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控管工厂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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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内部】【普通】威特公司文件日电集威字[2005]号签发人:磁控管工厂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应商的选择、评定、考核标准和方法,促使供应商对其质保体系完善和品质改进,以满足公司产品质量的要求。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磁控管工厂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考核。供应商管理归口部门为磁控管工厂来料检验部。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职责1.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供应商的选择,负责新增供应商的申请,参与新增供应商生产能力的现场审核和供货质量问题的反馈,并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执行供应商的处罚。2.技术开发中心/工程部负责组织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样品检验确认和批量试用确认,负责外协定额制定,参与新增供应商技术工艺能力的现场审核。3.来料检验部负责成型产品的物料国产化和供应商更换时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样品检验确认和批量试用确认,参与新增供应商技术工艺能力的现场审核,并负责来料质量信息的反馈、纠正预防和质量改进以及供应商的考核。4.总装车间、部品车间负责回收供应商包装物料的收集、分类,堆放在供应商包装物料堆放区,负责督促供应商及时回收包装物料。5.品质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评定、管理输出、整改跟踪。并组织向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6.财务部执行供应商的考核处罚。7.工厂厂长、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第三章定义第四条外购件供应商:是指直接由生产厂家提供物料的供应商。第五条外协件供应商:是指公司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由其按照公司技术资料要求加工产品的生产厂家。第六条贸易类供应商:是指通过贸易形式提供物料的供应商。第四章新增供应商的申报、评审和审批第七条供应商的甄选和调查(以下无特殊说明均指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商)物料开发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或其它方式收集的供应商资料,按本公司的供货要求进行初选过滤,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填写《供应商资料信息调查表》(附件1)。供应商的选择应考虑(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1、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生产能力3、技术和质量保证能力4、价格5、生产管理水平6、地域优势7、交货期8、服务和信誉对有安全性能要求的物料,须提供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等资料。第八条审核方式、内容1、审核方式:现场调查和函调。现场调查:品质部组织采购、工艺或开发(新产品)等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调查。函调:因路途遥远,而无法进行现场调查的供应商,由品质部发出“函调”(附件2)资料。2、审核内容:资金承受能力、生产能力、技术和质量保证能力等。3、评审方法:新选择的重要物料供应商(如:五金件、电器件)在小批量确认合格后,由采购向品质部提出评审申请,由品质部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因路途遥远,而无法进行现场调查的供应商和产品包装印刷类供应商及其它情况下由品质部发出函调资料进行评审。第九条技术文件的发放及更改1、工艺或开发部门(新产品)提供产品图纸、零部件检验标准或采购标准(经品质部资料管理人员盖章后)给来料检验部;供应商领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更改通知)必须由来料检验部专人负责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发放资料,并做好发文登记。2、所有技术更改必须书面发出更改通知,供应商有权拒绝口头通知的技术更改。第十条样品确认4、物料开发人员按《投产鉴定控制程序》要求对样品进行确认。1、物料开发人员通知供应厂商提供样品,并将样品提供给来料检验部检验。2、未通过确认时,物料开发人员须通知供应商再送样。3、进仓的样品必须注明“样品”字样。4、对本公司暂无条件进行测试的项目,可以通过协商,由供应商按本公司指定或承认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测试,测试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本公司工艺/开发部门同意,亦可以信任供应商自行进行的检验和试验;所有委托外部测试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并应得到本公司的工艺/开发部门的签名认可,报告交品质部存档。这种情况必须将样品进行试产验证才能做出结论。第十一条小/大批量采购和小/大批量确认物料开发人员按《投产鉴定控制程序》要求对物料进行批量确认。样品确认合格后,由采购填写《新增供应商申请表》(附件3)经工程部、品质管理部和财务部审批,采购进行小/大批量采购。1、样品确认合格后,物料开发人员通知采购进行小/大批量采购,以进行批量确认。2、采购下达小/大批量采购订单时,在订单上注明“试制品”,供应商提供物料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试制品”字样。进仓的“试制品”须按《来料质量控制程序》进行检验确认后,方可进行批量确认。外协定额制定提出(采购)→是否需要定额判定(工程部)→确定定额测算方案(工程部)→现场取数(工程部、采购、物料开发人员、来料检验部、财务部)→数据整理(工程部)→制定定额(工程部、采购、财务部)→审批(工厂厂长、总经理)→备案(工程部、采购、来料检验部、财务部)1、批量确认合格后,由采购填写《外协定额制定审批表》(附件4)交工程部;2、工程部收到《外协定额制定审批表》后,须判定是否需要制定定额,若不需要制定定额,则由工程部经理确认后直接审批、备案;3、若需要制定定额,则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制定定额的计算方法、取数时间,并确定定额测算方案;4、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到外协供应商处按确定的方案进行现场取数;5、现场取数后,由工程部进行数据整理,明确外协工艺定额、边角料定额及损耗标准,交外协厂及相关部门会签;6、定额确定后,由工程部报工厂厂长审批。