风险点分析:放弃行为是否有效?后续如何处理?对企业和个人的风险各是什么?如何降低风险?1.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风险分析•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2.社保缴费跨区转移的流程•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在户籍所在地领取•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关系所在地累计缴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领取•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关系地累计缴纳不满10年,将其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领取•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10年,将其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地领取3.在多地参保缴费,养老金领取地的确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4.多重养老保险如何处理•办法一: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方法二:将城镇职工保险转为城镇或农村居民保险。•办法三:员工继续就业的-继续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办法缴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参保人从次月起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和标准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到缴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5.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交满15年社保的应对•企业职工退休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6.身份证和档案中存在多个出生日期的处理1.社保缴费基数与两税申报基数比对与差异分析2.社保缴费违规处罚的实例分析与风险提示3.法院对社保欠费追缴的司法判例分析4.劳动转劳务,雇佣转服务案例解析四、社保缴费与“两税”比对的差异应对金三数据比对社保缴费基数企业所得税工薪列支数据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1.社保缴费基数与两税申报基数比对与差异分析劳动者吴某到劳动监察投诉,称A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该公司为其补缴,并当场提供了本人的《劳动合同书》等书面凭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派员到该公司用工所在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该公司相关人员拒不配合并谩骂监察人员。监察人员第二次上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拒不配合。监察员遂将相关文书留置在该公司办公地,要求该公司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调查询问,该公司也未接受调查。监察员遂第三次上门,留置《责令改正通知书》由于该公司一直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最终,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7000元。2.社保缴费违规处罚的实例分析与风险提示一、安徽省铜陵市地方税务局——铜陵市东市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铜陵市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6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安徽省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的申请,被执行人铜陵市东市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应缴纳的各项保险费计3152806.70元。二、河南省汝阳县地方税务局——洛阳市紫罗山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6月2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洛阳市紫罗山水泥有限公司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法院裁定:申请人河南省汝阳县地方税务局作出豫汝地税社征字(2017)4001号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157244.18元。3.法院对社保欠费追缴的司法判例分析三、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无锡市青年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法院裁定:准予对无锡市青年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1266528元以及加收的滞纳金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四、湖北襄阳市地方税务局-湖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