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奖罚制度一、井下区队工资分配要与安全质量挂钩,实行“三三四”分配制度,即:安全:质量:任务3:3:4,实际分配结果要在每班工资原始记录单上出现,否则,扣值班干部10元。二、凡职工当月出勤达到规定天数,杜绝“三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及各类责任事故的,应视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奖额50—100元。三、违章作业或现场存有隐患而拒绝整改或阻挠安监人员正常工作的,对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四、被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每处对跟班、值班干部、当班正副班长各处以50元罚款;被查出一般事故隐患,每处对跟班队长、当班正副班组长及值班区队干部各处以20元罚款。五、被矿停头停面一次,对区队干部及正、副班长各罚款200元。六、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1—3级非人身事故及重大隐患按矿1号文执行。事故预防、分析、报告制度一.区队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按隐患级别逐级上报,2并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迅速整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否则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50元罚款。二.区队应按要求制定事故抢救预案,成立事故抢救小组,定期进行预案演习,演习由事故抢救小组组长具体组织。三.跟班干部应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就近分别电话汇报调度室、安监站及区队,并简要汇报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伤者基本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四.对事故的抢救工作必须本着从快、从准的原则,不得拖延,不得失误,抢救过程中应把抢救伤者生命作为第一要务。否则,从严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五.区队值班干部接报告后应立即下井,深入事故现场查看基本情况,积极协助抢救、调查、分析。六.事故分析严格按照“小事故不过班,大事故不过天”的要求,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情况从快从严处理。七.任何单位不得隐瞒事故,否则,一经发现,对区队干部每人罚款100-500元;事故班的班组长每人罚款100元。碰头会制度一、区队每天下午召开班子碰头会,并设立专项记录。二、碰头会议程:队长主持、所有区队班子成员(跟班干部除外)参加,3队长因故不能到场时,由书记主持。区队干部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三、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各类会议文件和精神。2.跟班干部汇报现场安全工作情况及现场需要解决的问题。队长根据汇报情况和检查人员下达的问题通知单,逐条逐项制定专门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全面抓好整改。3.排查现场不安全隐患以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抓好落实。4.计划好次日生产所需的物料,备品备件,同时做好次日的工作安排,重点工作落实到跟班干部及班组长。四、值班干部按照标准要求做好记录,内容要全面,字迹要清晰。五、无故不组织或组织不认真,每次对队长罚款50元,对支部书记罚款30元。区队安全办公会制度一、区队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时间一般为每月的10日、20日、30日)。会议必须由队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所有区队干部(跟班除外)、车间工会主席、青监岗长、群监网长。无故不组织对队长罚款20元。二、区队安全办公会议召开的程序及主要内容:1.清点到会人员,说明会议的主要目的及议程42.区队干部分别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性的措施。3.通报旬内安全教育“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下旬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明确具体要求。4.针对旬内工作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5.队长总结旬内情况:(1)简要总结全队安全工作,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应吸取的教训。(2)安排下旬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3)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具体的落实方案,做到奖罚分明,责任到人。三、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到本队职工,否则对队长、书记及值班干部各罚款20元。班前班后会制度一、班前会制度1.区队必须按时召开班前会,具体时间早班为4:30-5:00,中班为12:00—13:00,夜班20:00—21:00。2.中、夜班班前会必须由正职亲自主持,跟班副职必须按时参加,不按时组织或不参加,每次罚款20—50元。3.所有出勤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否则每迟到一次罚款20元,对无故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得安排工作。二、班后会制度51.区队必须按时组织召开班后会。2.班后会由区队值班干部主持,并做好记录,否则对值班干部罚款50元。3.当班人员上井后必须按时参加班后会。否则每次罚款20元。4.跟班干部、班组长在班后会上要全面总结当班的安全质量、制度落实情况,对当班的好人好事提出表扬、进行奖励;对当班的违章行为或质量不合格的工作量提出批评并进行处罚。5.核定班组职工的工作量,按照区队工资分配办法,当场核算工资,增加工资的透明度。圆班会制度一、区队每月召开一次圆班会,并做好记录。二、参加人员:区队班子成员(跟班除外)、班组长、维修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会议由书记主持。三、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2.队长全面总结本队上月安全生产、质量、工资分配奖惩兑现、设备管理、材料使用等情况,认真查找各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安排下月工作的同时,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抓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指标和考核奖惩办法。3.参加会议人员要人人发言,并表明今后的工作态度。6区队干部值班及调度制度一、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擅自离岗外出超过20分钟的必须向井调度室请假,否则一经发现罚款30元。值班期间严禁喝酒、打扑克、下象棋等,否则对值班干部罚款50-100元。二、值班干部要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清点出勤人员安排落实好各项制度;全面传达碰头会研究的具体措施,强调安全质量重点工作;认真排查当班的薄弱人物,对施工现场提出具体要求。班后会对现场因出现特殊情况而影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要及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及责任者,按规定落实奖惩,认真做好班后记录,重点问题必须向队长汇报,有一项不落实对值班干部罚款20元。三、区队干部在值班期间,正常情况下每班对现场调度不少于3次。对要害岗位、重点环节以及特殊地段的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必须重点加强调度,全面掌握现场工作动态情况,做好调度记录。