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日元贷款除外)政策及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贷款二处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二、外国政府贷款简介三、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及程序目录1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2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我国从1979年开始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先后有28个国家或金融机构向我国提供双边政府贷款。截至2010年底,已签约贷款协议项目个数2280个,签约额约270亿美元(不含日元贷款)。一、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3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改革开放初期到“六五”计划时期:探索起步•“七五”计划时期:加速发展•“八五”计划时期:持续增长•“九五”计划时期:平稳发展•“十五”、“十一五”计划时期:协调发展二、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发展历程4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三、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行业投向注:为1979~2005年数据,摘自《1979~2005中国借用国外贷款》5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四、“十一五”期间外国政府贷款行业投向注:根据外国政府贷款规划统计6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五、外国政府贷款区域投向改革开放以来,外国政府贷款的区域投向随著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而调整。“九五”前,由于国家开始实施沿海开放战略,总体上东部地区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比重占全国的约60%。“九五”以来,按照“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家发展战略,我国在借用国外贷款方面实行向上述地区倾斜的政策。“九五”、“十五”、“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老工业基地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比重逐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已超过70%。7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六、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取得的成就1.有效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特别是外汇)不足,为缓解能源、交通等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做出了重要贡献。2.引进了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了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了企业竞争力。3.改善了投资环境,为我国大量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促进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为区域协调发展、减少贫困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5.培养了大批人才,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推动了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6.丰富了我国国际合作的内容,扩大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8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七、在当前形势下为什么还要借用外国政府贷款?1.弥补地方政府投资不足(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困难,借用国外贷款的自主性强,可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也对吸收外商投资有促进作用);2.降低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成本(在我国大规模利用外资的情况下,外国政府贷款是优质外资);3.引进发达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先进技术、设备、理念和管理经验;4.保持双边官方经贸合作的平台,促进交流与合作;5.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外汇储备的汇率损失。9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八、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发展趋势1.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实现从量向质的转变。努力拓展新的贷款渠道,更加注重贷款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结合。2.调整贷款领域和投向,区域向中西部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倾斜外国政府贷款除继续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等传统领域外,也加大了对节能、降耗、减排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根据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外国政府贷款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3.贷款条件发生变化,贷款利率优惠程度下降、限制性采购比例要求逐步放宽、采购方式趋于灵活。4.借款主体趋于灵活,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10第二部分外国政府贷款简介11第二部分外国政府贷款简介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予成分的优惠贷款。目前我国借用的外国政府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外国政府或机构统一筹借的主权外债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属于官方发展援助资金,要求赠与成分达到25%以上(按CIRR利率和10%的贴现率计算)。按照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国外贷款还有:法国开发署贷款、德国促进贷款、北欧投资银行贷款、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这些贷款的优惠程度也应达到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水平。一、外国政府贷款定义12第二部分外国政府贷款简介1.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有宽限期。2.贷款的投向领域和资金使用方面限制较多:贷款主要支持节能减排、社会发展、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农业等领域。大多数贷款均有采购限制(主要采购技术设备,贷款直接支付给供货商,且有国别成份要求)。3.贷款管理程序比较规范、严格、复杂。4.国家对借用外国政府贷款进口设备实行免征关税的政策。对不能抵扣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也实行免征的政策。二、外国政府贷款的特点13第一部分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基本情况三、目前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别(种类)目前,仍向我国提供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和机构有: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以色列、美国进出口银行、北欧投资银行、科威特、沙特、欧佩克基金会贷款。