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涟钢职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管理,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激发职工爱岗敬业的潜能,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应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并应用六西格玛管理模式,把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凡在管理、生产、技术岗位上工作的职工,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改工程建设中所提出的有利于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能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各种建议,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管理是指开展职工合理化活动的宣传发动,合理化建议提案的申报受理,可行性评价反馈、推广实施,效益评估及表彰奖励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发动职工参加合理化建议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同班组建设、QC小组活动、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先进操作法、技术协作、评先评优、经济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第二章组织机构与日常管理第六条公司成立职工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和机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分专业负责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初审上报的合理化建议提案评审。2组织管理由公司工会工作部负责,生产生活室群众生产干事兼任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反馈提交工作。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参照公司模式成立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合理化建议提案的评审、反馈与实施。各二级单位的工会干事兼任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反馈提交工作。第八条车间领导负责本车间合理化建议提案的评审、反馈与实施。车间综合干事兼任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反馈提交工作。第九条班组长负责本班组职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评审、反馈与实施。班组工会小组长负责本班提案表的收集整理、反馈提交工作。第三章工作流程与提案填写第十条职工合理化建议经过六西格玛流程改善,明确了工作流程:公司文件起草--部门审核--主席签发--文件下发--主管部门--二级单位--车间--班组--职工--填写建议--班组长审核--采纳实施--班组奖励--车间领导审核--采纳建议车间汇总--车间奖励--分厂领导审核--采纳建议分厂汇总--分厂奖励--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汇总--成果评审--各分厂成果上报--部门初评--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成果发布--表彰奖励。第十一条职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填写,按照六西格玛流程改善的要求认真填写,职工对合理化建议的提出要找准课题,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实施后能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章申报与受理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应按公司统一规定的“涟钢合理化建议提案申请表”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建议必须有详细的问题分析和技术论3证,并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经济效益应附有详细的测定、计算依据,专题专议,一事一表,一式2份,建议人随时向所在单位提交。第十三条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必须按“涟钢合理化建议提案申请表”中规定的档次选择采纳受理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图程序提交。(一)班组收到职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工会小组长要收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要组织评审。属于班组内部的建议,对有实施价值的提案要组织论证实施。对没有实施价值的要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职工。建议属于班组以外的,按流程和职责及时向车间提交。(二)车间收到班组提交的职工合理化建议,车间综合干事要收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车间领导要及时组织评审,属车间内部的建议,对有实施价值的提案要组织论证实施。对没有实施价值的要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职工。建议属于车间以外的,按流程和职责及时向分厂提交。(三)分厂收到车间(科室)提交的建议,工会干事要收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分厂领导要组织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属分厂内部的建议,对有实施价值的提案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实施。对没有实施价值的要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职工。对实施后能为公司创造好的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提案,按流程和职责及时向公司提交。(四)公司收到各二级单位提交的建议后,工会工作部生产生活室群众生产干事要收集整理,及时向领导报告,由部门组织初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评审,然后由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向公司报告,召集成果发布会,对有重大贡献的合理化建议提案公司给予表彰奖励。第十四条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公司工会工作部生产生活室,根据建议人所提建议内容和建议人所在二级单位有关部门评审的意见,将“涟钢合理化建议提案申请表”分别提交给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评审委员会所属专业技术评审组、管理创新评审组评审或批转公司有关部门、二级单位评审、采纳、实施。第十五条经受理的合理化建议,由管理部门签署评审意见后,送4公司工会工作部生产生活室登记。登记后,一份由公司工会工作部生产生活室归档保存,一份反馈建议人所在单位存档。第五章可行性评审与反馈管理第十六条职工合理化建议提案,按照六西格玛流程改善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对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所提建议,实行逐级评审、采纳实施的原则。班组每月组织进行一次评审,车间每季组织进行一次评审,分厂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评审,公司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评审。无特殊情况,要求在10天内作出采纳与否的决议。第十七条对公司所提合理化建议或超出各二级单位权限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由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分组负责组织进行可行性评审,无特殊情况,要求在15天内作出采纳与否的决议。第十八条所有合理化建议提案都必须由受理单位按要求建档。建档后的合理化建议,必须有受理单位主管领导的签字与处理意见,以及建议奖励等级。被采纳实施的建议,还必须附有实施方案。第六章实施管理第十九条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是这一工作的实质性阶段。通过可行性评议,决定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必须迅速按流程规定程序列入采用单位的日常工作计划,并及时制订实施方案,付诸实施。第二十条“四定”制度。对于有较大价值的建议应实行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定指标的制度,作为指令性计划,由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委员会或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指令实施单位执行。第二十一条承包制度。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责任,必须具体落实到部门及个人,责任部门及个人必须及时了解建议在实施中遇5到的问题,并及时修改实施方案。可采取委托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保证按时完成。第二十二条自办制度。为充分调动职工自身的积极性,对于投资在100元以下且实施过程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项目,鼓励职工自己动手实施自己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第二十三条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委员会有权派人了解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步骤、进度及效果,各单位必须及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第七章活动评定第二十四条对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评定,实行以活动评定为主,成果效益评定与活动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十五条对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成果评定,实行以经济效益为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十六条对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成果的经济效益评定,实行以财务核算为主要依据的原则。财务部门必须对效益测定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者除追回所获奖金,取消荣誉称号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第二十七条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必须对其成果进行经济效益鉴定。各二级单位审查批准采纳的建议,完成后由批准单位组织鉴定;经公司专业评审组审查批准的建议,重大项目由公司专业评审组牵头组织鉴定。各二级单位鉴定会必须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参加鉴定成员均须在鉴定书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应把意见附在鉴定书后。第二十八条已被采纳应用的合理化建议,要通过生产验证后才能出效果的,必须试用六个月以上时间,方可组织鉴定。6第八章考核奖励第二十九条公司要求每个职工每年必须提一条合理化建议,鼓励职工开展当家理财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合理化建议工作做为年终评比优胜班组、先进单位、先进职工、单项标兵、劳动模范的考核指标,同时与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第三十条公司对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第三十一条凡列入等级的合理化建议,都向建议者颁发合理化建议成果荣誉证书,并按不同等级通过新闻媒介给予表彰。第三十二条公司每年底组织召开合理化建议成果发布和表彰大会。会上发布重大成果,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在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其经费在提案奖励中开支。第三十三条实行合理化建议成果奖与技术创新成果奖、管理进步奖、科研推先及新产品试制成果奖不重复计奖原则。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的执行接受公司职代会的监督。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