7、审批表原件以及定额测算方案、测算数据等由品质部保存,采购、工程部、来料检验部、财务部各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第十二条外购件新增供应商申报审批流程:供应商的甄选和调查(物料开发人员)→送样确认〔来料检验部/物料开发人员〕→新增供应商提出(采购)→小/大批量采购(采购)→小/大批量确认〔来料检验部/物料开发人员〕→现场评审(品质、物料开发人员、采购、来料检验部)或函调(品质)→合格供应商审批(工厂厂长、总经理)→备案(品质、来料检验部、采购、财务)1、经批量确认合格后的物料,由物料开发人员组织品质管理部、采购、来料检验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或函调,以确认在送样、试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由品质管理部填写《供应商质保能力现场评审报告》(附件5)/《函调》。2、现场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物料开发人员根据《供应商资料信息调查表》、《样品确认报告》、小批量《试产报告》、大批量《试产报告》、《供应商质保能力现评审核报告》等资料进行合格供应商审批,并填写《合格供应商审批表》(附件6)。3、品质部根据该候选供应商“小/大批量确认”物料的供货质量情况、采购完成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在“合格供应商审批表”填写综合评定意见。4、对于产品标贴和产品包装物料,在样品确认合格后,可无需小/大批试用,由物料开发人员填写《合格供应商审批表》(附件6)直接申请转为合格供应商。第十三条外协加工件新增供应商申报~~审批流程:外协加工申请(物料开发人员)→供应商的甄选和调查(物料开发人员)→送样发外加工〔物料开发人员〕→样品确认〔来料检验部/物料开发人员〕→新增供应商提出(采购)→小/大批量发外加工(采购)→小/大批量确认〔来料检验部/物料开发人员〕→现场评审(品质、物料开发人员、采购、来料检验部)或函调(品质)→外协定额制定(工程部)→合格供应商审批(工厂厂长、总经理)→备案(品质、来料检验部、采购、财务)1、物料开发人员需组织相关部门对需要外协加工的物料进行评审,并填写《外协加工申请表》(附件7)。2、物料开发人员需将审批后的《外协加工申请表》复印件发一份至仓库,仓库以此作为送样发外加工的依据。3、采购需将审批后的《新增供应商申请表》复印件发一份至仓库,仓库以此作为小/大批量发外加工的发货依据。4、经批量确认合格后的物料,由物料开发人员组织品质管理部、采购、来料检验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或函调,以确认在送样、试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由品质管理部填写《供应商质保能力现场评审报告》(附件5)/《函调》。5、现场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外协定额制定后,物料开发人员根据《供应商资料信息调查表》、《样品确认报告》、小批量《试产报告》、大批量《试产报告》、《供应商质保能力现评审核报告》、《外协定额制定审批表》等资料进行合格供应商审批,并填写《合格供应商审批表》。6、品质部根据该候选供应商“小/大批量确认”物料的供货质量情况、采购完成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在《合格供应商审批表》填写综合评定意见。第十四条经审批合格的供应商,来料检验部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物料开发人员必须将有关供应商的所有资料交文控中心存档。每年2月份前将重新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附件8),报工厂厂长、总经理审批,并下发财务部及采购等相关部门。第十五条对任何物料的更改、材料替代或更换供应商,均须经过样品确认、批量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化为正常采购物料。第十六条贸易类新增供应商申报~~审批流程:新增供应商提出(采购)→会签(品质)→审核(工厂厂长)→审批(总经理)→备案(品质、来料检验、采购、财务)1、采购组织填写《新增供应商申请表》(附件3),连同新增贸易类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等,交品质部会签后,报工厂厂长审核,总经理审批。2、经审批后,由采购负责将《新增供应商申请表》分发给品质、来料检验部、生产供应部、财务(原件),并将审批表归入供应商档案保管,记入台帐。第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的采购量每月不得超过5万件。第四章物料价格招标是经过审批的供应商→则可投标制定招标计划(采购)→会审(品质)不是→申报审批→合格可投标第十八条物料价格招标具体按公司《价格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九条在进行物料招投标前,向品质部提交物料招标的计划,由品质部组织审查参与招标单位是否符合招标资格。如参与投标的单位不是申报审批过的供应商,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商由品质部组织技术等部门人员先对投标单位进行工厂现场调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电器零部件送样合格才能参与投标),中标后由采购在十五天内按新增供应商的评审、审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贸易类供应商由采购完成新增申报审批后方可参与投标。第五章合同、协议的签订第二十条合同签订流程:供应商申报审批→物料价格招标→合同签订(采购)→备案(财务、采购-原件、供应商-原件)1、与中标的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包括:①质量保证合同;②采购合同;③外协加工协议(适用于外协件供应商)。2、以上合同应同时签订,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过期需重签。第六章环保限制物质的管理第二十一条通过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公司的原材料、零部件达到《环保限制物质管理技术标准》的要求。第二十二条环保限制物质管理规范1、所有的外协、外购、贸易类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都必须满足公司《环保限制物质技术标准》的要求;2、所有的外协、外购、贸易类供应商必须对提供的所有原材料、零部件等物质进行定期检测确认(要求在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并向公司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1次(按不同物料要求进行);3、当供应商方面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动时,必须通知公司来料检验部,并且对变动的原材料或生产工艺的零部件进行环境限制物质检测,并向公司提供检测报告;4、来料检验部定期对所有的原材料抽检确认,所有物料每年不得少于1次。第二十三条环保限制物质管理技术要求(详见《环保限制物质管理技术标准》)序号类别限制物质名称限定浓度备注1重金属镉以及镉的化合物Cd(Cadmium)≤50PPM2铅以及铅的化合物Pb(Lead)≤250PPM3汞以及汞的化合物Hg(Mercury)≤800PPM4六价铬化合物Cr+6(ChromiunVI)≤800PPM5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800PPM6多溴二苯醚(PBDE)≤800PPM7有机氯化物PCB不能含有8PCN不能含有9CP不能含有10偶氮化合物偶氮化合物不能含有11石棉石棉不能含有12有机锡合物TBTO不能含有13TBT/TPT不能含有14臭氧层破坏物质臭氧层破坏物质不能含有第七章供应商考核来料检验部负责供应商的考核。考核分来料质量、质量事故、外协业务、年度考核。第二十四条来料质量考核提出(来料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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