四、对现场发生条件变化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汇报队长及分管领导,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因安全调度不及时,指挥不力而造成后果的,一次罚款100-500元,并从严追究责任。五、值班干部调度现场情况必须全面、认真、准确、清楚,否则一次罚款20元。7跟班制度一.干部跟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生产现场,不准脱岗、睡觉,否则一经发现对其罚款50-100元。二.跟班干部必须与职工同上同下,现场接班后,必须对所辖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区队电话汇报,对特殊地段和重要环节要及时靠上,采取措施积极组织人员迅速整改、果断处理,消除隐患。自觉与对班跟班干部、班组长搞好现场交接,清点人员组织好现场收工会。上井后与值班队长汇报跟班情况,组织好班后会议。三.跟班人员除认真搞好现场工程质量外,必须抓好职工的自保、互保工作,及时制止、查处“三违”。四.按时参加区队召开的碰头会,根据现场跟班情况以及现场变化提出抓好安全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薄弱人物、时间、地点排查制度一、薄弱人物排查制度(排查标准按具体规定执行)1.区队主持召开班前会的干部要班班排查薄弱人物。2.对排查出的薄弱人物不得安排下井工作,要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参加安全学习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前要由党员、岗员或8网员与其订立安全包保协议,严格落实。对确实不适应煤矿工作的应予以辞退。3.对不按规定进行排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据情对责任者予以20-100元罚款;并做好薄弱人物排查情况的详细记录。二、薄弱时间排查制度:1.薄弱时间一般为交接班时间、凌晨零点至4点的时间,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忙季节,区队应依据实际情况随时排查确定薄弱时间。2.区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薄弱时间内的安全管理,跟班干部、班组长要重点进行巡回检查,盯好现场关键。3.要严格落实好干部跟班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抓好薄弱时间内的安全生产。三、薄弱地点排查制度1.薄弱地点一般为:过断层,顶板破碎处,工作面及巷道回撤,掘进开门口或巷道贯通,采煤面端头支护、回柱放顶区,边缘要害岗口及扩修地点。2.对上述地点,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学习考试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考,否则不准上岗。3.对薄弱地点,跟班干部要重点盯靠,抓好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4.值班干部要加强对薄弱地点的调度,随时掌握现场变化,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9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安全教育制度1.每周一、三、五为安全教育日。2.一、三、五安全教育必须由支部书记或队长主持,要提前认真备课。3.教育内容要按矿井安全教育配档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有针对性的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4.每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参加人数中班、夜班要达到95%以上,早班不低于90%。5.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并踊跃发言。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迟到的每次罚款20元。6.为及时掌握职工的学习效果,每阶段学习结束后要对职工进行自测,自测结果要备存。二、安全培训制度1.新工人分配到区队后由区队负责进行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老职工负责进行岗位教育。2.认真抓好矿井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区队负责培训的,授课人员要提前备课,认真讲授。接受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区队要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对组织不认真影响培训的,对区队支部书记及有关责任者罚款20—50元,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人每天罚款30元。3.每次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要进行考试,不及格者要进行补考,10并处以20元罚款。应知应会操作技能传授制度一、所有矿井作业人员,都必须接受应知应会操作技能传授教育。二、新工人或从事新工种作业的人员,由区队指定1名老工人与其结成应知应会操作技能传授对子,签订协议或师徒合同。三、为鼓励职工熟练掌握本工种应知应会操作技能,区队应定期举行岗位练兵及技术比武,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对重要岗位操作技能熟练者按平均工资的1.1倍支付。四、对本工种业务技术掌握较差的,对长期不能胜任工作的应调离工作岗位。五、因不正当操作造成质量事故、损坏设备或造成人身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班组长及操作者责任,并按矿井安全质量经济赔负规定进行处罚。以师带徒制度一、新工人入井前必须由区队负责指定老师,签订“师徒合同”,否则,不能安排下井;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100元。二、师徒合同一式四份,施工队、劳资组、区队及本人各一份。三、新工人在学徒期内任何人不得安排其单独作业。四、新工人要尊敬老师,勤奋好学,积极主动地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对11规定时间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调离本工种岗位或辞退。五、老师要爱护学员,严格履行好师徒合同,遵章作业,搞好学员的安全工作,严禁打骂体罚学员,对在学徒期间出现事故或严重“三违”者严肃追究老师责任,严重的按矿井有关规定处理。六、老师带徒期间区队应按规定给予支付相应的师徒管理费。七、老师休班期间,区队值班干部或班组长应指定专人负责新工人的安全工作,履行师徒合同,并作好记录备查。八、区队干部负责对师徒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班组长任免制度一、班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安全意识好,技术素质好,身体素质好,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群众基础,有事业心、责任感,有以身作则,大胆管理的创新精神。二、选聘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经区队班子研究提出候选人,经所在班组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三、班组长的管理:1.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必须经常不断的深入班组,搞好谈心、家访等工作,及时了解班组长的思想状况,掌握班组管理的动态,协助班组抓好具体工作。2.班组长每月一次向区队述职。述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准扩大或缩小,12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找准不足之处。3.井下区队每季末组织一次民主评议班组长活动,半年进行一次总评,每次评议后区队必须将评议结果记录存档。4.对职工意见较大、工作不负责任、作用不能正常发挥的班组长视为不称