14第二部分外国政府贷款简介1.德国促进贷款2.法国开发署贷款3.以色列政府贷款4.北欧投资银行贷款5.沙特政府贷款6.科威特政府贷款7.欧佩克基金贷款8.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四、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15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1)贷款期限12年(含4年宽限期),利率为KfW相同期限贷款的融资成本+0.4%;(2)贷款期限15年(含5年宽限期),利率为KfW相同期限贷款的融资成本+0.45%。单个项目贷款金额不低于1500万欧元。贷款支持领域:医疗卫生、职业教育、环境友好型交通、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城区发展(城区交通、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以及对气候保护和环境有积极影响的领域(森林可持续经营、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采购方式:国际招标(外方要求原则上设备采购额为贷款额的50%,发改委要求除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项目外,设备采购要达到70%)。1.德国促进贷款16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贷款期限12年~17年(含3~5年宽限期),利率为6个月EUROBOR+0.25%,单个项目贷款金额不低于2000万欧元。贷款支持领域:低碳能源的生产,如:可再生能源、高效火电生产(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能源效率,如:银行中间信贷和能效标准规范化项目,交通能效项目;城市可持续发展,如:城市发展中的能源综合优化(包括公共交通、建筑、可再生能源、垃圾处理及污水厂、污泥综合利用等);农村可持续发展,如:人工造林、沼气、生态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的节能管理。采购方式:国际招标。贷款可部分用于土建。2.法国开发署贷款17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1)合同金额低于100万美元(含此额度):贷款期7年(含1年半宽限期),固定年利率3.2%;或贷款期7年(含2年宽限期),年浮动利率LIBOR+0.45%。(2)合同金额高于100万美元但低于500万美元(含此额度):贷款期10年,固定年利率2.5%;或贷款期10年,年浮动利率LIBOR+0.5%。(3)贷款金额大于500万美元:贷款期15年,(含1年半宽限期),固定年利率3.6%;贷款期15年(含2年宽限期),年浮动利率LIBOR+0.5%。贷款领域: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智能交通、气调库、喷灌滴灌、通信等高科技领域。采购方式:以色列供货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3.以色列政府贷款18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1)贷款期10年(含3年宽限期),利率为美元Libor+0.59%/欧元Euribor+0.54%;(2)贷款期13年(含4年宽限期),利率为美元Libor+0.66%/欧元Euribor+0.61%;(3)对于环保领域项目,贷款期15年(含5年宽限期),年利率为美元Libor+0.71%/欧元Euribor+0.66%。贷款支持领域:环保(可再生能源、污水和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等)、医疗卫生、职业教育、消防、农业等领域。医疗项目仅限于中西部,消防和职业教育项目等以中西部为主,不再支持广电项目(贷款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采购方式:贷款可用于采购设备、技术和服务,并可支持土建。合同由北投成员国供货商总包,北投成员国供货比例不低于50%。4.北欧投资银行贷款19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贷款期20年(含5年宽限期),年利率3.0%。单个项目贷款额一般不低于1500万美元,最高不超过2500万美元。贷款支持领域:医院、学校、基础设施、环保等。采购方式:国际招标。贷款资金可用于设备、服务采购及土建,符合条件的费用经外方确认可追溯报账。5.沙特政府贷款20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贷款期限为18年~25年(含3~6年宽限期),年利率在2%~4%之间。每年视项目贷款金额支持1~2个项目,单个项目贷款额一般不低于2000万美元,最高不超过3500万美元。贷款支持领域: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环保等。采购方式:国际招标。贷款资金可用于设备、服务采购及土建,符合条件的费用经外方确认可追溯报账。6.科威特政府贷款21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贷款期20年(含5年宽限期),年利率4.25~4.5%。另外,每年按贷款余额的1%收取管理费,与利息一同支付。贷款支持领域: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环保等领域。采购方式:国际招标。贷款资金可用于设备、服务采购及土建,符合条件的费用经外方确认可追溯报账。7.欧佩克基金会贷款22第二部分三、重点外国政府贷款国别(种类)介绍贷款条件:单个项目的综合贷款条件由中方用户和承办银行与美方贷款行进行磋商确定,但不得硬于与我开展双边合作的国家和机构中贷款条件最硬者。贷款期限原则上为6~8年,环保领域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12年或以上。贷款支持领域:原则上无限制,主要为医疗卫生、铁路机械、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农业机械、高科技以及双方共同感兴趣的其他领域。采购方式:美国产品和服务比例不能低于项目合同金额(含我国内采购)的50%,或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能低于该项目合同金额(含我国内采购)的50%。8.美国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23第三部分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及程序24第三部分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及程序1.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15号)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引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2259号)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8]1969号)6.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金[2008]176号)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委托地方审批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3558号)规范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主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5第三部分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及程序外国政府贷款属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绝大部分项目由省级财政担保或直接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按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是中央政府转贷的项目,多数项目还同时是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方面,要遵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一、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8号)的重要内容解读1.外国政府贷款按照政府投资资金管理26第三部分一、国家发改委28号令重要内容解读(1)中央统借统还项目按照中央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2.项目审批管理27第三部分一、国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