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1、召开党员大会(1)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开会;(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3)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2、宣读发展对象名单(1)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2)做好会议记录。3、发展对象汇报(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入党志愿;(2)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4、发表意见(1)第一及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2)发表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5、向全体党员汇报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6、讨论(1)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2)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认真解答;(3)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7、大会表决(1)提议党员进行举手表决;(2)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向大会宣读。8、闭会(1)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2)报送上级党组织。注:a、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b、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一般不退场。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1.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应当挑选政治思想好,党性强,有责任心,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了解发展对象情况的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基本知识,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个人自传和《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分三层意思: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3)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教育、考察等情况。2.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要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按要求亲自逐项填写有关栏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填写时均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工整清楚。3.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记录,党小组意见等)。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形成支委会审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大会的主要程序是:(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2)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3)组织委员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6)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7)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8)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可发言表态。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应注意的事项:(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度人数较多,党员大会应改期召开。(2)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做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并写出书面意见委托他人在党员大会上宣读。(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党员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解答。讨论时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时,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在下次党员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4)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可以不回避。(5)党员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如果发展对象经党员大会表决,不能接受为预备党员,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思想工作,继续对其培养教育。(6)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