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消防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对解决公安消防警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消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的制定出台,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正逐渐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由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尚处于职能转变的过渡时期,还需要政府部门在政策、法律和各项措施方面的加以管理和引导,帮助其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道路。笔者就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引导谈几点的想法,旨在抛砖引玉,促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一、我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及管理现状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伴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样,从体制内行政化组建到体制外市场化运作的发展过程,行业发展已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各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7000余家、从业人员近5万人,主要承担着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监测、电气防火检测、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等技术服务工作。从改革的进程看,沿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路径,我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及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探索调整阶段(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这一时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消防工作体制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政府和消防部门包揽了一切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的是“全能型”运作和“保姆式”管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公安消防部门开始设想建立消防技术服务组织协助管理部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公安部《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消防中介组织的性质作了代理、服务性质的定位。1996年公安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消防中介组织,承担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随后,部分省市区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二)快速发展阶段(上世纪90年代初至2008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火灾形势日趋严峻,迫切需要消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1998年消防法的出台使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产品检测认证、设施维修、消防法律和信息咨询、企业内部管理的方面服务的许可。2006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明确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鼓励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这一阶段,可以视为是消防中介组织成形的发展阶段,其社会地位、发展方向得到了明确,这一时期大量的消防中介组织不断涌现。(三)成熟规范阶段(2009年至今)2009年5月,新修订《消防法》的施行,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具体义务,对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对消防技术服务组织,从资质、资格审批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2014年5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正式施行,《规定》对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资质条件、资质许可、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为推动发展和严格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消防立法的空白,可以视为是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市场实践经验还不充分,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很多矛盾问题已经或正在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一)竞争机制尚不完善,服务市场秩序混乱目前,消防技术服务市场正处于由行政管理向市场化运作的过渡阶段,行政干预、垄断经营、恶意竞争等问题仍然存在,违法违规执业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地方保护色彩浓厚,行业壁垒较高,跨地区经营难度较大;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原为“官办”或“半官办”,在业务开展上仍具有较强的行政依托性,影响着公平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部分本身不具备从业资质的单位,通过挂靠、设立办事处等方式承接业务;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利益驱动下,相互压价,恶性竞争,运用非法手段争抢业务;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搞价格同盟或圈地垄断,不追求服务质量,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漫天要价,扰乱市场价格体系;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顾职业道德,打着消防部门的名义,故意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行业监管不到位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不断加大,消防行政体制的改革己经在往放权让利的方向上努力,但是放权需要一个过程,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于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发展需要来说还过于缓慢。2014年公安部制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并配套出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行业标准,仅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与消防安全评估两类机构的资质条件、许可等进行明确规定,但除上述两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外的其他消防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尚未明确相关的行政许可,如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技术咨询等服务的机构。另外,在技术规范制定方面,除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出台了技术规程外,其余技术服务尚无具体的技术或者服务规程,这些管理机制上的缺失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运行。此外,消防部门长期以来沿袭着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事后监管一把抓的格局,手头工作事无巨细,牵扯着大量警力和精力,面对日益增多的消防监管单位,在监督管理上显得力不从心,监管不力、失控漏管的现象难免发生。(三)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信度不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然而由于社会对消防技术服务认知和认识程度不高、我国开设消防类专业的院校较少、社会消防培训力量薄弱以及职业评价体系不健全等原因,致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相当一部分是企业、部队离退休、退役人员及非本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条件总体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线检测人员约95%为初中、高中或中专文化水平,具有高级职称的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中级的占16%,初级的占15.9%,无技术职称的占61.1%,其中还有不少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只在服务机构挂名,并未参与实际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的好坏和质量的高低,在消防技术服务过程中检测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检测缺项漏项等现象时常发生;检测结论、报告情况不实,内容不专业等现象普遍存在。三、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和引导的建议(一)转变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政府监督是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保障。消防机构作为消防工作的法定直接管理和实施部门,在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及机构的管理上,应改变当前“事无巨细、大包大揽”的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在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力,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运用经济手段调节市场的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以进一步完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资质评定、监督抽查、年度审验、投诉举报、违规处罚、社会公布等有效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与行政管理法规相配套的各类型技术服务机构相应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如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标准等,促进行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对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组织及其有关人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规的强制手段,依法大胆加强监管,落实相关的处罚规定,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处罚力度,为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应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政府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权力滥用。(二)推行透明管理,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诚信服务体系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消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基本情况、资质等级、业务范畴、执业信息、诚信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等进行归档建立数据库,并将信息进行公开为社会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同时,专门开辟举报投诉途径和违法曝光专栏,以便于主管部门、社会单位和公众及时查阅及开展监督。此外,可结合国家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将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网络体系,以执法监督档案为基础,建立健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定期公布社会消防服务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违规违法和诚信情况,并函告工商、金融、保险等其它部门,在企业融资贷款、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予以限定,以此建立消防技术服务行为失信违规成本递增的制裁机制,让失信成本远远大大高于违规收益,真正发挥市场经济手段和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推动守法执业转化为自觉行为。(三)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促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减少行政管理的“军事色彩”,保持公平、公正、中立立场,不干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具体事务,以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行业进步为宗旨,紧紧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要求,因地制宜,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指导,引导其自觉按照《规定》要求,成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服务,对行业垄断应坚决破除,打破地域界限,积极营造“优胜劣汰”的良好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要制定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社会技术服务机构走业务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拓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加大对火灾损失核定、消防专业人员培训、消防技术咨询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逐步改变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经营单一、服务功能不全的状况。利用税收、信贷手段进行规模控制,促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形成统一、竞争、有序、合理的现代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体系。(四)拓宽培训渠道,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消防技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服务水平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好坏,制约着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和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推进。教育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关键,消防机构应将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作为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鼓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校的交流合作,探索实行“订单式”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培训机构,大力推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激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引导并促进消防技术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发展,努力形成人才培养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制定出台不同的服务大纲和服务标准,加大检查考评力度,积极帮助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服务规范等方面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促进行业队伍健康发展,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五)扶持行业协会,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行业自律是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核心,建立行业自律既是贯彻党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又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中介组织要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机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的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因此,消防监管部门应将培育和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自律作用当成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依托各级消防行业协会,通过建立执业管理制度、执业规范制度、执业道德约束等制度,实施行业自律、规范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